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我是父母撿的,現在37年了,親父母去年去老家找我,留下了電話,我該不該去看看?

你隔壁老王76303205


雖然是父母撿的,但是也並不一定是親生父母把你拋棄的,認與不認應該分清當時的狀況。

看了很多期中央電視臺的等著我的欄目,很多被拐的孩子也是對親生父母有積怨,感覺都是父母拋棄的,所以不肯採血認親,但是很多事實上真實情況都是被拐的,或者被拐後中途跑了的被養父母撿到的,或者是養父母為了欺瞞真相說是撿來的而實際上是從人販子手裡買來的。

天下沒有哪個父母願意丟棄自己的孩子,即使有的也都是有著迫不得已的情況,都是窮困潦倒的,想給孩子一條活路,可能會送人。

我感覺父母當年如果是上面那些情況的都可以理解,可以認。

只有一種情況不能認,父母為了生兒子把閨女拋棄的,還有父母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把超生的孩子拋棄的,這些情況如果是我我不能認。只需要弄清楚親生父母是誰,但是不會去認也不會去跟他們生活,養育自己長大的人才是應該孝敬的人。


濡沫情感


大哥家的大姑娘是領養的。

大哥大嫂結婚五年沒有孩子,兩個人感情很好,所以商量著抱養一個女孩兒,於是從山西收養了一個出生剛剛三天的小女孩,孩子長得很漂亮,大大的眼睛高鼻樑,小嘴嘟嘟著,就是皮膚有點黑。

總是聽人說抱養一個孩子就可以給家裡帶來親生的孩子,果不其然三年後大嫂陸續生了一個女兒又生了一個兒子,全家人別提多高興了。三個孩子中老大最懂事,老二最潑辣,最小的兒子脾氣最好。隨著年齡增大,孩子們都上學了,總有淘氣的孩子胡說八道,老大覺得莫名其妙也不好問父母,老二聽見了就去找人打架,而且是往不要命了打,從此孩子們就怕了她不敢再胡說了。

後來老大結婚了,沒想到她婆家人包括老公竟然挑唆這件事,她不相信就回家問媽媽自己是啥時辰生的?然後又去問老實人小叔叔,為這事大哥大嫂跟女婿好一回鬧,說雖然老大不是親生的,但是我們從來沒有區分過三個孩子的任何事情,反而對老大更加心疼一些,你們這樣做是為什麼呢?難道想讓孩子少幾個親人心疼她嗎?婆家人自知理虧連忙道歉。

我覺得孩子大瞭如果自己想找讓他自己決定,留下電話了看不看也在她,無論親生父母還是養父母及至親家,都不要干涉,親生父母不要過於主動,因為你生而不養是為過,養父母不要過於阻攔,畢竟那是親生父母孩子有權力知道,對於親家和女婿來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我的房子我做主


說一下我身邊的真事,我的父親姐弟七個,我五個姑姑,一個叔叔,我四姑被爺爺奶奶送給鄰村了,聽爸爸說以前家裡窮實在是養活不了了,四姑在幾個月大的時候被送給鄰村一戶條件很好沒有孩子的人家了,當時五十年代,那一家人也很開明,逢年過節都讓姑姑來我們家走動,四姑到他們家以後人家也陸續生了三個女兒一個兒子,小時候我們也經常去姑姑家串親戚,但是當時年紀還小的我能感覺出來去四姑家和去別的姑姑家不一樣,四姑家的孩子明顯和我們不親近,和人家那邊的親戚親近。前幾年奶奶病危了四姑也經常來侍候奶奶,但是明顯能感覺到四姑沒有其他的姐弟們親近,四姑也偶爾有怨言埋怨奶奶為什麼要把她送人,後來奶奶去世了,四姑委婉的跟我大姑表達了以後不想和這邊親戚再來往的意思,大姑跟我父親說了,我叔叔想去找四姑理論,我把他勸住了,我說四姑還是解不開這個心結,隨她去吧,畢竟是我們家裡人對不起人家了。再說強扭的瓜不甜,人家已經不想再來往了,我們再先去也沒什麼意思了。所以說生恩沒有養恩大,抱養的孩子還是別認的好,默默的關心著就行了


