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3歲男童被親生父親裝旅行袋裡遺棄,自行爬出, 你怎麼看?

用戶69290716


既然不想養,當初何必要生呢?狠心遺棄自己的孩子,這豈是正常人所為。這個所謂的父親,已經構成遺棄罪,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這個父親曲某某,53歲,3年前和他人非婚生子。如今覺得自己身患疾病,就將孩子裝進黑色編織袋裡,遺棄在商鋪門口。輕飄飄的一句,求好心人收養,就可以把自己的責任摘得一乾二淨麼?



這個社會真是極端。一邊是很多家庭把孩子試做寶貝,孩子被人販子搞走的,家裡頭痛不欲生,一方面又是這種生而不養,皇而棄之。有的男人,既然不想養孩子,何必要生孩子?難道就只想一時爽快,然後提起褲子不認人麼?

這些年遺棄孩子的案子見得不多了。很顯然這個男子的行為已經構成了遺棄罪。根據我們國家的法律規定,這種是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律師獨角獸


最近刷到這樣遺棄孩子的消息有點多!

就在看到這條消息的前三天,我看到了另一則新聞:

一名年僅18歲的女子,在河北涿州一家賓館裡產下了一個男嬰,女子剪斷孩子的臍帶後,給孩子洗了澡放在床上。

這名女子說,她不知道自己是懷孕了,也不知道自己要生了!

她想回老家,但帶孩子怕被別人笑話,也沒生活來源,也沒能力養孩子,想把孩子送人或孤兒院,但又不知道該怎麼去做。

2019年6月23日晚23時30分,這名女子用藍色塑料袋裹著孩子的身子,露出頭部,又用小涼蓆包著孩子,再裝進大的橙色衣服袋裡,將孩子放進賓館附近的一個鐵質垃圾箱裡。

慶幸的是,孩子隨後的哭聲引起路人的注意,被送往涿州市醫院救治。

而這名女子卻帶著兩隻泰迪犬,打算離開河北迴老家,不久被民警控制。


近日,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這名女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新聞來源:新文化報)


我曾經在報社做過多年的一線記者,每天都能遇到各種奇聞怪事。

記得多年前,我們同事接到一個新聞線索,一個拾荒老漢在垃圾堆裡翻出一個打著死結的黑垃圾袋,打開一看竟然是一個剛出生不久的女嬰!可怕的是,女嬰被人割喉,傷口深達8釐米,奄奄一息。

(當時媒體同行們拍的新聞圖片)


當時採訪律師時,律師表示,如果是孩子的父母遺棄了孩子,並且在遺棄的過程中對女嬰割喉,那麼,孩子的父母涉嫌故意殺人罪。

後來女嬰被送到醫院急救,奇蹟般地活了下來,同事給她起名叫“小奇蹟”,據同事說,小奇蹟後來被好心的家庭合法收養了,但是那道傷口也會形成傷疤伴隨她一生。


回到題主提出的這件事上來。

山東3歲的男孩被父親裝進旅行袋遺棄在餐館門口,5個小時後孩子自己爬了出來,這才驚動了路人報警。

父親被警方控制,他聲稱孩子的母親離家出走,自己患病無生活來源,無力撫養孩子。

有的網友說,這位父親做出這個抉擇也有自己的難言之隱,有情可原,不到萬不得已,誰也不會將孩子扔掉。因此不希望對這位父親進行道德譴責。

我可以很明確地說,對於這位父親的遺棄行為,已經不能用道德的角度去譴責,而是應當上升至法律層面的制裁!


