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學生打車花上千元,哈市交通局通報處理決定:吊銷駕駛員從業資格, 你怎麼看?

石福晉


事情經過:12月14日,有六名廣州的大學生到哈爾濱旅遊,分別乘坐兩輛出租車從哈爾濱太平國際機場到市區,一共花費了1100元。但按打車軟件路程估價,兩輛出租車花費應該不足300元。後來大學生將他們的遭遇發到微博上,哈爾濱市相關部門知道情況後啟動了調查,現旅遊部門已向廣州大學生致歉並對他們進行了賠付,得到了這幾名大學生的諒解。哈爾濱市交管局15日下午公佈了處理結果,吊銷了兩名駕駛員的從業資格。


從政府角度來看,這次相關部門處理事件很及時,也可以說是非常嚴厲的處罰。這次重拳出擊,這對哈爾濱這個旅遊城市曾經因為宰客造成的負面影響,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哈爾濱等東北的一些城市,每到旅遊旺季,總有一些負面的新聞,對城市的形象有很大的破壞,比如人們現在還對雪鄉的高價花費記憶猶新。所以這個城市要重塑自己的形象,必須出重拳,嚴厲打擊宰客現象,讓更多的人願意去哈爾濱、願意去東北旅遊,從而帶動當地的經濟發展。

從出租車司機角度來說,外地大學生來到哈爾濱,對路途不熟悉,出租車司機應該履行職業操守,按路程計價,把這幾位來旅遊的大學生安全送到目的地,這才是他們應該做的。然而這兩位出租車司機卻坐地起價,隨意宰客,缺乏誠信,給廣大嚴格執行職業操守的出租車司機抹黑,也給哈爾濱市這個城市的形象造成了不良影響。而他們現在受到嚴厲懲罰,也給其他同行提了一個醒:一定要按行業規範從業!

無論是對於個人來說,還是對於一個城市來說,在信息極度發達的時代,樹立良好形象不容易,但毀掉一個好形象卻是朝夕之間的事。看來哈爾濱在行業規範方面一定要加大力度了,否則的話,那裡的冬景再美,人們也會望而卻步了。

格超梅上


那是今年6月份,我從新都假日酒店準備打車去成都東站。我諮詢過平朋友,正常打車的話也就60元左右,如果地鐵呢則會快一點,因為不堵車。所以我想打個車帶我去地鐵這,結果上車後司機一直忽悠我說坐地鐵來不及(我有一個半小時的時間),我就問他打車多少錢,他說大約150元錢,我說打表呢?他說打表也這個價錢。我說好!那你給我打表走,實際多少錢,我就給你多少錢,因為我真怕趕不上高鐵。

結果,司機開得很順,大約20分鐘就把我送到了,當時我看到計價器裡的數字只有58元,但結賬的時候司機卻說表壞了!我說,我明明看著開車的時候好好的,怎麼到了反而壞了呢?原來這個可惡的司機是乘我看手機的時候,把計價器關掉了,使我看不到最終的價格。

後來我只能找到車站門口的警察,警察調節了也沒用,司機一口咬定說我同意150元的,我聲明說,150元的價格是你說的,我是邀請你打表走,打表多少錢就多少錢,這是交警沒辦法處理,就讓我拍下車牌號和司機工號投訴,但還是要我付150元。可後來投訴也沒有結果。

所以我覺得這次哈爾濱的宰人事件這麼處理太輕,應該處於100倍宰客費用的罰金,吊銷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一輩子不能開車不能從事服務業!這樣處理才能起到真正的以儆效尤作用!


沈坤


去年發生的“雪鄉宰客”事件,使得黑龍江的旅遊事業因此而遭受重創。黑龍江政府最後對涉事旅館被處罰金59360元並停業整頓。

今年又發生了“雪鄉宰客”事件。當然,這個處罰也很嚴厲。政府部門最後吊銷涉事企業哈爾濱泰克斯出租汽車有限責任公司黑ATN848號出租汽車經營權,吊銷該車輛駕駛員張磊從業資格證;吊銷委託掛靠三環汽車出租有限公司黑ATJ343的出租汽車經營權,並吊銷該車駕駛員範匯東的從業資格證。