誰在看123


我表弟的媳婦有兩個妹妹生下來就送人了,後來弟媳查出來白血病,需要配型做手術,她家去找送人的兩個孩子,兩個孩子都結婚生子,兩個人面對親生父母做出了不同的選擇,一個妹妹不但去醫院接受了配型,還帶著老公和孩子回家看父母,另一個拒絕了配型說以後老死不相往來。這很難說誰對誰錯,都是個人的選擇。我這個弟媳後來做了手術,一年後復發去世了。至今6年了,弟媳走的時候孩子三歲多,我表弟每年都還帶著孩子去看岳父岳母(不在一個城市),每年年初二回孃家的日子都會帶著孩子去,後來表弟再婚,新弟媳也很通情達理,每年都是年初三回自己孃家,初二照常讓表弟帶著孩子去前岳父岳母家。去年過年,前岳父岳母說你以後不要來了,閨女都死了這麼多年了,你來了我們也傷心,等孩子大瞭如果我們還活著讓孩子自己來吧。雖然前岳父的話聽上去聽絕情的,但是表弟說他們家都是好人,說這種話就是不想再影響他的生活了,怕會影響和現在妻子的感情。我說這麼多就是想說明一點,人一定要對別人心存善意,不用惡意去揣度別人,你會發現身邊全是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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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很難一言以蔽之,我的外甥女給我講了她和閨蜜之間的故事,我分享給大家。

她說:我有個閨蜜,是我大學時同學,參加工作之後,兩人又在一個單位一個科室上班,情同親姊妹。有一天,無意之中在報紙上看到一則尋人啟事:本人名叫鐘山,有個姐姐,是81年6月19日出生,取名召弟,當時因父親出了車禍,生活十分艱難,母親被迫把不滿週歲的姐姐遺棄。回來之後,母親哭了幾天,多年以來,每每想起這件事,她都痛心疾首後悔莫及,也曾多方打聽,知道姐姐已被好心人收養,才略感欣慰。前幾天,母親得知自己得了絕症,倍加思念姐姐,每每喊著姐姐名字,捶胸頓足晝夜啼哭,最大的心願,是在離開這個人世之前,能見到親生閨女一面,親口向姐姐說聲對不起。我曾去尋找,那裡已拆遷。尋找無果,才登此啟示。據母親回憶,姐姐和我長得極像,左手背上有顆黑痣,遺棄地點在某某地區,現將本人照片,及電話號碼留下,如若姐姐能看到這則啟事,期盼能和我聯繫,以了卻母親最後心願。

我把這則尋人啟事拿給閨蜜看,她看了好一會,然後把報紙扔給我,冷冷地說:自作自受!

我詫異地看著她說:你怎能這樣說,哪個母親不疼自己的孩子?

她說:如果你是那個被遺棄的孩子,你會去認這位母親嗎?當初,她把孩子遺棄的時候,想到自己是母親了嗎?

我看她情緒激動,聲音有些哽咽,心裡更是詫異,再細看報紙上照片,竟然和她很像,這時,我才想起來,她左臂上有顆又大又黑的痣。

我試著問:你莫非就是廣告中要找的人?

她半響沒有說話,兩眼直瞪瞪地望著窗外。

後來我才知道,她就是廣告上要找的那個鍾招弟。她說,上小學時,有同學說她是揀來的野孩子,她和同學打了一架,衣服都撕破了。她問父母,父母都極口否認,她也就相信了。後來母親生了弟弟,弟弟欺負她,母親總是打弟弟,她更是相信無疑。直到上了大學,有一次母親生病去查血,她才發覺和自己血型不匹配,心裡又開始懷疑,再後來,她和姑姑聊天,姑姑無意之中講漏了嘴,她才確認自己是抱養的。

我說:既然你知道自己是抱養的,現在你親生母親有重病,希望能見你一面,為什麼不去認親?

她說:俗話說,養兒才知報母恩,我孩子幾個月的時候,我去出差,孩子交給他奶奶帶。我出差回來,孩子瘦了一圈,當時我就想,我才未滿月,母親怎麼忍心把我遺棄了呢?天下有這樣狠心人嗎?

