04.03 打破幹事的“天花板”

劉繼勇

近日,中央辦公廳印發《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從公務員隊伍職務與職級序列、職級設置與職數比例、職級確定與升降、職級與待遇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讓表現優秀、實績突出的基層公務員能夠層層擢升、脫穎而出,以此激活公務員隊伍“一池春水”。

一段時間以來,由於編制和職數存在“僧多粥少”的限制,產生了“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的晉升局面,影響了基層幹事積極性。《規定》的出臺,是溫暖人心、鼓舞幹勁的“大禮包”,有利於激發基層幹部幹事的“內生動力”,鼓舞他們紮根基層、履職盡責。然而,職務與職級並行,不是提倡“吃大鍋飯”,也並不是所謂的“雨露均霑”,而是為那些政治素質強、工作實績好、群眾公認度高、作風品行優的公務員打破進步的“天花板”,開闢晉升的“綠色通道”。

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執行的生命在於嚴格。政策每邁出一小步,都關乎基層幹部的得失,牽動千萬基層幹部的心聲。職務與職級並行,不是單純的公務員待遇,也不是不問績效人人有份,更不是無原則地“平分秋色”,而是激勵作為者,關愛幹事者,營造能者上、庸者讓、劣者汰的濃厚氛圍,讓想幹事的人有盼頭,能幹事的人有奔頭,幹成事的人有甜頭。要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對違反紀律的一律從嚴處理,切實真正把廣大公務員期盼已久的好事辦好、實事辦實,激勵公務員擔當作為。

(作者單位:四川省敘永縣委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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