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男子酒後滋事劃傷十餘輛轎車,蘭州城關公安民警快速抓獲嫌疑人, 你怎麼看?

周名湖


一、行為人為尋求刺激、發洩情緒、逞強耍橫等,無事生非,實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認定為“尋釁滋事”。實施尋釁滋事行為,同時符合尋釁滋事罪和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敲詐勒索罪、搶奪罪、搶劫罪等罪的構成要件的,依照處罰較重的犯罪定罪處罰。行為人認罪、悔罪,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諒解的,可以從輕處罰;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對於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賠償數額、賠償能力以及認罪、悔罪程度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積極賠償但沒有取得諒解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儘管沒有賠償,但取得諒解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二、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尋釁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police陳


罪惡嚴懲兇手


手機用戶16178941140


把劃傷的十餘量轎車賣給他。人家的車招你了還是惹你了。


老林文玩


屬於故意損毀公私財物,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處以行政拘留和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此類行為應嚴厲懲處,以震懾違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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