按照網上有的人員所說,因為被吊銷出租車經營權導致的損失可能將高達60萬元。並且政府隨後進行出租車行業整頓,出租車駕駛員發生重大服務質量事故,一律吊銷從業資格證!從處罰結果和後續的整頓工作來看,政府整治宰客的決心是非常的堅定。

宰客事件頻發一定程度時因為違法成本太低。一旦實施非法行為可能獲得的非法利益超過相應的違法成本,那違法行為自然屢禁不止。希望黑龍江政府能夠加大處罰力度,樹立並構建更好的營商環境,促進旅遊業新發展。


葉律師


打車宰客確實過分,而且多收數倍的錢,對這樣的出租車司機應該給予嚴肅處理。

12月14日,6名廣州大學生去哈爾濱旅遊,從太平國際機場乘坐兩輛出租車到中央大街,分別被收取550元。司機還稱:“錯不了,放心吧。正規出租車,不能坑你”。而據路程估價,該路程約37公里,估價為101—131元左右。學生舉報後,哈爾濱市旅遊部門致電學生表示歉意,並啟動先行賠付機制。哈爾濱市交通運輸局吊銷了兩輛涉事出租車的經營權,並吊銷了兩名涉事司機的從業資格。

對於此事,簡單 談幾點看法:

1、首先說說打車費的問題,全程距離約37公里,估價在101—131元之間,按照實際價格110元算,兩輛車也就220,而兩個司機實際收取了學生們1100元的打車費,足足翻了五倍。那麼,這五倍收費是怎麼來的呢,大概有兩種情況,要麼司機故意繞了路,要麼是沒有打表,直接口頭議價。而如果是議價的話,是經過雙方同意的,時候學生也就不會舉報。那就只剩下司機故意繞路一種可能了,不過,到底屬於哪種情況,事件介紹中並未提到。

2、其次說說打車故意繞路的問題,出租車司機應該是通過口音、詢問等途徑得知6名打車的學生是外地人,所以才敢大膽的繞路,以賺取更多的打車費用。如果是哈爾濱本地人,出租車司機也不敢繞路欺詐乘客。打車被繞路這種事情其實不少人都遇到過,只是沒有像哈爾濱這兩個出租車司機膽量如此之大、宰客如此之狠。

3、哈爾濱各監管單位對於此事的處理還是比較及時和到位的,學生們接受了哈爾濱旅遊部門的道歉,也得到了先行賠付的補償,也算是挽回了損失。只是學生們剛到哈爾濱就遇到了這樣的事,難免會影響他們旅遊的心情,而且,這兩個出租車司機也是在毀哈爾濱在學生們心目中的形象。

4、一般出租車司機宰客,也就多收個十幾塊、幾十塊錢。而哈爾濱的這兩名涉事司機,總共多收取了880元左右,這已經不止是宰客,可能涉嫌欺詐。有網友評論稱,應該吊銷這兩名司機的駕照。其實,這與駕照無關,因為他們不是在駕駛方面出了問題,因此,涉及不到吊銷駕照。吊銷他們的從業資格,符合對他們所犯的錯誤的處罰要求。關鍵是除此之外,是否還涉及到其他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處罰,這是針對他們的欺詐行為及數額需要考量的。

大家對此事有什麼自己的看法呢?你遇到過類似的宰客現象嗎?

【謝謝朋友們耐心閱讀,歡迎關注、評論等,發表看法,一起互動交流!】


龍族社


打車花上千元很正常,最主要的是學生多大從哪裡出發去哪裡,距離多遠,正常的話不予指責,不正常的話應該給予司機重罰,即使你的表真的壞掉了,因為你天天跑出租多遠距離收多少錢都有明確標準,現在導航都很精確,你若故意就應該收到應有的制裁,若是正常就是小編沒把問題描述清楚。


咱家虎孩子到了青春期


有些地方就是赤裸裸的宰你外地人,在瀋陽火車站就試過,因為人生地不熟選擇拼車,下車的地方相隔不到20米,2個本地人收10塊,我一個外地人卻收30塊


用戶4336006489


錢都給了,還陷害兩家人丟了飯碗,誰讓你們坐的,一定是打不著車了,你們六人也不是善人!出租車要不拉你們,你們坐黑頭車我想你們就沒臉投訴了。


小偉651


這種宰客行為非常可恥,對於這種人就應該吊銷從業資格,這是見利忘義,沒有道德底線的行為,尤其是一個城市的出租車之類的,這種宰客行為不光是自己的貪心,更是對這座城市的玷汙,所以說像這種人,就應該嚴肅處理,絕不能姑息。