我勸她往前看,不管怎麼說,現在親生母親病危了,也該去見上一面。但她鐵了心不去認親。

這則廣告連續登了多少天,每當我看到那句“每每喊著姐姐的名字,捶胸頓足晝夜啼哭”時,我就起了惻隱之心。突然一個荒唐的念頭在我心中出現:我何不冒充閨蜜,去安慰一下這位在煎熬之中的母親呢?

我給鐘山打了電話,半真半假地說:我是你姐姐好朋友,你姐姐已經看到了你的尋人啟示,但因她現在在國外,一時回來不了,她委託我去看望你母親,為了讓老人了卻心願,我冒充你姐姐,你看行不行?電話裡,鐘山的聲音有些顫抖,他連聲說:太謝謝您了!

當我提著禮品來到鍾家時,老人已經奄奄一息,聽說閨女回來了,就像打了一針興奮劑那樣清醒過來,她抓住我的手不放,泣不成聲地向我懺悔,我百般哄勸她,足足有一個多小時,她也不鬆開我的手。後來還是鐘山解勸,她才讓我休息一會。

不一會兒,她又喊我,讓我不要離開她。我只好向單位請了假,並且和家人說明情況。我在她家陪了老太太一個星期,一直到老太太去世。

鐘山和我商量說:姐,你這份心情感動了我們全家人,也讓我母親含笑九泉,但我們還瞞著父親,您看這樣行不行,我認您做姐,從今往後,咱們就是親姐弟,不知您可能賞臉?

我答應了他的要求,老太太葬禮那天,我和愛人孩子都去了,臨走時,老爺子給了我一大堆土特產,我不要,他怎麼也不願意。

我把事情全部經過告訴閨蜜,也曾勸她去參加老太太葬禮,但她始終不答應。

聽了外甥女的講述,我心裡很不平靜,孩子有再大的錯,父母都能原諒,為什麼孩子不能原諒自己父母呢?

或許各人有各人的苦衷吧……


遙山清風明月


37歲,跟我的孩子差不多大。能否聽我這老人說:應該去看看你的親生父母,問問他們既能生你,為何不能養育你?

我也是一個被遺棄的孤兒,也是被我的養父母收養的。小時候,鄰居家的小朋友沒一個叫我名字的,都是喊我“狗雜種和野種羔子”。我的養父比較疼愛我一點,但是,他老人家當不了養母的家。16歲那年,姐姐為了逃避上山下鄉,養母就讓我替她上山下鄉了。因為,當時的我根本承受不了農村的重體力活,在一次收麥子的時候,累傷了。回家修養了一個多月,在這一個多月的生活中,養母和姐姐根本不把我當人看待。我是飯不敢多吃一口,菜不能多叨一塊。養父是敢怒不敢言,時常在夜裡抱著我的腿哭……在一個風雨交加的下午,我實在呆不下去了,翻箱倒櫃的想找一點錢回農村。錢沒找到,卻在我養父的轉業軍人證裡看到一紙“公證處”的關於養父母收養我的證明書……想想當時,我的心情是什麼樣的?真的,連死的心都有!

當天下午,我就懷揣著這一紙收養證書,“扒了”去淮北的火車。在濉溪站,被人發現給逮了下來。火車站的民警把我帶到值班室訓話,我就拿出那收養證明書給他們看,並且,訴說了我目前的境況和想去的地方。民警叔叔也落淚了,給我買了飯菜,把他身上的錢全部掏給我,大約二十多塊錢。他給我買了去渦陽的火車票,還親自把我送上去渦陽的列車上。

從那以後,我是日思夜想的想法尋找我的親生父母。然而,他們就像人間蒸發一樣,一丁點的訊息都沒有。今年的我,已經步入老年的行列中。我想,今生今世,可能再也找不到他們了!

你的親生父母既然找到了你,就應該去見見他們。給他們一個解釋的機會,也給自己留一份念想!當然,養父母的養育之恩絕對不能忘!