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明確規定:
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它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撫養義務而拒絕撫養的,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但如果行為人企圖以遺棄的行為來達到殺害嬰兒或神智不清、行動不便的老人的目的,則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不管以上那些遺棄孩子的父母有什麼難言之隱,孩子是無辜的,他們沒有自己跳著腳要求來到這個世界上,父母既然賦予他們生命,就有撫養他們的責任。


這些事件都給我們以警示:

1、大家都是成年人,就要用成年人的方式處理問題

凡事考慮後果,若無撫養能力,就不要生孩子,生了就要對孩子負責。


不要用孩子來牽制住另一半,孩子並不是為了誰而生下來活下去,他不應當為自己的出生有負罪感。


增強法律意識,實在無力撫養孩子,尋求社會福利機構的幫助,走正當的渠道讓孩子免於受苦。


2、給我們的子女足夠的、及時的性教育

讓孩子從小懂得保護還自己的身體,對相關的常識有所瞭解,不要再出現第一個示例中那名18歲女孩的事件,自己懷孕了,要生了都不知道,不懂得保護自己。


從小就要讓孩子知道,做事要敢於承擔責任,要對自己做的事負責。


最後,再次心疼那些被遺棄的孩子。

有的孩子沒那麼幸運沒能活下來,有的孩子足夠幸運活了下來,身體上的傷口會癒合,可是心靈身處的傷疤,雖然在平時看不出來,但是人在越年幼的時候遭受的創傷越深,就越難以癒合,會進入人的潛意識伴隨一生。

這些孩子一輩子都在治癒童年,但願他們今後的人生會被人溫柔以待!


沐瀅教育有想法


看到這個視頻消息,忍不住感慨:投胎真是個技術活。

前面澳門賭王之子何猷君之妻奚夢瑤產子,何猷君發貼說要重獎,那個孩子從生下來就出自在富貴之家,含著金鑰匙出生。不管將來有愛沒愛,從此過上衣食無憂的生活是肯定無疑的了。

視頻中的這個孩子,才三歲,母親生下他不負責任地走了,父親又覺得自己生病年邁體弱撫養不了他,將他遺棄,直接扔在了飯店門口。對於這個孩子來說意味著什麼?他從生下來這麼一點小,就已經成了父母的累贅,成了沒人疼沒人愛的人。這注定了他將來的人生要面臨太多的波折。

公安機關根據相關視頻,顯然是可以找到他的父親的,找到了又怎樣?如果按照法律來說,他的父親犯有遺棄罪,若將該男人判刑,那麼孩子將何去何從?送孤獨院?從此過上雖有父母卻是孤兒的生活?如果不送孤獨院,他又何以為生?

倘若他的父親認錯態度好,鑑於他如此情況,讓他把孩子領回去,不對他起訴入罪,那孩子跟著他又將過怎樣的生活?他的親生父親連自己都養不活,或者說過不好,又如何能給他正常人的生活?

不負責任的父母,原本不該將這個孩子帶到世上來,可是,他們稀裡糊塗就將他帶來了。缺少了愛的孩子,生活也難以為繼的孩子,即便找到他的父母也不能解決他的困境,不如送他去孤兒院可能生活得還更好些。



蘇小妮


先看事實經過再來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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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屋聽雪


這樣的事情發生在21世紀的今天,確實讓人很難受,一個悲涼冷血的故事。


2019年11月16日22時左右,誰都沒有注意到,在某店面門前,多了一個黑色的塑料編織袋,誰都不知道里面裝的是什麼!至到晚上老闆快要關門的時候,隔壁一個裝修店的老闆看到那個黑色的塑料編織袋不停的在動,並且傳來一陣一陣的哭聲!接著從裡面爬出一個約莫三歲的小男孩,陌生的環境,陌生的面孔,男孩無助的眼神掃過人群,卻始終找不到熟悉的面孔,哇哇的哭聲是那麼讓人心碎……是哪個父母如此狠心將親生孩兒丟棄在這呢?
很快警察來了,檢查了孩子的隨身物品,在其身上發現了一張紙條,上面說“孩子出生於2016年11月,身體健康,但因家庭問題無力撫養,望好心人能收養孩子”!寥寥幾句話語就將責任推卸的一乾二淨。因年齡較小,孩子無法提供出家庭住址和父母信息等。 隨後,民警將孩子送往醫院檢查治療,確認孩子健康,並暫安置在青島市兒童福利院,同時積極開展調查。

通過調查視頻監控,民警發現一個黑衣男子,將裝有孩子的一個黑色塑料編織袋,放在了飯店門口,而他正是孩子的親生父親——曲某某!曲某某,男,53歲,煙臺市人,經查,曲某某於2016年與他人非婚生下兒子曲某,後因曲某母親離家出走,且曲某某身患多種疾病、無生活來源,遂於11月16日將曲某遺棄到萊西。

看了這個故事的人肯定會非常的憤怒,這是什麼樣的父親?血濃於水,竟然將這樣親生骨肉置之不理遺棄在外,那是得有多狠心呀!

