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9 聲稱與警察是兄弟可"走後門”,巴東大支坪的這個“戲精”落網了

聲稱與警察是兄弟可

如今詐騙套路五花八門

“重金求子”

“中獎短信”

“獎學金詐騙”

“有熟人可私下辦案”

套路層出不窮

騙子的演技堪比影帝

聲稱與警察是兄弟可

近日

巴東縣檢察院就受理了這樣一案

聲稱與警察是兄弟可

現年42歲的陳某某,系巴東縣大支坪鎮某村村民,自稱公安局有熟人,打著可以儘快辦理案件的幌子詐騙錢財萬餘元,近日,經巴東縣檢察院提起公訴,陳某某因犯詐騙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2018年3月4日,巴東縣大支坪鎮某村村民沈某某的妹妹與他人發生爭議被致傷住院,由縣公安局野三關派出所受理此案。


為使該案及時處理,沈某某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陳某某。陳某某謊稱與巴東縣公安局野三關派出所所長及局領導親戚關係要好,並承諾案件會盡快得到滿意處理結果。



為使自己的謊言更加真實逼真,陳某某一人分飾多角色,用註冊的微信號“努力拼搏”、“為人民服務”、“油菜批發加工”等分別冒充公安局領導及其親戚,以請領導吃飯、送煙疏通關係為由,騙取沈某某信任,沈某某多次通過微信賬號共計向其支付人民幣18607元。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陳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錢財人民幣18607元,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鑑於其多次實施詐騙行為騙取他人財物,酌定對其從重處罰;其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願意接受處罰,依法可對其從寬處罰。遂縣法院於10月30日依法以陳某某犯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退賠違法所得18607元給被害人。

【檢察官提醒】該案中陳某某正是利用被害人急於處理案件、盲目信任“找關係、走後門”的迫切心理,對被害人實施詐騙。針對此類案件,廣大群眾應理性對待,不要被騙子各種“神通廣大”的說辭衝昏頭腦,要保持警醒,走正規的途徑和程序才是高效處理事情的基礎,盲目於“找關係、走後門”,只會給居心不良者可乘之機。

轉自 | 巴東縣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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