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7 膽大包天!一男子偽造房產證抵押借款獲刑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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膽大包天!一男子偽造房產證抵押借款獲刑一年半

為使用借到的資金,被告人王某想出歪主意,偽造一本房屋他項權證,結果東窗事發被抓。近日,湖北省棗陽市人民法院以王某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案件回顧

33歲的王某,家住廣東省惠州市。2014年9月,王某因其老家的大伯老王開養殖場需要資金,欲從胡某處借款70萬元,並以堂兄小王名下的一處房產做抵押。9月15日,王某、老王、胡某三人協商好後一起來到棗陽市房產局,辦理了房產抵押登記的相關手續。房管局工作人員告知七個工作日才能拿到證件,胡某當日遂通過銀行轉賬借給王某70萬元。

七個工作日後,房管局工作人員告知王某,小王名下的房產在9月15日剛剛註銷房屋抵押登記,當月不能再次辦理抵押手續,未能辦理該房屋的他項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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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順利使用借款,王某便動起了歪腦筋,遂通過市區張貼的小廣告找到相關人員偽造了一本編號為“棗房字第××號”房屋他項權證,交給了胡某。

三個月後,因王某未能按時還款,胡某便去房產局查證後,得知他項權證及印章均系偽造。經襄陽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檢材印文不是以送檢“棗陽市房產管理局發證專業章”印文為模製作的印章蓋印形成。

膽大包天!一男子偽造房產證抵押借款獲刑一年半

2019年9月5日,因涉嫌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王某在廣東省惠州市被公安機關抓獲,同年9月18日經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庭審中,被告人王某對指控的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沒有異議。

法院判決

棗陽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其行為已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被告人王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對其可以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房產證是國家機關才有權出具的正式證件,想要弄虛作假矇混過關,最終只會讓自己走上觸犯刑法的道路。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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