首先,作為孩子的父親曲某某,在這件事情中是要付一定的法律責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 遺棄罪,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曲某某構成了遺棄罪,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嚴懲。正是自己的無知,既害了孩子又害了自己。

其次,如果沒有能力不想撫養孩子,那麼在當初就不應該圖一時之快要孩子。孩子是無辜的,不能讓孩子承受自己作樂的惡果。

最後,如果實在沒有能力去撫養孩子,也可以向社會和公益機構尋求幫助,事在人為,只要努力想辦法。養孩子是不成問題的。即使孩子的生活條件差,那也比從小失去父親要強的多。


中學教之道


2019年11月16日,煙臺市人曲某某將自己與她人非婚生下已3歲的兒子,裝入編織袋遺棄到萊西市威海東路店門口。


監控畫面顯示:當日16日許,該男子提著一個黑色的編織帶放在一飯店門口後離開。隨後店中工作人員將袋子放到附近的飯店門前,後來孩子自己從袋中爬出來,其哭聲驚動了店中人員出來圍觀,報警後,警察趕到現場從編織袋中找到一字條,上面寫著孩子的出生情況和因家庭問題無法撫養,希望好心人收養。後來警方調查,得知今年53歲的曲某某與一女子未婚同居,2016年生下該男孩,孩子媽媽離家出走,曲某某身體多病,無力撫養孩子,才做出這樣的事。


該男子把年幼無生活能力的孩子遺棄,已經觸犯了法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

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它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撫養義務而拒絕撫養的,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本案中的3歲小男孩,母親離開了他,已失去了應有的溫暖和愛撫,現在父親竟把他丟在大街上,當他從編織袋中爬出來時,是何等的害怕與無助!他當時哭得有多慘烈!生這個孩子的父母是怎樣的父母呢?

1、沒有結婚就生子,這對父母極不嚴肅,極不負責任。

2、這位父親本來年齡已大,又患病,只想著生育後代,拴住孩子的母親,卻不想孩子如何才能長大成人。

3、這位母親既和父親生活在一起,就應該結婚,生孩子不是兒戲,怎可離家出走,也太狠心了。


孩子這麼小,怎麼能被拋棄,他本來是有父母的,政府、民政等相關部門要進行協調。

一、強制父親領回孩子,孩子不能沒有父母的愛護。

二、鑑於說男子的困難,應給予救助如登記低保戶、貧困戶,在生活上進行幫扶。

三、找到孩子的母親,強制承擔撫養孩子的義務。

綠刺柏總結:父親做事要負責任,生孩子要考慮自己的撫養能力,只要生了孩子就要盡到撫養責任,孩子不能當廢物,不需要時就任意丟棄。


綠刺柏


渣男渣女有的是,他們做出來的事咱們都想象不到。唉!也不知道他的心是怎麼長的?我和你們說幾件顛覆你們三觀的事吧!

。。有一個男人在喪偶之後把自己兩個孩子一扔跑去和一個帶著三孩子的寡婦過日子,把寡婦的三孩子養大後跑回去讓親兒子養老。你說這男人什麼心態?是傻還是二?

。。一個女人在丈夫快死的時候跑了,二十年對自己8歲的兒子不聞不問。在外面再婚美美的過日子,可是到老了後又跑回來讓親兒子養老。她兒子不認她她就厚顏無恥的賴著不走,真是什麼人都有!

