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 貴安新區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經發(交通運輸)專業執法大隊“人性化”執法提升群眾幸福指數

“你們現在不會再查我了吧?”

“查還是要查,而且還要嚴查。但你現在從事出租車經營活動,屬於合法經營,不在我們執法範圍了。”

“那你這次來幹嘛?”

“你現在為新區發展作貢獻,我來看看你在交通運輸工作和生活中是否遇到困難需要我們幫助解決。”

……

這是日前貴安新區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經發(交通運輸)專業執法大隊大隊長餘德宇與出租車司機沈某在貴州財經大學側門處的對話。

而去年他們之間的對話,畫風可不是這樣的。

“我也是沒得辦法,才這樣(非法營運)的。”

“我們依法執法,不是專門為難你。”

……

貴安新區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經發(交通運輸)專業執法大隊“人性化”執法提升群眾幸福指數

開展執法檢查

回憶起當初的對話,餘德宇記憶猶新。

原來,2018年9月6日,沈某因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經營許可在貴安新區花溪大學城開展非法營運,被執法人員依法查處,並處罰相關罰金。

在這起案件中,由於沈某身體殘疾且家庭經濟困難,執法人員在瞭解其特殊情況後,報請局相關負責人對其從輕處罰和法律救濟申請。最後,執法人員對沈某從輕處罰,罰金允許分兩期繳納付清。

被執法人員的“人性化”執法感動,沈某後來經過學習和申請註冊,成為貴州貴安之旅新能源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一名巡遊出租車駕駛員,目前在花溪大學城合法營運。

而這只是該執法大隊在一線執法中積極踐行“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堅持把教育與處罰相結合而開展“人性化”執法的一個典型案例。

“‘人性化’執法不是人情化執法,不等同於執法者有了自由裁量權,可以‘法外開恩’。”餘德宇介紹,法律是有度的,其上限和下限都有法律規定,上限是為了防止執法者濫權,下限是防止執法者瀆職,這就是法律的“尺度”。

據介紹,截至目前,該執法大隊共計立案29起,其中行政處罰22起、撤銷案件7起。在這些案件中,該執法大隊按照執法為公的理念和公正、公平的原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認真、負責地審核涉嫌違法的立案材料,對當事人提供的每一項證據,都認真核實,並多次專題討論分析案情,確保不辦冤案、錯案。經認真調查核實後,對確實違法的當事人給予合理的行政處罰;對證據不足的當事人及時撤銷案件,維護當事人權益。

在辦案中平等對待違法當事人,不因違法而對其輕視、敵視,主動端茶倒水,與違法當事人深入交流,一直是該執法大隊執法人員堅持的“不成文慣例”。

據悉,今年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紮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以來,對執法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該執法大隊在執法服務工作中,不僅堅持執法工作“人性化”,還積極創新工作方式,通過公示“溫馨提示辦案所需材料清單”,提醒當事人帶齊材料,儘量1-2次辦理完案件,提高辦事效率,讓群眾少跑冤枉路。

“執法人員不僅是管理員,還是服務員,要時刻把‘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牢記在心,並運用到工作中,努力提升新區群眾幸福指數。”餘德宇說。(夏武 貴州日報當代融媒體 任莉 攝影報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