路人4765


我鄰居有一對夫婦,因為身體原因不能生育,所以就去領養了一個女兒!從小到大,也沒聽村的人說過那女孩是夫婦領養的,一直以為那女孩就是他們的女兒,他們也確實做到了父母該做的,能做的事。

直到前幾年,才聽村裡人說那女孩的真正生父過來看她,我那時候才知道她是被領養的呢!生父的意思就是很明顯,就是想把女孩走,養父母在旁邊不說話,眼巴巴的看著女孩的表示!而女孩也確實沒有讓養父失望,直接拒絕了他!

後來聽說生父來過幾次,都被女孩罵走了,還有我的村委會的婦女主任也一起罵了他,最主要的是我們村裡幾個吵架特別厲害的大嬸一起發飆,那場面就別提多生猛了,從那以後就沒來過了![捂臉][捂臉]

現在女孩也嫁了人,生了兩個孩子,現在孩子都是在養父母這裡照顧。養父母別提多開心了,一有時間就帶著兩個孩子串門,跟個寶貝似的!

其實我個人的建議是如果雙方沒有鬧的那麼僵,有時間有機會還是可以去看一下的!說到底,他還是給了你生命,他現在也差不多60歲左右了的老人了。去看看他,並不是要求你原諒他,是想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他曾經的無情,不代表我們現在的無義!





淡殤


我二姨送給人的,也就一個村裡的,是因為她的養母不能生,才要去的,我姥姥是不願意給的,那時候是媽媽的爺爺當家,家裡又窮,她家沒孩子也可憐,她爺爺就做主給了她家,我們從小就知道她是我二姨,她也知道,一直到現在她都和我們很親,兩個姨,從來沒覺得不一樣,她對她的養父母也是非常好,養母已經去世了,生病都是她照顧,現在對她的養父非常好,對我的外公外婆也是非常好。我外公外婆生病花錢,我媽她們都商量著不要她拿錢,二姨既然傷心的哭了,說他們對她不一樣。二姨也不是有錢人,可她是個重感情的人!

我自己的一個妹妹也送人了,是我鄰居家女兒家,當時家裡是很窮,但是根本沒準備把孩子送人,鄰居家的小外甥女掉水裡淹死了,她女兒受不了這樣的打擊,天天發瘋似的找孩子,鄰居就天天來勸我父母,能不能把孩子給她女兒,不然她兒女會活不了,父母不願意,她的養父就親自來了,說這個女兒給他養,從今以後就是我們兩家的孩子,我們隨時隨地都可以去看她,他會對孩子非常好。我家那是是四個孩子,經常是飯都吃不飽的,她家就還有一個兒子,條件比我家好很多。父母又是看她實在是可憐,也是希望妹妹能有個更好的生活。竟然答應了他,這樣子,妹妹在105天的時候給她家了。抱走的時候,爸爸媽媽在家大哭一場。小的時候媽媽還經常去看她,他家人也挺客氣的,可妹妹漸漸長大了,她養父母就不願意了,當初所有的承諾都沒有了。爸爸媽媽就說能理解她們,只要他們對妹妹好就行了。從妹妹六歲以後我們家人就沒在見過她了,雖然不去見她,但是我都經常打聽她的消息,知道她過的很好,她已經結婚生子,也很幸福。我們就心滿意足了,父母就也放心了。現在是知道她在哪,她也知道我們在哪,她沒來認我們,我們也不想去打擾她的生活,有一天她想來了,我們不會給她帶來任何負擔,這輩子有的只是對她的虧欠。希望她不要怨恨我們 ,不管見不見面,她都是我們最親的妹妹。最大心願就是這輩子我們兄弟姐妹能團聚,今生的姐妹,一輩子的姐妹。望她一世安好!