。。一個男人也是喪偶後把自己的女兒丟給父母自己和一個離婚女人結婚,專心致志的賺錢給女人養活兩個孩子。可憐他親女兒14歲就自己出去打工手被凍壞也沒人管,看看這男人多二就知道給別人養孩子!

。。中國很多男人的做法你想不到,自己的孩子算什麼?那就是個累贅!媳婦那才是他的第一位!


諾亞方舟的木板


每每看到遺棄或者虐待孩子的事情,總是讓人心傷,為什麼總有那麼多無辜可憐的孩子攤上如此狼心狗肺的父母啊,既然不愛孩子不是養孩子,當時的快樂為何還要留下一個悲劇呢?為什麼不射到牆上呢?

這個3歲男童的父親已經56歲了,是和非婚同居的女友生下的孩子,縱使你有萬千理由,這都不是你遺棄孩子的理由和藉口,一個56歲的男人,未婚生子,這本身就是一種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為,而且也可以完全斷定,這個男人在生活當中,肯定也是一個缺乏責任心的男人。

11月16日的威海,氣溫已經很低,你把三歲的孩子,像扔垃圾一樣扔在店門口,用心何其毒也,萬人孩子沒有發現呢?萬一孩子飢寒交迫凍出個好歹呢?萬一孩子發生意外呢?想想都讓人後怕,想想孩子從袋子裡爬出來的景像,委實讓人可憐,你一個當父親的怎就如此狠心呢。這樣的人渣父親,活著就是汙染空氣浪費糧食。

現在,孩子的父親被抓了,後續如何處理還不得而知。我認為應該取消他的撫養權,並將其嚴刑判罰,然後給孩子找一個更好的歸宿,一定不要再把孩子送回渣父手裡了,跟著它都是遭罪。


元芳有看法


山東3歲男童被親生父親裝旅行袋裡遺棄,自行爬出, 你怎麼看?

先看一下新聞報料:

2019年11月16日22時,山東萊西市公安局接到報警,一名三歲男孩被裝入編制袋中,在萊西市威海東路被遺棄。

民警檢查了孩子的隨身物品,在其身上發現了一張紙條:

孩子出生於2016年11月,身體健康,但因家庭問題無力撫養,望好心人能收養孩子。

經過多方調查,11月20日上午,民警在煙臺市將涉嫌遺棄嫌疑人曲某某查獲。

男子曲某某,今年53歲,煙臺市人。2016年與他人非婚生下兒子曲某,後因曲某母親離家出走。而曲某某身患多種疾病、無生活來源,遂於11月16日將曲某遺棄到萊西。

男孩經民警將送往醫院檢查確認身體健康,暫時安置在青島市兒童福利院。

其實想想,我小時候我們家裡也窮,都個時候都沒有出現丟棄孩子的現象,最多就是電視畫面見到的劇情:連年乾旱,逃難時確實沒法讓孩子活下來,會用布把孩子包起來,寫上有關孩子的情況,丟棄到某個大戶人家門口,將來有一天自己發達了再來認親......或者全家被滅口,只有一個被包裹著的嬰兒還活著,裡面用血書寫了孩子的生辰八字,希望能夠被好心人發現或者收養,可這些都是虛構的電視畫面。

該男子為何為丟棄孩子呢?

一不是仇家找上門來,二不是逃荒養活不了孩子,據查:男子曲某某,今年53歲,煙臺市人。2016年與他人非婚生下兒子曲某,後因曲某母親離家出走。而曲某某身患多種疾病、無生活來源,遂於11月16日將曲某遺棄到萊西。


拋開法律層面來說說這男子的無奈:

