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 凌晨4點半,門口突然傳來敲門聲96名被執行人天亮後主動交錢

凌晨4點半,門口突然傳來敲門聲96名被執行人天亮後主動交錢

  執行現場

  本報記者 高敏 通訊員 沈羽石

  本報訊 12月13日凌晨4點半,嘉善縣法院執行幹警叩開了被執行人張某的家門,張某卻異常“頑強”,把自己反鎖在雜物房裡一聲不吭。半個多小時後,開鎖師傅還沒到現場,瑟瑟發抖的張某就扛不住凍自己走了出來……嘉善縣法院對抗拒執行的張某作出了拘留15天的處罰。

  這是嘉興法院凌晨開展的“嘉法護航涉民生專項執行行動”中的一幕,當天嘉興兩級法院僅4小時就控制被執行人97名,其中65人被拘留,81人被罰款,罰款8.8萬餘元。

  凌晨4點的冬夜冷颼颼的,嘉興全市法院出動221名幹警、59輛警車奔赴各個執行現場。

  在平湖曹橋街道愚橋村,平湖法院的執行幹警敲響了被執行人朱某的家門。房屋二樓房間的燈被點亮後又立即熄滅了,然後再無一點聲響,顯然朱某意識到是法院執行幹警登門,企圖偽裝成家中無人的假象。

  “都瞧見你啦,剛才還亮過燈,再不開門,我們採取強制措施了。”執行幹警態度強硬,朱某知道再躲也沒有意義,最終乖乖打開了大門。之前還在被窩裡呼呼大睡的朱某,很快被執行幹警帶上了警車。鑑於朱某拒不申報個人財產和逃避執行的行為,平湖法院對他作出罰款1000元的決定。當天上午,朱某履行了判決確定的付款義務並繳納了罰款。

  面對執行幹警的凌晨“到訪”,大多數被執行人都表現得很意外。李某是秀州法院一起合夥協議糾紛案件的被告,案件審理中,當事人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此後,李某未按約履行,案件進入了執行程序。執行中,李某多次在電話中向執行法官訴苦,說公司資金週轉困難,並承諾會盡快付款。然而,李某的承諾一直落空,從來沒有兌現。這次,李某知道自己再拖下去必將付出更大代價,在被帶回法院後,當即履行了付款義務,並且出具了悔過書。

  到當天上午,共有96名被執行人在這次凌晨行動中主動履行付款義務,履行金額達557.84萬元。此外,嘉興全市法院還查扣車輛5輛、查封酒店1家、張貼房屋騰退公告4份。據悉,這樣的涉民生專項執行行動在年底前還將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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