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教育部發文,中小學教師可適當懲戒學生,你怎麼看?

0733淡然


22號教育部發文了,談談我個人的看法:把懲戒還給老師。當然近幾年這樣的話題透漏出當今的教師在教學實踐中的悲哀,也凸顯了他們在學生管理工作中的無奈。對於將戒尺還給教師的做法,我感到應該是支持的,在適當的法律法規下有適當的懲戒方法是應該的。即按教育部發文要求實施,並且逐一落實。

過去我七十年代上學的時候,老師對學生實行戒尺(小木棍)教育與說服教育相結合的情況是非常普遍的,那時候老師在學校裡打了學生,也沒見哪個家長不分青紅皂白的就去學校找老師要說法,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的讓老師給他們道歉。而且更多的情況是,學生被教師在學校“教訓”之後,回家都不敢跟家長說,因為害怕被二次“教訓”。

如今的家長確實對孩子的嬌慣更加重視了,與我們那個時代也確實有很大的變化。但我認為現在的家長似乎對孩子的愛快成了“溺愛”了,沒有理性客觀地給予孩子應有的愛,這種愛反而有可能會給孩子今後的人生路造成一定的障礙,甚至害了孩子。

在這種寵溺的愛護之下,當孩子因為犯錯誤或者沒有完成作業,被老師給予了一定的處罰,但這時候有些家長就會小題大做,認為教師是在對自己的孩子實施體罰或者區別對待,嚴重影響了孩子的健康成長。在我看來,這種所謂的擔心真是沒必要,絕大多數教師不會無緣無故的懲罰孩子,大多數時候都是因為孩子沒有按照規矩來,破壞了應有的秩序。

現在,我們根據教育部發文規定可以大膽支持把戒尺還給老師,但並不意味著讓老師為所欲為,在講戒尺還給他們的同時,也應該加強監督體制機制建設,對濫用戒尺的教師進行嚴厲的處罰,以確保懲戒制度,方法使用的合理、有效,堅決杜絕老師變相體罰學生,甚至打罵孩子的傾權行為的出現,造成不良影響。

以上回答屬於個人愚見不妥之處請指正





園丁1958


當然可以呀,不過現在很多家長是比較反對的,可能現在的孩子稍微被老師說了幾聲,家長可能就會特別緊張,可能會向老師問個究竟。其實我是這樣的老師我會覺得這樣的孩子的家長特別寵溺自家的孩子,接受不了一點別人對他的批評。一個人無論是大人還是小孩都是會有做錯事的時候的,改正了便好。


我們小時候不知道捱了多少老師的體罰,當然體罰還是不能有。其實被老師揪耳朵的時候,還是很難為情的,小時候雖然學習不怎麼樣,但是還是有自尊心的。當時老師當作全班同學的面揪自己的耳朵的時候,真是想找個地逢鑽進去得了。

假如孩子在課堂上總是愛講話,影響老師與同學上課的質量的話,那肯定要接受一個懲罰,可以罰站,可以罰抄寫等等都是可以接受的。因為沒有懲罰孩子根本就沒有規矩可言。他會覺得反正下次還說話老師也不敢對我怎麼樣。所以適當的懲戒還要要有的,畢竟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思思陽陽媽


“可以適當懲戒學生”,我們一線老師早就盼望著這一天呀!學校教育的秩序和老師的尊嚴,終於可以挽回了,也可以告慰那些死去的老師了。前一段時間,一小學老師因學生遲到,讓其在教室外罰站。擔任派出所所長的學生家長,直接開著警車 ,把教師從學校拉走,帶到禁閉室,關閉7個小時。老師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在禁閉室7個小時裡,我難以想象老師是怎樣度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明確規定,禁止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家長以此關老師禁閉是有法可依的,你老師只能忍氣吞聲,打掉牙齒,往肚子裡咽。株洲一老師,因制止兩學生打架的過程中,碰傷其中一名學生,家長不依不饒,除去賠付醫藥費,還要當全校學生面,給學生道歉,老師的苦向誰訴?老師的難誰來幫?誰給老師伸張正義?一個男老師呀!一個堂堂正正的男子漢,在自己的教學崗位上,讓家長這樣羞辱,有何顏面存活於世,縱身一躍,跳入江中,自盡。

此條例如能正式實施,是我們老師的福音,是學校安全的守護劍。盼望著,這一天快點到來。


綠意正濃1969


作為一名小學老師,今天教育部發布的《中小學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規則(徵求意見稿)》,我也看了,感慨呀!

