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世紀賊王”張子強老照片:圖一出獄後很囂張,圖九被押赴刑場


作為上個世紀90年代最出名的悍匪,張子強不僅搶劫,詐騙,還犯下了許多大案子。但是每次犯案之後都能快速脫身,就讓他更肆無忌憚。這張就是他在被抓釋放之後擺出“V”的手型的照片。

其實在80年代張子強就開始賣假表,騙保掙錢,但是他覺得這樣來錢不快,就開始搶劫,綁架。在1990年張子強就在香港啟德機場搶了市值3000萬港元的2500塊勞力士。雖然香港警方覺得是張子強幹的,但是苦於沒有證據只能作罷。

在1991年他又在運鈔車上搶了1.7億港元。然後他立馬就給自己媳婦賬戶打了40萬港元。就是因為這個動作就被港警注意到了,湊巧的是他老婆羅豔芳也是被搶的運鈔車所在的銀行。所以倆人就一起被抓了,但是又沒有證據,他們就只好放了羅豔芳。羅豔芳一被釋放就跟媒體哭訴警察逼供她,還幫張子強說話,迫於壓力,警察只好放了張子強,賠償他800萬港元。


但是這時候的名氣大增的張子強卻還不滿足,後來又綁架了李嘉誠他兒子和香港富商郭炳湘,這兩次他又拿了16.38億港元的贖金,這樣一來張子強搖身一變成了富豪。

就是一次次逃脫讓張子強膽子更大。他還買了800多公斤炸彈,2000根雷管和750米導火索,想吧監獄炸了救自己的同伴葉繼歡出來再來一單,但是救人不成他反倒進去了。這張就是在1998年張子強被捕之後在法庭上拍的照片。

剛開始的時候張子強完全不在乎對自己的審判,一直以不說話或者睡覺面對法官,但是後來他越來越多的證據被鎖定之後他就慌了,最後緊繃的神經終於崩了。聽審判他的民警說,當時張子強仰著頭就連手裡的水瓶已經掉到地下了都沒反應。

在1998年11月12號那天法庭根據他犯下的案件判了他死刑。在當時法庭上他說自己不想一輩子窮下去,他已經40歲了,沒有時間也沒有精力白手起家了,怎樣來錢快就得怎樣做。這一段話也就解釋通了他為什麼要做這麼多案子。

但是張子強完全覺得這個判決不公平就上訴了。在12月5號早上八點半法院最終確定維持第一次的判決。這張照片就是當時宣判的時候拍的。

在結束宣判之後張子強就和同夥被壓上警車了,他的家裡人也遮面從法庭走出來了。這時候法院門口早就已經人山人海。

雖然張子強被抓了,但是他還是有其他同夥還沒背被抓住。但為了不被劫車,他們只好用窗簾吧車窗都遮起來,他們還在很多刑場徘徊,每隔十分鐘左右就重新出發一次,就在好幾個刑場徘徊了好久之後,張子強才在番禺附近的一個刑場被槍斃了。一代“賊王”終於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