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正式工與合同工,臨時工未來會同工同酬嗎?

隨著事業單位的改革,很多人天真的認為合同工終於可以鹹魚翻身,同工同酬的日子到啦!筆者對於此想法的年輕人只想說:夢該醒了,現實一些吧!首先一點就是合同制工人就是按勞動合同制度自主用工,上級監督招錄的工人。“正式工”是按省、部級勞動部門分派的“勞動工資計劃指標”招收的工人。其次雖然編制改革將他們的編制取消,但他們是與單位籤合同,你的合同仍舊是第三方,第三方福利待遇能與單位相比嗎?

正式工與合同工,臨時工未來會同工同酬嗎?


如果不是事業單位的編制人員,那麼大部分的公司員工都是合同工。合同工是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具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為書面形式,受法律保護。合同工是正式的公司員工,享受公司各種待遇,比如工資、保險、公積金以及全勤獎金等其他福利。而有事業編制的是正式工,正式工也籤合同,只是籤不籤都一樣,他們不能像合同制那樣解除聘用關係,籤合同也是人事局要求的,現在就不要求籤了。那麼事業單位合同制和事業單位臨時工有區別嗎?有區別,事業單位臨時工可以隨時解除關係,主要是彌補用工人員不足而增加的員工。

有的國有企業,正式員工還是叫正式員工,臨時員工不叫臨時員工了,而叫借工或者外聘員工。根本上來說,這些借工顧名思義,是借用其他公司的員工。

區別在於,借工不跟單位籤合同,跟其他公司籤合同,然後借用到企業來,其目的在於減小企業的負擔,所以也不需承擔很多相應的法律責任。

要區別正式工和借工,還得看你跟誰籤合同,籤合同的時候務必注意合同主體,是你應聘的單位,還是其他單位。

不過重點還是放在單位上,一個好的單位借工也不會辭掉,和正式工差別也不算太大,稅前工資一樣,只是五險一金不同。不好的單位嘛,還用在意臨時不臨時嗎?反正幹不了多久你就待不住了,走是遲早的事,在意個名義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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