我們單位就有一個孩子,隨意腦癱,主要是行動不便,正常走路完全沒有辦法,上下必須要有人扶,所以每天上學就是他奶奶一直陪伴,奶奶已經70多歲了,說實在的,孩子能夠從一年級讀到現在的六年級,全靠了孩子的奶奶,可能有人要問父母呢?據奶奶講,孩子生下來是這樣的問題,母親就離開家了,完全不管孩子了,父親可能因為是本地人,拆遷有幾套房子,所以也無所謂,天天喝茶,打牌,也沒有管這個孩子,奶奶看著孩子可憐,所以就算自己身體也不好,年齡偏大,不得不承擔起天天陪孩子讀書的重任,她最擔心的就是自己走了以後,孩子怎麼辦,因為孩子的媽媽真的狠心,基本上沒有照顧過孩子一天,全是奶奶從生下來一手拉到現在的六年級。很多時候奶奶想到自己身體不行了,不讓孩子讀書回家算了,但想想還是堅持下來,如果她再不疼這個孫子,可能孫子真的能活多久,完全不知道。


也許很多都在譴責這樣的猜心父親,竟然用些方式把親生骨肉遺棄,從法律上來說,已經犯罪了。也許父親想的是,我實在無力承擔撫養你的重任了,給你找一戶好人家,看你的造化,我去遍尋名醫,再創業,如果那天飛黃騰達了再來認親。


我不想譴責這樣的父親,萬般不得已的情況下,他不會用此方式來對待自己的孩子,也許在他的意識和能力範圍內,只能想到這可能是最好的方式,即使現在找到孩子父親,孩子歸還給孩子父親嗎?可能孩子更活不了多久,孩子父親所遇到的問題又怎麼解決,真是一個大問題。


所以目前我覺得處理的方式就是將孩子交由福利院來撫養,如果有人或者機構或者企業願意資助孩子父親治療疾病並給予一份合適的工作,讓其有能力承擔孩子撫養的時候再將孩子接回來,至於所犯罪行嘛,還是先以情為主,再說罪的問題。


楊鍋來了


看著視頻中3歲男孩從旅行袋鑽出來的樣子,真的令人揪心。不諳世事的孩子,或許不知道母親為什麼離他而去,更不清楚父親為什麼把他遺棄。

於情於理,這位田某某(被遺棄孩子的父親,現年53歲)都該受到制裁。

從法律上講,這位田某某已經犯了遺棄罪,可能面臨五年以下的刑事處罰。成年人就該為自己的行為擔責,孩子才是最無辜的。

從情理上講,既然把孩子生下來,做父母的就該擔負起扶養孩子的責任。無論有什麼樣的理由,都不該做出遺棄孩子的行為。雖然田某某稱自己身患多種疾病,孩子的母親不知所蹤,但這些都不能作為其拋棄孩子的藉口。

我看到有人同情田某某,認為他也是走投無路了,這才出此下策,如果有其它辦法,多半不會遺棄親生骨肉的。畢竟田某某身體不好,而且沒有經濟來源,孩子跟著他也是受苦。

個人不太認同這種觀點,雖然目前公佈的信息有限,但從其中不難看出田某某的做法更多透露著自私。

首先,孩子是非婚生的,是田某某和一名女子三年前生下來的。現年已經53歲的田某某不僅年齡大、經濟條件差,而且身體狀況也不好,想要成家是很難的,可見他生孩子的目的很可能是為了栓住女方。從某個層面來講,田某某並沒有認真考慮過孩子的未來,只是把孩子當工具罷了。

其次,女方最終離開,田某某如果真的很困難,完全可以申請救助,孩子也會得到照顧,雖說生活清貧,但也能過下去。然而田某某卻將孩子裝在一個旅行袋內送到了飯店門口,孩子已經3歲了,多少也懂事一點兒了,在封閉、逼仄、黑暗的旅行袋裡待了幾個小時,被放在冰冷的水泥臺階上,此舉對孩子的心理傷害無疑是巨大的。換位思考一下,哪個有責任心的父親能這樣做?

再次,作為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只考慮自己而忘記了扶養子女的責任。既然田某某做出了違法的行為,那就應該為此承擔相應的後果。個人認為,對於父母遺棄孩子這種行為,無論有再多理由都不值得原諒。只要有父母的一口飯吃,就不該餓著孩子。

最後,希望能夠剝奪田某某的監護權,給孩子找一個好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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