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3 人物|朱明勇律師:每一個律師都要有“工匠思維”

人物|朱明勇律師:每一個律師都要有“工匠思維”

朱明勇律師說,律師這個行業有很多困難。尤其做刑辯律師,沒有理念的東西,完全支撐不下來。這種理念,就是你對公平、正義、法治的信念。

文《法人》記者陳玉峰

死磕派、技術派、學院派、勾兌派、形式派、藝術派等被人提及的時候,大多數人想到的是刑事辯護律師,尤其是一些在互聯網上活躍的律師。

朱明勇律師認為這樣的分類並不科學,不符合邏輯學分類要求。比如死磕派主要也是運用刑辯技術來死磕的,技術派堅持到一定程度就是死磕,學院派則必須講究技術——唯獨形式辯護派害人最深。

作為被外界認為是“技術型”刑辯律師的朱明勇,他認為不管哪一派最終離不開技術,而技術的精到恰是任何一個派別成功的基礎。刑辯律師應該像工匠一樣對自己的技藝有信仰一般的要求。

聯手檢察官為張氏叔侄翻案

2004年7月23日,河南省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轟動全市的“馬廷新故意殺人案”公開宣判,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宣告被告人馬廷新無罪,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宣判後,該市人民檢察院以“判決確有錯誤”為由提出抗訴,隨後省高院審理此案。期間,省高院作出裁定: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緊接著鶴壁市中院再次作出馬廷新無罪的判決;檢察機關再次提起抗訴。

2008年4月17日,被關押1952天的馬廷新終於被無罪釋放。

人物|朱明勇律師:每一個律師都要有“工匠思維”

朱明勇在2004年一審後期介入此案,其間他發現,馬廷新案件中存在的刑訊逼供異常殘酷,他當時披露了一些情況,無奈沒有引起包括媒體在內人們的關注。

“我們現在遇到的刑訊逼供的情況主要是不讓你休息、疲勞審訊,那時候真的是折磨你的身體,現在很多是折磨你的精神。”

刑事案件讓朱明勇律師感觸很深:底層當事人遇到冤案的時候,幾乎沒有任何力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涉及到命案,一旦搞錯就極有可能判死刑,一條命就沒了。“我們發現這些非常冤的案件當中,第一個問題就是刑訊逼供特別嚴重。”2009年朱明勇在重慶代理龔剛模、樊奇杭涉黑案時,也曾揭露過重慶打黑中存在的刑訊逼供情況。

馬廷新案一審後,朱明勇律師帶著馬廷新的家人去上訪,在最高院的大廳裡差點被搶了材料。“河南截訪的一聽他是河南的,說著便把上訪材料搶走了,我一把就把那個傢伙揪住了:你知道這是什麼地方嗎!?又把材料奪了回來。”

獄偵耳目袁連芳讓馬廷新案和張氏叔侄案有了某種“關聯”。這一發現,成就了張氏叔侄案平冤的契機。當年,叔侄二人在獄中分別看到了同一篇馬案報道,他們驚訝地發現當初在看守所脅迫張輝寫下認罪材料的那個人也叫袁連芳。

2003年,袁連芳在河南鶴壁市看守所,指證同室疑犯馬廷新“神態自若”寫下“自首材料”。2004年4月,杭州拱墅區看守所,袁連芳稱與姦殺案嫌疑人張輝同在羈押期間,張多次對他“神態自若地”提及強姦殺人經過。“袁一來,就知道我犯的什麼罪。”張輝後來告訴朱明勇。

這個巧合吸引了張高平所在監獄的檢察官張飈的注意,他調查後發現,兩個袁連芳是同一個人。結合案件的其他疑點,張飈向浙江方面寄出了申訴材料。然而,直到2011年退休,張飈轉寄的多次申訴如同石沉大海。

情急之下,張飈給朱明勇發了短信:“我馬上就退休了,這個案子我們覺得還是有問題,而且每當我看到張高平向我哭訴被刑訊逼供的場景的時候,我都禁不住要流眼淚。”

2010年11月,張輝的父親張高發在鄭州找到朱明勇,這位六十多歲的老人頭髮花白了一半,抱頭痛哭。“我跟他講,你這個案子我一定幫你,費用問題暫時就先不用說了。”朱明勇回憶說。

