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5 差旅費,增值稅,預付卡,福利費,這5個常識,會計要記牢

差旅費,增值稅,預付卡,福利費,這5個常識,會計要記牢


1、企業支付業務員出差的補助需要提供發票嗎?

企業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差旅費憑真實、合法的憑據准予稅前扣除,差旅費真實性的證明材料應包括:出差人員姓名、地點、時間等,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項目不屬於應稅項目的,對方為個人的,以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2、單位僱傭的殘疾人是勞務派遣公司派來的,公司可以享受殘疾人的稅收優惠政策嗎?

根據《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通知》的規定: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實行由稅務機關按納稅人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徵即退增值稅的辦法,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每月可退還的增值稅具體限額,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所在區縣(含縣級市、旗)適用的經省(含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4倍確定。


3、單位給員工發放超市預付卡作為福利,可以稅前扣除嗎?

企業取得合規的“預付卡銷售和充值”增值稅普通發票,並在發放給員工後可以計入當期福利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 14%的部分,准予扣除。根據《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徵管問題的公告》的規定,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條的規定,向購卡人、充值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具體諮詢稅務機關。

4、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後,銷售額超過500萬,達到一般納稅人認證標準,該怎麼辦呢?

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一般納稅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如果納稅人的年銷售額超過500萬,按照規定要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


5、單位發送給職工的福利費需要單位記賬嗎?

根據《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通知明確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該單獨設置賬冊,進行準確核算;沒有單獨設置賬冊準確核算的,稅務機關應責令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稅務機關可對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進行合理的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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