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教育部发文,中小学教师可适当惩戒学生,你怎么看?

0733淡然


22号教育部发文了,谈谈我个人的看法:把惩戒还给老师。当然近几年这样的话题透漏出当今的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的悲哀,也凸显了他们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无奈。对于将戒尺还给教师的做法,我感到应该是支持的,在适当的法律法规下有适当的惩戒方法是应该的。即按教育部发文要求实施,并且逐一落实。

过去我七十年代上学的时候,老师对学生实行戒尺(小木棍)教育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那时候老师在学校里打了学生,也没见哪个家长不分青红皂白的就去学校找老师要说法,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的让老师给他们道歉。而且更多的情况是,学生被教师在学校“教训”之后,回家都不敢跟家长说,因为害怕被二次“教训”。

如今的家长确实对孩子的娇惯更加重视了,与我们那个时代也确实有很大的变化。但我认为现在的家长似乎对孩子的爱快成了“溺爱”了,没有理性客观地给予孩子应有的爱,这种爱反而有可能会给孩子今后的人生路造成一定的障碍,甚至害了孩子。

在这种宠溺的爱护之下,当孩子因为犯错误或者没有完成作业,被老师给予了一定的处罚,但这时候有些家长就会小题大做,认为教师是在对自己的孩子实施体罚或者区别对待,严重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在我看来,这种所谓的担心真是没必要,绝大多数教师不会无缘无故的惩罚孩子,大多数时候都是因为孩子没有按照规矩来,破坏了应有的秩序。

现在,我们根据教育部发文规定可以大胆支持把戒尺还给老师,但并不意味着让老师为所欲为,在讲戒尺还给他们的同时,也应该加强监督体制机制建设,对滥用戒尺的教师进行严厉的处罚,以确保惩戒制度,方法使用的合理、有效,坚决杜绝老师变相体罚学生,甚至打骂孩子的倾权行为的出现,造成不良影响。

以上回答属于个人愚见不妥之处请指正





园丁1958


当然可以呀,不过现在很多家长是比较反对的,可能现在的孩子稍微被老师说了几声,家长可能就会特别紧张,可能会向老师问个究竟。其实我是这样的老师我会觉得这样的孩子的家长特别宠溺自家的孩子,接受不了一点别人对他的批评。一个人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都是会有做错事的时候的,改正了便好。


我们小时候不知道挨了多少老师的体罚,当然体罚还是不能有。其实被老师揪耳朵的时候,还是很难为情的,小时候虽然学习不怎么样,但是还是有自尊心的。当时老师当作全班同学的面揪自己的耳朵的时候,真是想找个地逢钻进去得了。

假如孩子在课堂上总是爱讲话,影响老师与同学上课的质量的话,那肯定要接受一个惩罚,可以罚站,可以罚抄写等等都是可以接受的。因为没有惩罚孩子根本就没有规矩可言。他会觉得反正下次还说话老师也不敢对我怎么样。所以适当的惩戒还要要有的,毕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思思阳阳妈


“可以适当惩戒学生”,我们一线老师早就盼望着这一天呀!学校教育的秩序和老师的尊严,终于可以挽回了,也可以告慰那些死去的老师了。前一段时间,一小学老师因学生迟到,让其在教室外罚站。担任派出所所长的学生家长,直接开着警车 ,把教师从学校拉走,带到禁闭室,关闭7个小时。老师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在禁闭室7个小时里,我难以想象老师是怎样度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家长以此关老师禁闭是有法可依的,你老师只能忍气吞声,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株洲一老师,因制止两学生打架的过程中,碰伤其中一名学生,家长不依不饶,除去赔付医药费,还要当全校学生面,给学生道歉,老师的苦向谁诉?老师的难谁来帮?谁给老师伸张正义?一个男老师呀!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在自己的教学岗位上,让家长这样羞辱,有何颜面存活于世,纵身一跃,跳入江中,自尽。

此条例如能正式实施,是我们老师的福音,是学校安全的守护剑。盼望着,这一天快点到来。


绿意正浓1969


作为一名小学老师,今天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我也看了,感慨呀!