峰頂240


芳芳出生在1990年,那是計劃生育最嚴的年代。她出生後,親生父母看到是女孩,就不想要了。

為了生兒子,親生父母果斷地把她送走了。

芳芳的養父母沒有生育能力,生不了小孩。

有一天,她的養父母在家附近,發現有一個未滿月的小孩,嗷嗷地哭。

養母把她抱起來,發現衣服裡面有一張紙,上面寫著孩子的出生年月,及生辰八字。

她的養父母非常希望有一個孩子,於是,毫不猶豫地把她抱回家。

從此以後,芳芳就開始和她的養父母一起生活。

養父母的家靠近鎮上,每隔一天,就有很多人來趕集。

在芳芳4歲左右的時候,有一個阿姨,經常偷偷地來看她,送零食給她吃。

這事兒被養父母發現後,養母不讓她收零食,也讓她不要和那個阿姨見面。

養母跑去和那個阿姨吵了一架,讓她不要再來看芳芳了。

之後,那個給她送零食的阿姨沒有再來了。

這些事,是她大一點兒,懂事後,她的養父母告訴她的。

這個時候,芳芳才知道,自己不是爸媽親生的孩子,那個給她送零食的阿姨,才是自己親生的媽媽。

要不要去找親生父母,由她自己決定,養父母尊重她的選擇。

芳芳沒有動去找親生父母的心思,在這個家,安心地生活了下來。

在芳芳24歲的時候,她的親弟弟找上門了。

希望芳芳能夠回去看看親生父母,他們也是有難處的。以後就多來往,像親戚一樣,互相走動。

芳芳拒絕了,讓她的弟弟不要再來了。

兩個原因:

01、養恩大於生恩。

在自己還是一個未滿月的嬰兒時,養父母把她抱回家。

沒有讓她小小年紀,喪失生命,給了她一個溫暖的家。

現在自己翅膀硬了,就想著飛走,把養父母的養育之恩置於何地?

親生父母生了她,但又把她放棄了,她又何必對他們念念不忘呢?

現階段,她不需要來自親生父母的愛了,在她需要父母關愛的年紀,養父母已經給了她足夠的愛了。

02、不想讓養父母傷心。

親生父母把她遺棄了,是養父母把她撫養成人。

現在長大了,又和親生父母來往,只會讓養父母傷心、難過。

親生父母生了她,但沒有養她。

在她的親生父母選擇把她抱出家門的那一刻,他們的血脈親情已經斷了。

芳芳現在把養父母當成自己的親生父母來對待,為他們養老送終。

芳芳說,即使要和親生父母來往,也要等到養父母去世以後。

養父母已經把你養了37年了,你現在應該已經成家立業了,他們把親生父母該盡的義務和責任都做了,你再去找親生父母,考慮過養父母的感受嗎?

所以,我的意見是:不該去看親生父母。



劉蕾日記


我來說個事,這是老丈母親口對我說的,要說父母不要自己的孩子了,孩子不恨他們是假的。

我老丈母現在七十了,小的時候因為父母離婚把她們三姐妹扔給母親,父親是教書的,那個時代算是知識分子,有保障,當時她媽媽應該沒什麼文化,所以跟他爸爸可能關係不怎麼好,那個年代都知道家裡窮討老婆都是父母做主吧,沒共同語言很正常,所以就正常過日子吧。後面她爸爸遇到另外一個教書的,兩個人就這樣在一起了,就跟她媽媽離婚了,離婚後,她爸爸一個孩子都不要,當時三姐妹,她媽實在養不了,就另外經人介紹認識一個農村的結婚,最終把最小的一個妹妹送給她舅娘帶大,她跟著她媽媽生活,其中的苦可能只有她們自己清楚,都不細說了。

本來那個時候沒離婚還跟著讀了一兩學期書,可是後面家裡太窮了,哪有錢讀書,從那個時候開始反正就恨她爸爸了,後面跟我老丈人結婚後。她爸爸到家裡找過幾次,都沒叫過一聲爸爸,來了就說說話,反正不冷不熱的,當平常人對待,她爸爸知道她們恨他,也沒說什麼,只是說她爸爸還是對她們很愧疚吧。都是她爸爸來她家裡,她從來沒去爸爸家一次。最後要去世的時候,帶話叫去看最後一眼,還是沒去,她說不恨是假的,如果他們不離婚,她多讀點書也不至於這樣。一直到時都沒去看一下。好像最後過了幾年,她爸爸和後媽生了一個女兒和兒子。也是她同父異母的妹妹吧,慢慢把關係緩和了,開始走到,年紀大了自己也開始釋懷了,比較老父親已經過世了,不過每次說起還是不能最終原諒的,永遠都有點記恨,只是沒以前那麼強烈而已。

所以說把孩子送了,要想不讓人恨是不可能的,但那畢竟是自己親生父母,該放下還是得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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