這件事情發生在哈爾濱,當時有六名來自廣州的學生去哈爾濱旅遊,在飛機場乘坐兩輛出租車到了市區,可是到市區後打車費索要了1100元,但是機場到市區的路程如果打表的話也就三百左右,這明擺著就是宰客,後來這六名學生把自己的遭遇發到網上,引起了哈爾濱交通局的關注,聯繫到了六名廣州學生,給予他們賠償和道歉,這六名學生也就諒解了這件事情,交通局給予這兩名黑心出租車司機吊銷了從業資格。


意味著以後再也不能開出租車宰客了,雖然說開出租車掙錢養家餬口,可是既然沒有職業操守,漫天要價,宰客行為,那麼這樣的出租車司機就是對城市的抹黑,自然就不應該再從事出租車業務。

宰客對於出租車之類的以前都是很常見的,但是近年來加強了出租車司機的管制,這種情況也就慢慢看不到了,出租車司機都是特別有禮貌,而且不管是本地還是外地都是認真負責的服務,絕不會區別對待。

以前大家都知道,車站旅遊景點的出租車不能坐,因為這些地方外地人最多,而這些出租車司機專門就找外地人宰,本著你人生地不熟的,會拉著你故意繞路,或者說漫天要價,這種事情這幾年一直都是嚴打,也就越來越少了。

加強出租車司機的道德素質,尤為重要,因為出租車面向的就是所有的人群,更是這個城市的形象和招牌,所以說出租車司機如果給這個城市抹黑,那麼就應該嚴肅處理。


珞珈社


法律微言明確回答你:交通局的決定是行政處罰,吊銷資格只是最輕的處罰。因為司機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了。

詳細分析一下:

1.在市內打車花上千元,是個有正常思維的人,都會覺得不可能,就是這種不可能,讓司機遊走在了犯罪的邊緣;

2.司機可能涉嫌兩個罪名:詐騙罪或者強迫交易罪。

詐騙罪的犯罪構成是這樣的:有欺騙行為,讓被害人陷入錯誤意思,基於錯誤意思處分了財產,拿到了財產。

司機利用打表的行為,欺騙了顧客,顧客可能基於表顯示錢的錯誤認識,給了司機錢,司機的行為,就是詐騙行為,只是詐騙罪的立案標準在5000-8000元起(每個省市都有不同的規定),如果司機是個慣犯,那麼有可能就構成犯罪了。

3.再說強迫交易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強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行為。

最高院的司法解釋規定了,強迫交易有一種行為是以高於市場價很多的價格賣出了商品或者服務。

如果大學生在結賬的時候,司機有行為或者言語威脅,本來市場價幾十塊的打車費被要到一千,那麼司機的行為就構成了強迫交易行為。只是強迫交易罪,必須要求情節嚴重。

如果司機的言語威脅不夠理解,而且交易次數只有一次,就不夠強迫交易罪的立案標準。

4.且不論司機還有沒有其他類似的行為,只說此次行為,雖然夠不上犯罪,但肯定是違法行為無疑,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給司機行政拘留五到十日,一點也不為過。


微言不聳聽


吊銷的好,這種黑心司機如果不被處罰的話,絕對會嚴重影響哈爾濱的聲譽。實在想象不到,在各種APP如此發達的今天,還有人敢這樣宰客,果然是有恃無恐。

我們常說出租車是一個城市的臉面,乘客乘坐出租車從機場到市區,如果被宰客,估計很多人在很長一段時間都會對這個城市有著不好的印象。這個事件中幾個學生從哈爾濱機場到市區竟然被要加550元,而且是兩輛出租車商量好的一起宰客,實在是相當惡劣的行為。

在具體的處罰上,廣東的很多城市出租車管理條例規定出租車司機故意繞道的或者不打計價器的,都會被直接罰款1000元。這種超出正常經營好幾倍的宰客行為絕對應該受到重罰,所以當地有關部門吊銷出租車司機的從業資格證是很正確的。


我最想不通的是在很多地圖軟件都這麼便捷的今天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到底要多少錢基本上是一目瞭然的,竟然還有人用老套路宰客,還大言不慚的告訴學生就是這個價,這真的是以為學生比較年輕比較好欺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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