我想教育部之所以发布这个《征求意见稿》,可能也是看到了当今教育所凸显的现状,不敢管、不会管、不善管还有家长和学校和教师之间越来越对立的关系,就是现在教育所面临的问题。随着国家各种法律条例的健全,教师手中的惩戒权越来越小,一旦碰到红线,轻者被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取消评优评先,重者工资降级、甚至开除。而教师是教育工作者谋生的职业,谁也不想因为触碰了红线而受处分或者开除,因此,教师在面对那些违反班级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除了无奈,就是睁只眼闭只眼,因为我们不知道自己手中的惩戒权在哪里,标准又是什么。

如今,教育部发布了《征求意见稿》,里面明确了教育惩戒的意义,界定了教师教育惩戒的权力和范围,这是给我们送来了惩戒的尺子和标准,让我们有法可依,有例可循;只要我们不触碰里面规定的禁忌,我们可以适当的对那些违规违纪,言行失范的学生进行一定的惩戒。另外,条例中还规范了家长的责任,明确了家长的权限和责任,孩子如果违反了规章制度,家长就要进校陪读,同时要求学校要为惩戒得当的教师保护安全,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这一切都让教师的心里有了定心丸,也一定会改变当前教师们不敢管不会管不善管的局面,教育的前景也会越来越好!


云朵儿老师


教育部近年很多文件都是在回应社会诉求,解决社会热点问题。

近年,对学生的管教的确成了一个难题,教师和医生也成了两大高危职业。

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或称有缺陷的)教育。学生个性千差万别,教育事件层出不穷,只有表扬与鼓励,没有批评与惩戒,教师遇到人格不健全的人或遭遇性质恶劣的事,束手无策,不能依法有针对性地行使教育权,不能维持基本的教学秩序,有时甚至不能保证学生和自己的生命安全。对教育来说,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也培养不出人格健全的学生(抗挫折能力也是人生必备的能力)。

惩戒与体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教师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尊重学生人格,选择合适的教育方法,增强法制意识,提高有针对性地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依法从教,科学管理,避免出现体罚现像(不断曝光的幼儿教师伤害幼儿事件令人痛心。好动,专注时间短是幼儿的天性,如果有这点常识,怎么会出现这种不当行为?!),正确行使教育权,惩戒权。教育部这次的征求意见稿,有针对性,可操作,有明确的界定和惩戒办法。

有的教育问题,发生在学校,表现在学生,根源在家庭。如果父母都有文化,懂法律,有修养,肯上进,孩子不会差到那里去。不思上进,不服管教,甚至伤害同学或教师的学生,其家庭教育多半是简单粗暴的,父母的示范一定有问题。

教育问题终归是一种社会现像,要解决教育问题,只靠教育部门是不行的。要靠你,靠我,靠他,要全社会形成共识,常抓不懈。教育任重道远!



特级在线


我认为惩戒是必要的,当然规定也是必要的!👍

惩戒经历的几个阶段

  1. 教师自惩阶段!

这个阶段家长还是“宽宏大量”的!教师的惩戒也能“放开手脚”——只要是孩子不出问题,家长一般不会为难老师!👏

当然,这个阶段学生对于老师是有畏惧感的!虽然有些调皮捣蛋之人,但以当时的教育条件,可以说教育发展还算顺畅! ✊

2. 教师不惩(不敢惩)阶段!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以及家中孩子的急剧减少,孩子以一种不正常的方式成为家中宝——溺爱!👪

家长都不舍得训孩子一句,怎能忍受别人动孩子一下!越来越多的家长以各种理由把老师弄得下不了台🗣!再也没有老师敢“放开手脚”管孩子了!怕啊😱!

在这个能不管就不管的年代,教育哪还有威严,有的只是“怕”!

3.惩有可依阶段!

这个阶段请快来吧!教育再也承受不住了!😭

教师要工作,孩子要成长,更为了家庭、为了祖国,请快点结束乱遭的年代,营造一个有规有矩的局面!👏👏


薄期


早该如此!

在孩子需要立规矩的时候,无论家长还是老师不要一味想着做他们的朋友!

适当的惩戒是必要的,有些时候说服教育也有无奈的时候。将适当的惩戒合法化,早该如此!

这样说,不是主张一定要惩戒学生,而是让学生有一些敬畏之心,为负责任的老师批评学生促其变得更好时有一些保护。

常听到一些后进学生动不动就是《未成年保护法》《教师法》,某些爱孩子心切的家长也是如此,在此种情况下,教师是弱势群体,一般越是负责人的老师,不管你是罚了站,还是用书本拍学生,家长一告一个准!五莲县一位中学女老师就是最有力的典型例子!对这一负责的连年优秀的老师处理足以窥见一斑。

在孩子需要立规矩的时候,无论家长还是老师不要一味想着做他们的朋友!

