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想法
員工在出差的過程中,一般會發生交通費,住宿費,餐飲費等支出,這些支出一般都可以取得相應發票,會計上一般將這些費用一般也列入差旅費支出【屬於對外招待部分的餐飲費應作為業務招待費支出列支】。除此之外,企業還會給員工額外的一部分補助,這部分補助作為差旅費津貼處理。
從個人所得稅相關法律法規收集出來,企業給職工發放的補貼之中,差旅費津貼是僅有的幾不徵稅個人所得稅的補貼之一。
差旅費津貼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還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某些會計就開始動腦筋了,部分會計會讓員工去找票充作差旅費,以減少工資的發放數額來規避個人所得稅,另一部分會計則在差旅費津貼上面找文章,把津貼提到到三四百塊錢一天,甚至想個別企業還想將津貼提高到的500元/元,但差旅費津貼不是想提高多少就提高多少的。
![差旅費津貼報多高,會計有標準可參照](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二、稅法規定
企業所得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的,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的和正常的支出:,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扣除,因此,稅務機關檢查過程若,認為企業差旅費津貼過高或者存在不合理,則會蒐集證據或者要求企業提供差旅費津貼合理性的證明。
三、案例
示例1:
小王去天津出差一趟,在報銷時列支了6天的差旅費津貼,來回的火車票顯示小王出差時間共花了4天,多列支的2天差旅費津貼,企業無法提供多給兩天的合理性證據。超出的兩天,稅務局要求補交個人所得稅和滯納金。
![差旅費津貼報多高,會計有標準可參照](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示例2:
公司員工小張一個月的工資才4000元,本月差旅費津貼就發了6000元,按出差時間算,平均一天津貼達到400元,比日工資都還高(4000/21.75),超過了當地同行類似企業的平均水平,稅務局完全可以要求企業提供一天津貼補助400元的合理性的證據,如果不能提供,稅務局可能參照當地的水平,要求企業調整並補稅。
四、參照
但到底多少合適呢?稅收法規對差旅費津貼報銷的標準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但是我們有參考標準。
財行[2013]531號 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對出售伙食補助費有相關規定:
(1)伙食補助費是指對工作人員在因公出差期間給予的伙食補助費用。
(2)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曆)天數計算,按規定標準包乾使用。
(3)財政部分地區制定伙食補助費標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負責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消費水平等因素,參照所在市公務接待工作餐、會議用餐等標準提出伙食補助費標準報財政部,經財政部統籌研究提出意見反饋地方審核確認後,由財政部統一發布作為中央單位工作人員到相關地區出差的伙食補助費標準。
(4)伙食補助費按出差目的地的標準報銷,在途期間的伙食補助費按當天最後到達目的地的標準報銷。
本文選取兩個省份的報銷標準做為了參考:
(1)廣東公務員差旅費報銷新標準中對伙食補助費報銷標準為按出差自然(日曆)天數實行定額包乾,省內省外同一標準,每人每天100元。
(2)省內出差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100元,省外出差按中央和國家機關人員出差相關地區伙食補助費標準執行(見附表)。
五、 建議
業在參考行政機關的標準上,結合最年物價水平的變化,制定適合企業自身的差旅費津貼報銷標準,再去稅務機關報一個備就OK了。
閱讀更多 老楊會計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