我想教育部之所以發佈這個《徵求意見稿》,可能也是看到了當今教育所凸顯的現狀,不敢管、不會管、不善管還有家長和學校和教師之間越來越對立的關係,就是現在教育所面臨的問題。隨著國家各種法律條例的健全,教師手中的懲戒權越來越小,一旦碰到紅線,輕者被通報批評,扣發績效工資、取消評優評先,重者工資降級、甚至開除。而教師是教育工作者謀生的職業,誰也不想因為觸碰了紅線而受處分或者開除,因此,教師在面對那些違反班級規定和學校規章制度的學生,除了無奈,就是睜隻眼閉隻眼,因為我們不知道自己手中的懲戒權在哪裡,標準又是什麼。

如今,教育部發布了《徵求意見稿》,裡面明確了教育懲戒的意義,界定了教師教育懲戒的權力和範圍,這是給我們送來了懲戒的尺子和標準,讓我們有法可依,有例可循;只要我們不觸碰裡面規定的禁忌,我們可以適當的對那些違規違紀,言行失範的學生進行一定的懲戒。另外,條例中還規範了家長的責任,明確了家長的權限和責任,孩子如果違反了規章制度,家長就要進校陪讀,同時要求學校要為懲戒得當的教師保護安全,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這一切都讓教師的心裡有了定心丸,也一定會改變當前教師們不敢管不會管不善管的局面,教育的前景也會越來越好!


雲朵兒老師


教育部近年很多文件都是在回應社會訴求,解決社會熱點問題。

近年,對學生的管教的確成了一個難題,教師和醫生也成了兩大高危職業。

沒有懲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或稱有缺陷的)教育。學生個性千差萬別,教育事件層出不窮,只有表揚與鼓勵,沒有批評與懲戒,教師遇到人格不健全的人或遭遇性質惡劣的事,束手無策,不能依法有針對性地行使教育權,不能維持基本的教學秩序,有時甚至不能保證學生和自己的生命安全。對教育來說,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也培養不出人格健全的學生(抗挫折能力也是人生必備的能力)。

懲戒與體罰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教師一定要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尊重學生人格,選擇合適的教育方法,增強法制意識,提高有針對性地處理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依法從教,科學管理,避免出現體罰現像(不斷曝光的幼兒教師傷害幼兒事件令人痛心。好動,專注時間短是幼兒的天性,如果有這點常識,怎麼會出現這種不當行為?!),正確行使教育權,懲戒權。教育部這次的徵求意見稿,有針對性,可操作,有明確的界定和懲戒辦法。

有的教育問題,發生在學校,表現在學生,根源在家庭。如果父母都有文化,懂法律,有修養,肯上進,孩子不會差到那裡去。不思上進,不服管教,甚至傷害同學或教師的學生,其家庭教育多半是簡單粗暴的,父母的示範一定有問題。

教育問題終歸是一種社會現像,要解決教育問題,只靠教育部門是不行的。要靠你,靠我,靠他,要全社會形成共識,常抓不懈。教育任重道遠!



特級在線


我認為懲戒是必要的,當然規定也是必要的!👍

懲戒經歷的幾個階段

  1. 教師自懲階段!

這個階段家長還是“寬宏大量”的!教師的懲戒也能“放開手腳”——只要是孩子不出問題,家長一般不會為難老師!👏

當然,這個階段學生對於老師是有畏懼感的!雖然有些調皮搗蛋之人,但以當時的教育條件,可以說教育發展還算順暢! ✊

2. 教師不懲(不敢懲)階段!

隨著經濟水平的提高以及家中孩子的急劇減少,孩子以一種不正常的方式成為家中寶——溺愛!👪

家長都不捨得訓孩子一句,怎能忍受別人動孩子一下!越來越多的家長以各種理由把老師弄得下不了臺🗣!再也沒有老師敢“放開手腳”管孩子了!怕啊😱!

在這個能不管就不管的年代,教育哪還有威嚴,有的只是“怕”!

3.懲有可依階段!

這個階段請快來吧!教育再也承受不住了!😭

教師要工作,孩子要成長,更為了家庭、為了祖國,請快點結束亂遭的年代,營造一個有規有矩的局面!👏👏


薄期


早該如此!

在孩子需要立規矩的時候,無論家長還是老師不要一味想著做他們的朋友!

適當的懲戒是必要的,有些時候說服教育也有無奈的時候。將適當的懲戒合法化,早該如此!

這樣說,不是主張一定要懲戒學生,而是讓學生有一些敬畏之心,為負責任的老師批評學生促其變得更好時有一些保護。

常聽到一些後進學生動不動就是《未成年保護法》《教師法》,某些愛孩子心切的家長也是如此,在此種情況下,教師是弱勢群體,一般越是負責人的老師,不管你是罰了站,還是用書本拍學生,家長一告一個準!五蓮縣一位中學女老師就是最有力的典型例子!對這一負責的連年優秀的老師處理足以窺見一斑。

在孩子需要立規矩的時候,無論家長還是老師不要一味想著做他們的朋友!