在朱明勇律師正式介入張氏叔侄案時,張氏家人已經為此案申訴了七年半,彼時,浙江省高院對張氏家人的申訴還沒有登記。“他們聽說有這個案子,但是申訴檔案裡面沒有記錄。”此後的兩年半時間,朱明勇安排律師去了新疆的南疆庫爾勒和北疆石河子調查,又去安徽、河南、浙江,反反覆覆,無數次奔波,朱明勇大概計算了一下,張氏叔侄案他們貼進去差不多10萬元。

在此之前,張高發七年間為了弟弟和兒子奔走呼號,哪裡有希望就往哪裡走,其間到處求人,有大學教授的開價20萬,也有律師誇下海口說300萬“搞定”,還遇到一些騙子。張飈介紹他找朱明勇律師後,他來到北京逢人便問:“你認識一個叫朱明勇的律師嗎?”(關注有事找律師,有事找律師是國內領先的在線法律服務綜合平臺,匯聚海量優秀律師,首創眾籌維權模式,由第三方公信平臺支持律師費託管。有事找律師將法律與互聯網結合,為法律供需雙方之間構建了一個大型的信息交互綜合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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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辯“工匠”

濮陽一處級幹部,一審被判12年,申訴減掉四分之三犯罪事實,改判5年;福建南平聯通公司副總經理涉嫌職務侵佔,二審後發回重審,後檢察院撤訴;成都律師涉嫌詐騙案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貴州律師涉嫌詐騙兩次判刑15年後改判免除處罰;北海楊忠漢律師無罪釋放;北海裴金德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無罪釋放;貴州“黑老大”之父黎崇剛涉黑案無罪釋放一個值得比對的數據是2011年全國公訴案件無罪判決率僅為萬分之一。

每一個案件的背後,都是一次“技術型”的辯護。

朱明勇律師在馬廷新案的辯護中寫道:“2002年8月31號,鶴壁市公安機關在立下軍令狀三個月後,案件沒有任何進展,為了儘早破案,他們從北京請來了測謊專家,對嫌疑人進行了心理測試。具有戲劇性的是,本案中對我的當事人馬廷新進行測試的所謂測謊專家,就是在不久前曾釀造了轟動全國的湖北鍾祥四教師投毒冤案的那位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的武伯欣先生。事實上,幾年來在中國因為測謊而導致的冤案不勝枚舉:震驚全國的雲南警察杜培武殺人案、冤獄達八年之久的雲南孫萬剛殺人案、安徽機電學院的劉明河殺人案以及就發生在河南三門峽的高鐵鋼殺人案等無一不是曾被所謂的測謊專家認定為犯罪嫌疑人。我們看到幾乎在每一起重大冤案中都有測謊專家的錯誤認定。想當初,測謊專家也都曾輕鬆地說了聲:‘就是他。’然而就是這三個字卻使一個又一個無辜的人飽受了無盡的心靈和肉體上的傷痛。”

馬廷新案的庭審現場,朱明勇用翔實的資料揭示了測謊這個神秘的話題。他在研究相關的學術著作、專業論文以及一些通過測謊辦理的案例後,找出了“測謊神探”的矛盾之處:“他認為測謊,從科學上講排除的準確率是100%,認定的準確率是98%。意思就是說通過測謊,認定這個事情不是你做的,那100%不是你做的,認為是你做的,那98%的可能就是你做的。在武伯欣測謊之前,馬廷新案還有一個專家也搞過測謊,那個專家測謊得出的結論不是馬廷新做的。兩個專家所依據的測謊理論是一樣的,為何結果不一樣?”

人物|朱明勇律師:每一個律師都要有“工匠思維”

馬廷新案是公安部督辦案件,當時公安部派了兩批專家參與指導辦案,其中的著名足跡鑑定專家王清舉也在其中。朱明勇律師通過對王清舉的足跡鑑定報告進行分析,提出了十條質疑。“他在法庭當時就氣憤地跳起來了,說我要告你朱明勇。把我的(報告)寫到互聯網上去了,全世界都看到了。”法庭上,朱明勇從王清舉的《三維成像立體足跡鑑定技術》研究到王本人的專家身份,再到中國足跡鑑定的歷史以及發展,朱明勇像講故事一樣進行分析,王清舉不服,但是法官服了,最後法院沒有依據這位“神眼”專家王清舉的鑑定報告作出有罪判決。

朱明勇律師認為,法官甚至檢察官往往“聽得進去”辯護人對案件精細化的分析研究,而在刑事案件中經常會涉及多學科知識,快速精準的學習能力對於一個優秀的刑事辯護律師尤為重要。

