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 出臺扣押車輛處置規定

為進一步確保扣押車輛的存放、管理合法合規高效,浙江省餘姚市人民法院自主開發了扣押車輛管理登記系統,並出臺了《關於扣押車輛處置規定》。《規定》明確了扣押車輛“存放—保管—提取”流程要求,確保車輛進出有痕、車輛狀態實時可查。車輛首次存放時,承辦人必須將車輛權籍登記人、扣押工作實施人、扣押時間、車輛存放地點、車輛牌號、車輛處置結果、車輛移交時間等9項信息錄入系統;車輛提取時,必須以視頻或圖片形式將車輛狀態錄入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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