短視的家庭教育,缺乏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長遠的目光和眼界。家風家教在溺愛中是談不上多好的家風家教的。因為愛,不是讓孩子肆意地成長;愛,不是無原則的予取予求的包容。愛有度,說來容易做起來難。

在家庭中規矩不到約束不到,還有學校還有老師。如果老師和學校這層修復不能起到作用,變得不敢管不能管,那長此以往只能到可管他的地方去。

看到一些報道日本韓國學校在懲戒學生的規定和做法,常有些感慨。古時一把戒尺,對學生而言就有無形壓力敬畏之心,學生在學校受到懲戒,會換來家長對學生的“同仇敵愾”,家校一心,孩子怎能不正視自己的問題不反思自己的行為?

相信我們的孩子沒有大奸大惡之人,有的只是小錯小失,必要的懲戒是有效的!

“給我一個孩子,還你一個人才”,更要還社會一個好人!



素心向天


教育部的這個文件,對老師怎樣教育學生來說,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使教師教育學生能放下顧慮,放開手腳,怎樣教育學生有了一個標準和尺度。學生生活在各自不同的家庭,有的嬌生慣養,有的懶惰貪玩,有的認為父母很有錢,生活有依靠,對學習搞得好不好,毫不在乎。他們對老師佈置的作業,喜做喜不做,對老師的一再規勸,依然置若罔聞,不去好好地完成作業任務;或者惹事生非,違反規矩,損人利己;或者吊兒郎當,調皮搗蛋,甚至做出一些違法的事情。在這種類似的情況下,老師對學生進行適當的懲戒,還是很有必要的。只有通過適當的的懲戒,才能使他們知道什麼是對錯,什麼是榮辱,才能在心裡引起警醒,在腦子裡刻下烙印,才能去很好改造自己,認真地完成學業,才能在思想和道德上去不斷地完善自我,做一個對國家社會有用的人。


天行健211629611


教育部發文是扭轉現階段厚愛和嚴管過於失衡的無奈之舉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過於厚愛或過於嚴懲都不利於學生的成長。2000年以前,老師腳打拳踢學生的現象普遍存在,那是“老師強勢,學生弱勢”的時代。前幾年,為了改變這種現象,教育部規定了不允許老師隨意打罵孩子,帶來的後果是,只要老師稍微有一點粗暴行為,就被家長放到網上無限誇大事實,進而引起輿論討論和譴責,進入了“學生強勢、老師弱勢”的階段。


過於放任學生,不允許老師有任何體罰行為,帶來了老師管理學生無能為力和學生無法無天的矛盾。作為中小學生,生理心智都沒有完全成熟,並且一個學生群體總有幾個不聽話調皮的學生存在,在此情況下不允許老師有任何強制懲戒行為,要管理好學生是非常困難的。再看看社會,即使國家每天都倡導社會核心價值觀,都要求大家遵紀守法,但每天依然有很多人大到犯法犯罪,小到隨意撞紅燈,說明人性本身就不完美,運用監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撞紅燈後罰款等方式來管理社會都具有一定的正當性,更何況適當的懲戒一些不懂事的皮毛小孩呢?


所以,教育臺在此刻發文允許老師對學生適當的懲戒是正當其時,很有必要。對老師來說,這是作為教師站在三尺講臺教好學生、管理好學生的客觀需要。現在的孩子從小就接觸網絡,社交面廣,老師光用三寸不爛之舌就能教好管理好所有學生那是過於自信和過於理想想法。對於學生來說,厚愛和嚴管應該是同時進行的,現在很多家長看到老師管嚴一點都心疼,把孩子當祖上爺來對待,出現了嚴管和厚愛過於失衡現象。通過教育部發文,不僅讓老師行使嚴管權有了合法合理的依據,也提醒家長應該對老師的嚴管權行使應多一分包容,多一分支持。


偉偉說法


完全贊同!現在的孩子有一部分嬌生慣養,已被家長寵成“皇帝”,教師職責是教書育人,教育孩子改正錯誤或不良習慣,而孩子自律意識相對較差,對經說服教育無效的孩子採取必要懲戒措施強制孩子改正錯誤,有利於提高孩子自身素質。當然,教師必須要有敬業精神,公平公正看待每一個學生,因人而異及時做好問題孩子的心理輔導,避免孩子產生自卑、狂躁等負面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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