被“表彰”遺忘的律師

2014年3月19日,山東晨浩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光武律師發微博稱:“擬為張氏叔侄案有功律師朱明勇召開民間表彰會,張氏叔侄案成功糾正,系律師和檢察官聯手傑作。檢察官監督司法、糾正冤假錯案是職責所在,而律師冒險參與則是道義使然。可執行職務的檢察官最高檢察院等部門一再表彰,而律師有關部門對朱明勇的義舉卻視而不見。為此楊學林等律師將擬為朱組織民間表彰。”

“這是一個偉大的創舉,是非公過人民自有公論。”有網友評論該微博。

央視2013全國法治十大人物在評選之前,刑辯大佬田文昌告訴朱明勇,他推薦了朱明勇,但是後來,朱明勇並沒有出現在央視的頒獎臺上。

張飈——一個體制內的檢察官,因為張氏叔侄案囊括了包括央視年度法治人物和全國模範檢察官大大小小所有的榮譽,而與他聯手平冤的體制外律師朱明勇卻沒有獲得任何獎項。兩人都注意到了這種反差:“我們的社會和制度對律師還是有偏見。”

有人質疑,司法部、全國律協為什麼沒有給朱明勇律師頒獎?

朱明勇回應:“體制內的健康力量更需要表彰和挖掘,這樣更多的人才會對體制有信心,更多的正能量才能被激發出來。”

張氏叔侄案的平反,有人認為檢察官是責無旁貸,而律師是可以選擇做也或者不做,尤其是沒有費用的時候。“但是我遇到了,而且根據經驗我已經確信案件冤的可能性非常大,那麼我就沒有辦法放棄。”

美國著名刑事辯護律師、哈弗大學教授艾倫·德肖微茨曾說:“只要我決定代理這個案子,擺在面前的就只有一個日程——打贏這場官司。我將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託人解救出來,不管這樣做會產生什麼後果。”朱明勇律師把這段話摘錄在自己博客的首頁裡。

張氏叔侄案平冤獲得國家賠償後,張氏家人要求給朱明勇律師費,後者婉拒。

危險的江湖勇敢的律師

“在這十年間,測謊神探、足跡鑑定神眼、神探女殺手、特情耳目、教授、海龜博士、法官、檢察官、律師相繼粉墨登場,演繹了一場跌宕起伏的現代法治大戲,有些劇情已經模糊,有些記憶刻骨銘心,有些秘密則需要帶到墳墓。”

2013年,張氏叔侄無罪釋放後,朱明勇在其博客中披露了當年馬廷新案的辯護詞:“是為不敢忘卻的記憶。”

他曾在鄧玉嬌案中這樣寫道:“睜開眼,殘陽似血;閉上眼,朝霞如月。”

1993年,朱明勇還在老家的紀委上班,體制內生活穩定、波瀾不驚,不沾菸酒不會打牌,朱明勇“像是在圈子外”。他渴望成為自由職業者。

可能是在紀委工作的緣故,朱明勇潛意識覺得律師能夠實現自己的自由夢想,伸張正義、行俠仗義。但是在紀委,“一切都要服從組織的安排”。

1993年7月15日,朱明勇和往常一樣在讀報紙,他發現了一則消息“本報記者採訪司法部副部長,律師考試製度改革從今年開始,由原來兩年一考改為一年一考,今日起開始報名”

於是在交了180塊錢的報名費後,兩個月的時間裡每天晚上只睡三四個小時、晚飯是麵條和雞蛋的生活中,朱以高出當年分數線32分的優勢通過了律師資格考試。

“人是需要有夢想的,而且如果你覺得這個夢想值得你去追求,你就會願意為之付出一切努力。”

“我認為要是案子有冤情,就像重慶的案子,我會不惜一些代價,即便冒著失去自由、甚至生命的風險,我也要把真相揭示出來。”2009年的重慶“打黑”風暴中,在李莊已經被抓的情況下,朱明勇律師通過媒體公佈了重慶打黑中存在刑訊逼供的相關資料,王立軍曾派人去北京和河南去抓朱明勇,引起全國法律界高度關注。

五年後,朱明勇回想起來有些後怕。“當時沒考慮那麼多,現在覺得確實很危險。”但是他不後悔,“要是現在遇到那種情況也還會做,但是可能不用那種手段。”

