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韶關樂昌市沙坪鎮柘洞村村民因遷移祖墳而燃燒蠟燭放鞭炮引發山火。
經查,許某等人15時許離開墳地,16時墳地周圍冒煙發生山火,證據確鑿,事實充分,許某等人對違反禁火條例供認不諱,公安機關依法對許某州、許某生和許某養等5人處以10日治安拘留。
今年入秋以來,樂昌市境內乾旱少雨,森林高火險等級持續,加之群眾野外農事活動增多,森林防火面臨嚴峻形勢。從10月1日至12月13日,樂昌市公安機關查處違反禁火令行政案件共42宗,治安拘留46人,行政處罰4人。
根據樂昌市禁火條例規定,禁止一切野外用火,違反者,公安機關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公安機關在此呼籲廣大市民,嚴格遵守禁火令,禁火期間特別是冬至臨近,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公安機關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見習記者/範永敬
記者/潘俊宇
通訊員/劉嘉玲
【作者】 範永敬;潘俊宇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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