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瀘州敘永一村民私買零件組裝槍支 獲刑三年

近日,敘永縣在家務農的施某因非法制造槍支罪案件,被法院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瀘州敘永一村民私買零件組裝槍支 獲刑三年


2018年2月至2018年8月,施某在拼多多上向多個商家購買了射釘槍五件套、瞄準鏡、無縫鋼管、套管固定器、撞針、射釘彈、釘管套等配件,將其進行加裝、改造,以提升射釘器威力和精準度。

2019年7月,敘永縣公安局民警接到舉報來到施某家中,查獲了彈弓1把,自制槍支1把、瞄準鏡1個,無縫鋼管2根、鋼彈6包、長短射釘彈共計30枚。經鑑定,該槍支是以火藥為動力發射彈丸的槍支,具備法定槍支的致傷力。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施某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制造槍支,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制造槍支罪,判處被告人施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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