朱明勇的一個朋友,一位優秀的大學英語老師,前陣子查出淋巴癌晚期,“一點徵兆都沒有”這個說話底氣很足的男人長嘆一口氣:“年輕的時候都奮鬥過、拼搏過,人從出生到死就是一段旅程,你覺得這個事情你喜歡做,而且對社會甚至對整個人類的文明都有意義,是值得去做的。在一個十幾億人口的國家裡,作為律師,通過個案的努力,能為這個國家的民主和法治的進程貢獻一點力量,這個意義是非常大的,擔一點風險也是無所謂的。”

到現在,朋友都知道,“老朱不喝酒”。

朱母在世時,對朱明勇的影響很大。“她在我們鎮上非常有威望,她開裁縫鋪,逢年過節她都免費給親戚朋友做衣服。早期的時候有人說我們是鎮上的首富,可母親去世的時候一分錢都沒留下,只給我三個外甥女一人存了一百塊錢,剩下的都是欠條。”

朱母沒上過大學,但是教會朱明勇很多道理:孔子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而朱母則認為:自己喜歡的東西別人也一定喜歡,把好的東西送給朋友自己也會獲得快樂。“我有時開玩笑對我母親說,你這說法跟孔子一個道理啊。”

1997年中秋節,朱母離開人世。十二年後,研究生的同學相聚時,有人問朱明勇最大的痛苦是什麼,他說:“對我來說,最大的痛苦是,你的成功,無人分享!我母親離去的太早了。”

現在,朱明勇律師辦案之餘的主要精力就是陪孩子—一個十五歲的小男孩,告訴當律師的爸爸他要讀《民主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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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朱明勇律師:

律師要有完美主義精神

《法人》:日常代理案件中,刑事辯護和民商事,你更側重哪一塊?

朱明勇律師:現在基本都是刑事。

《法人》:民商事案件中律師發揮的空間更大,收益更多,為什麼會選擇刑事辯護?

朱明勇律師:這是一個很自然的過程,因為之前在紀委工作,紀檢監察這一塊主要是查辦案件這一塊,查辦一些職務犯罪、違法違紀;後來執業律師,就慢慢轉到這個領域。從事刑事辯護的時候,發現自己特別喜歡,而且不會覺得累,不會在意賺了多少。

你遇到一個案件之後,總是想窮盡一切辦法探尋裡面的真相,然後儘可能最大限度地為你的當事人維護合法權益。特別是你在當辯護人這個角色的時候,你所面對的實際上是一個很強大的公權機構。公檢法甚至地方上一些權勢的力量,他們在介入案件在干預案件。你在代理案件當中,你會發現可能因為你的介入,可能導致法律得以正確的實施,當事人的權益得到合法的保護,或者是一些權利受到侵害的當事人因為你的幫助能夠洗清他的冤屈,得以平反,這種成就感我覺得也是令人興奮的一件事情。

《法人》:你對什麼樣的案件更感興趣?

朱明勇律師:從專業角度來講,有辯護空間的案子我會感興趣一點。罪與非罪有空間,此罪與彼罪有空間,罪名在當前社會背景下的意義與影響,我辦理的多半都是一些有重大爭議的案件。

《法人》:怎樣看待當下律師執業環境?

朱明勇律師:律師沒有得到社會的認可,被很多主流的社會包括體制內的公檢法司、黨政領導不重視,不覺得你有作用,當你有作用的時候他就排斥抗拒。

此外,律師缺少有效的管理組織,也缺少自己真正的孃家。全國律師行業至今連一份報刊都沒有,原來還有很多。

《法人》:按照你的刑事辯護思維,就是每一個律師都要有“工匠思維”?

朱明勇律師:對,刑辯思維的基礎是工匠思維。但是現在很多人辦案無法做到精細,我一直堅持任何案件的閱卷、會見甚至包括送手續和複製案卷都是我親自去辦,我怕漏掉任何一個可能會有用的細節。這就是我所說的每一個律師都應該具有工匠思維。現在有的律師之所以做不到這些,原因在於:第一,他們認為刑事案件沒什麼空間,都是法院說了算,做了也白做。第二,收費低,當事人也不願意承擔。同一個案件不同的律師會有不同的辯護策略,比如說一起命案,在這個律師手裡可能就判死刑了,在那個律師手裡可能就無罪了。這個變化很大,不像醫生治病,什麼病怎麼去治療有一個基本的規範和標準,刑事案件就沒有這個可能。醫生講究的是客觀事實,而律師追求的是法律事實。刑事辯護中,不同的經驗、技術、能力和影響力都會對案件的結果有不同的影響。但是不管怎樣的律師,做刑事辯護最基本的品格是敬業,最必備的條件是具有一種精細化的“工匠思維”和追求完美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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