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糾紛後,首先需要確認的就是自己與單位之間形成的關係是不是勞動關係?
什麼是勞動關係?只要是老闆和僱員之間形成的關係就屬於勞動關係嗎?
首先,不是所有的用工關係,也就是老闆和僱員之間的關係都屬於勞動關係。用工關係主要包括勞動關係、勞務關係、勞務派遣關係。勞動關係只是用工關係當中的一種。當然,也只有勞動關係才受勞動法的保護。
其次,什麼是勞動關係?勞動關係的主體有兩個,一個用人單位,一個勞動者。
用人單位的範圍是什麼?
用人單位的主體有公司、個體工商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但是注意用人單位不包含個人,至少得是個體工商戶,個人與個人之間形成的關係,不叫勞動關係,是勞務關係,是不受勞動法保護的。
勞動者的年齡限制
對勞動者有兩個限制,一是勞動者的年齡必須是大於16週歲,小於退休年齡,男的退休年齡是60週歲,女幹部是55週歲,女工人50週歲;二是需具備相應的勞動能力。
最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均符合上述規定外,勞動者接受著用人單位的管理,用人單位給勞動者發放相應的報酬,這樣勞動者和用人之間形成的權利義務關係就是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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