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1 從“藍玉案”的背後,看朱元璋對軍權的控制

明以武功定天下,故太祖大封功臣,給予高官厚祿、封妻廕子。有明一代,武官世襲受蔭,免除徭役雜派,在經濟上更是一直享受較為豐厚的物質待遇。但這些功臣居功自傲“上僭制越禮、下魚肉鄉里”,對此朱元璋曾數次頒佈誥敕予以規勸,然效果不甚理想。

為鞏固皇權,穩定社會,朱元璋在加強軍權控制的同時,也在尋找時機對開國功臣集中清理,者便是“藍玉案”的重要背景。

從“藍玉案”的背後,看朱元璋對軍權的控制

五軍都督府,消滅“藍玉”(武將)對皇權的威脅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在廢除丞相制的同時,朱元璋宣佈撤銷大都督府間質,改設前、後、左、右、中軍都督府(即五軍都督府),分領天下都司衛所。各都督府“掌軍旅之事,各領其都司、衛所”,不相統屬,互為牽制,在與兵部分“統軍與管軍”分工協作。

“明以兵部掌兵權,而統軍旅、專征伐,則歸五軍都督府。兵部有出兵之令,而無統兵之權;五軍都督府有統兵之權,而無出兵之令。合之則呼吸想通,分之則犬牙相制”,“征伐則命將充總兵,調衛所軍領之;即旋則將上所佩印,官軍各回衛所”,軍政大權悉歸於皇帝

從“藍玉案”的背後,看朱元璋對軍權的控制

從大都督府到五軍都督府的改革,雖然都督府的最高統兵權得到了保留,但失去了調兵之權,僅能對衛所的官兵進行日常的管理,絕對服從和執行皇帝、兵部的命令。兵部也因為主管國家的軍政事務,又被稱為“樞部”,負責軍隊調遣、軍官選取、考核軍隊的籍冊等,權力日重。

《春明夢餘錄》中對此也做出了評價“凡天下將士、兵馬大數,蔭授,遷除,與征討進止機宜皆屬之......所謂五都督者,不過守空名與虛數而已。”

我們從這裡不難看出,朱元璋以兵部對都督府、都司及衛所職權的侵奪程度。自此五軍都督府及其所轄各都司衛所,逐步變成了一個對衛所的日常管理機構,兼軍事組織管理職能與行政管理機構,從軍事機構的設置角度上來說,武將對皇權的威脅已經基本不存在了,或許不出意外的話,“藍玉本可不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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涼國公—藍玉軍事生涯的巔峰

藍玉,安徽定遠人,為常遇春內弟,因“臨敵勇武,所向皆捷”,積功升為“大都督府僉事”。洪武四年隨傅友德進攻四川、五年隨大將軍徐達征伐北元,在隨沐英收付吐蕃、十二年獲封永昌侯、十四年征伐雲南、二十年於遼東收服蒙古貴族納哈出再立奇功。

並於洪武二十一年三月,配徵虜大將軍印,率15萬大軍,對蒙古大東進攻,獲寶璽、符敕金牌、金銀印諸物、馬駝牛羊15萬餘,同年十月北元汗及太子均被殺死,經此一役北元一蹶不振。當時藍玉的捷報傳到京城時,朱元璋大喜,贊藍玉比漢之衛青、唐之李靖,封涼國公。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藍玉再擒建昌起兵反叛的前元舊將月魯帖木兒父子,被封太子太傅。

在平定北元的過程中,藍玉從北邊打到南疆,從西北到東北,居功至偉,可以說藍玉是繼徐達、常遇春之後最有軍事才能的大將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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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涯的巔峰,也是政治生命的終結

浸驕蹇自恣,多蓄莊奴、假子,乘勢暴橫。嘗佔東昌民田,御史按問,玉怒,逐御史。北征還,夜扣喜峰關。關吏不時納,縱兵毀關入......西征還,命為太子太傅。玉不樂居宋、潁兩公下,曰:‘我不堪太師耶!’比奏事多不聽,益怏怏。

戰功赫赫卻不學無術,藍玉居功自傲的心態便日益突出,違法亂紀,目無國法、王法甚至皇權的現象也日益增多。如他在捕魚兒海大敗蒙古人後,霸佔了蒙古王室妃嬪,這屬於大逆不道的行為;再如私派家人到雲南等地販賣食鹽,擾亂地方秩序,破壞國家鹽法......

這引起了朱元璋極大的不滿,同時也多了幾分對武官的擔心,這種擔心開始縈繞在朱元璋的心頭,他開始思考,“設置五軍都督府,使軍政大權悉歸於皇帝,這是否還不夠!”原本在“胡惟庸案”朱元璋已經清理了一批勳貴,但藍玉的所作所為不得不讓朱元璋下定決定清理最後一批淮西舊臣。

加上這個時候,也就是洪武二十四年四月,皇太子朱標病逝,年幼的朱允炆被立為皇太孫成為了新的皇位繼承人。此時的大明王朝面臨著新的考驗,在風雨中朱元璋深深感受到來著藍玉對皇權的威脅,為保證朱家江山順利交接並平穩過渡,他痛下殺手,欲留給皇太孫一個穩定平安的天下。

從“藍玉案”的背後,看朱元璋對軍權的控制

洪武二十六年,朱元璋以謀反罪初四藍玉,夷滅三族,並以此為契機,對淮西勳貴及其子弟、軍事新貴等加以清洗。共牽涉2萬餘人,包括一公、十三侯、二伯等。如果是胡惟庸案之後,淮西勳貴除帶兵打仗外,不再擔任職務,那麼藍玉案後,活躍於政治舞臺的淮西勳貴勢力已被朱元璋完全剷除,來著開國功臣對皇權的威脅已消除,軍權也完全落在同姓藩王的手中。

當然,來著這些勳貴的威脅被清除了,同姓藩王對皇權的威脅的新問題也跟著誕生,只不過這是朱元璋去世之後的事情。


參考文獻:《明史》、《明太祖實錄》、《春明夢遺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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