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7 人在家中坐,“債”從天上來?!

丟了身份證可是件很麻煩

也很危險的事情

尤其在移動支付的年代

不僅要面對補辦帶來的不便

還可能遇到各種身份證被盜用的危險......


以案說法 | 人在家中坐,“債”從天上來?!


小凡和小慧(均為化名,下同)

都丟失了身份證

但後來發生的一件事情

讓她們一個成為了被害人

一個變成了犯罪嫌疑人......


以案說法 | 人在家中坐,“債”從天上來?!


銀行頻催欠款,

竟因遺失身份證被冒用?!

小凡回憶說,自己曾在2013年來蘇州短暫旅遊,期間她將身份證給過人力中介找兼職工作但並沒有找到。半個多月後,離開蘇州的小凡才發現身份證不見了,沒多想的她以為不小心丟失或者遺忘在了中介,就自己補辦了身份證,直到2015年她陸續接到銀行打來的催收欠款電話......


“我從來沒在蘇州辦過銀行卡,我的身份證也從來沒有借給過別人,但是陸續有3家銀行都來催我還信用卡欠款,實在是讓我一頭霧水,會不會是銀行搞錯了?”沒辦法,小凡只能向銀行說明了她的情況,“莫非和我之前在蘇州丟的身份證有關係?”

以案說法 | 人在家中坐,“債”從天上來?!


鉅額欠款追討不回,銀行無奈選擇報警

陸續接到銀行電話以後,小凡才意識到可能有人冒用自己的身份辦理了3家不同銀行的信用卡,並且欠款達7萬餘元!


“2014年,一個自稱叫小凡的女子來到我們銀行要辦理信用卡,我們按照程序核實了她的身份信息,並在之後給她郵寄了信用卡。”選擇報警的銀行職工小周,在回憶當時辦卡的情景時說道,“沒過幾天這張卡就通過手機激活了,直到現在卡里還有大概6萬餘元的本金沒有歸還。我們找到了辦卡人小凡催還欠款,但她卻說自己的身份證在蘇州遺失過,而且她從來沒辦過銀行卡。”


在詳細瞭解小凡講述的情況後,意識到可能有人冒用身份證申領信用卡,小周連忙報了警......


以案說法 | 人在家中坐,“債”從天上來?!


東窗事發,僥倖心理終讓她鑄成大錯

“我一直沒有還款,一是因為沒有錢,二是我聽說如果一直不還,記錄會自己銷掉。”到案後的犯罪嫌疑人小慧,在接受檢察官訊問時這樣辯解道,“抱著僥倖心理的我,就一直拖著不還,後來我又換了手機號,以為能躲過去......”


2013年底在某公司上班期間,小慧丟失了身份證,為了解決不便,向人力中介借了小凡遺失的身份證。在和同事交談中小慧得知辦理信用卡消費更方便,她便用小凡的身份證辦理了3張信用卡。


此後,她就陸續消費透支了7萬餘元,抱有僥倖心理的她以為不是自己名字辦的信用卡就不用還款,把小凡的身份證和3張信用卡都扔掉,換了電話號碼並從原公司離職,以為能逃過法律的制裁......


然而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小慧終要為她的違法行為付出代價。近日,吳中區檢察院依法以涉嫌信用卡詐騙罪對小慧提起公訴。


以案說法 | 人在家中坐,“債”從天上來?!


說到信用卡詐騙罪

可能大家不是很瞭解

吳檢小課堂


“信用卡詐騙罪”


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具體表現為以下幾種行為: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惡意透支的。


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在這裡,我們的檢察官想說


檢察官說


居民身份證是公民最基本、最有效的身份證明,遺失、被盜的身份證極易被他人利用並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在身份證日常使用過程中,要儘量做到:保護好個人的身份證原件,謹防丟失,一旦發現遺失,要第一時間到公安機關辦理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

如果發現他人冒用自己身份證辦理信用卡的情況,應及時向髮卡行反饋信息並要求銀行立刻處理,必要時可以報警。被冒用身份辦理的信用卡引起的透支、甚至被記錄信用汙點的,銀行均會負責,無需客戶還款,銀行也有義務取消不良信用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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