短视的家庭教育,缺乏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长远的目光和眼界。家风家教在溺爱中是谈不上多好的家风家教的。因为爱,不是让孩子肆意地成长;爱,不是无原则的予取予求的包容。爱有度,说来容易做起来难。

在家庭中规矩不到约束不到,还有学校还有老师。如果老师和学校这层修复不能起到作用,变得不敢管不能管,那长此以往只能到可管他的地方去。

看到一些报道日本韩国学校在惩戒学生的规定和做法,常有些感慨。古时一把戒尺,对学生而言就有无形压力敬畏之心,学生在学校受到惩戒,会换来家长对学生的“同仇敌忾”,家校一心,孩子怎能不正视自己的问题不反思自己的行为?

相信我们的孩子没有大奸大恶之人,有的只是小错小失,必要的惩戒是有效的!

“给我一个孩子,还你一个人才”,更要还社会一个好人!



素心向天


教育部的这个文件,对老师怎样教育学生来说,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使教师教育学生能放下顾虑,放开手脚,怎样教育学生有了一个标准和尺度。学生生活在各自不同的家庭,有的娇生惯养,有的懒惰贪玩,有的认为父母很有钱,生活有依靠,对学习搞得好不好,毫不在乎。他们对老师布置的作业,喜做喜不做,对老师的一再规劝,依然置若罔闻,不去好好地完成作业任务;或者惹事生非,违反规矩,损人利己;或者吊儿郎当,调皮捣蛋,甚至做出一些违法的事情。在这种类似的情况下,老师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惩戒,还是很有必要的。只有通过适当的的惩戒,才能使他们知道什么是对错,什么是荣辱,才能在心里引起警醒,在脑子里刻下烙印,才能去很好改造自己,认真地完成学业,才能在思想和道德上去不断地完善自我,做一个对国家社会有用的人。


天行健211629611


教育部发文是扭转现阶段厚爱和严管过于失衡的无奈之举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过于厚爱或过于严惩都不利于学生的成长。2000年以前,老师脚打拳踢学生的现象普遍存在,那是“老师强势,学生弱势”的时代。前几年,为了改变这种现象,教育部规定了不允许老师随意打骂孩子,带来的后果是,只要老师稍微有一点粗暴行为,就被家长放到网上无限夸大事实,进而引起舆论讨论和谴责,进入了“学生强势、老师弱势”的阶段。


过于放任学生,不允许老师有任何体罚行为,带来了老师管理学生无能为力和学生无法无天的矛盾。作为中小学生,生理心智都没有完全成熟,并且一个学生群体总有几个不听话调皮的学生存在,在此情况下不允许老师有任何强制惩戒行为,要管理好学生是非常困难的。再看看社会,即使国家每天都倡导社会核心价值观,都要求大家遵纪守法,但每天依然有很多人大到犯法犯罪,小到随意撞红灯,说明人性本身就不完美,运用监狱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撞红灯后罚款等方式来管理社会都具有一定的正当性,更何况适当的惩戒一些不懂事的皮毛小孩呢?


所以,教育台在此刻发文允许老师对学生适当的惩戒是正当其时,很有必要。对老师来说,这是作为教师站在三尺讲台教好学生、管理好学生的客观需要。现在的孩子从小就接触网络,社交面广,老师光用三寸不烂之舌就能教好管理好所有学生那是过于自信和过于理想想法。对于学生来说,厚爱和严管应该是同时进行的,现在很多家长看到老师管严一点都心疼,把孩子当祖上爷来对待,出现了严管和厚爱过于失衡现象。通过教育部发文,不仅让老师行使严管权有了合法合理的依据,也提醒家长应该对老师的严管权行使应多一分包容,多一分支持。


伟伟说法


完全赞同!现在的孩子有一部分娇生惯养,已被家长宠成“皇帝”,教师职责是教书育人,教育孩子改正错误或不良习惯,而孩子自律意识相对较差,对经说服教育无效的孩子采取必要惩戒措施强制孩子改正错误,有利于提高孩子自身素质。当然,教师必须要有敬业精神,公平公正看待每一个学生,因人而异及时做好问题孩子的心理辅导,避免孩子产生自卑、狂躁等负面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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