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朱標不死的話朱元璋還實行殉葬制度嗎?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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殉葬制度由來已久,在中國最早可以追溯到夏商周的奴隸社會。

商朝時期,奴隸主貴族去世後,都會用奴隸進行殉葬;因為在他們的觀念中,奴隸主死後到了另外一個世界,也需要享受,也就需要奴隸前來服侍。


商朝之後,西周、春秋、戰國、秦朝皆有殉葬習俗。但隨著社會的進步,奴隸社會被封建社會替代,人口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奴隸逐漸被奴僕替代,社會地位也相對提高。伴隨著以活人為主的殉葬制度也開始改革。

如秦國曾在公元前384年廢除了人殉制度,漢、唐時期也是以去世的貴族陪葬在皇陵附近代替人殉制度,但是人殉制度並非從此退出了歷史舞臺,而是依然存在。

最起碼秦始皇去世後,秦二世就胡亥就讓後宮嬪妃未生子女者一律殉葬,同時為了保守皇陵的秘密,為秦始皇殉葬的工匠也不計其數。此後歷朝歷代,人殉制度依然偶爾出現。在宋朝時期,周邊的契丹、党項、女真、蒙古等少數民族才開始從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過渡,在他們入主中原後,人殉制度再次在中原大地上興起。


朱元璋的大明王朝就是在推翻蒙古人的元朝政府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此時中原王朝已經在蒙古人的統治下經過了98年,將近一個世紀。在蒙古人經歷漢化的同時,中原文化也或多或少吸收了草原遊牧民族一些文化習俗。人殉制度可以說就是其中之一。

明朝時期存在人殉制度也是非常正常的,這與太子朱標的去世沒有必然的關係。根據史料記載,朱元璋去世後,宮中有許多人被殉葬,不過後來建文帝朱允炆、永樂皇帝朱棣都對這些殉葬者的後代比較照顧,吸收加入了錦衣衛。如張鳳、李衡、趙福、張璧、汪賓諸家,皆世襲錦衣衛千百戶。

朱棣去世後,也有供認三十餘人為其殉葬。在明朝殉葬制度不僅僅適用於皇帝本人,皇家貴族去世後,也有人殉存在。據說,周王朱有燉死後,按照當時禮制,嬪妃都得殉葬;這是明英宗就做出了特別指示,認為周王活著的時候,就曾經說過,死後葬禮一切從簡,除過嬪妃、夫人,之下的人員不比進行殉葬;可是皇帝的指示還沒有到,已經有王妃鞏氏、夫人施氏、歐氏、陳氏、張氏、韓氏、李氏等七人已從死殉葬。


明朝的殉葬制度的終結者是明英宗。這位皇帝在臨終之際,就留下指示,認為用人殉葬,自己不忍心,人殉制度應該從我開始終止。從此,殉葬制度在明朝再也沒有出現過,但是此時距離大明王朝已經過去了八任皇帝,也經歷了將近一個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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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殉葬制度和朱標的死沒有關係,並非是因為朱元璋晚年喪子才制定了殉葬制度。

明朝早期的嬪妃殉葬,實際上有可能和朱元璋恢復古制有關,但是更有可能和當時“程朱理學”的流行有關。


殺殉這事在現代人看來很殘忍也很野蠻,但是在奴隸社會時期,這是一件事關禮節制度的事情。

天子殺殉,多者數百,寡者數十;將軍大夫殺殉,多者數十,寡者數人。——《墨子 · 節葬》

當年孔夫子就是支持人殉的,但是對於是否是用活人殉葬,現在有不同的解讀。但是有一點是比較肯定的,那就是孔夫子看不起那些用陶俑來代替人來殉葬的。



孔子謂“為芻靈者善”,謂“為俑者不仁”,殆於用人乎哉?——《禮記》

這裡“芻靈”就是殉葬,這句話可以看出孔子是支持殉葬的,而且是不認同陶俑殉葬的。“始作俑者”就是從孔子“始作俑者,其無後乎”中來的。

朱元璋從洪武元年二月開始,便以朝廷政令的形式,開始了以“唐”為古的,所恢復的漢服等一系列“復古運動”。洪武8年,開始統一語言和發音,稱為“洪武正韻”。

所以朱元璋按照《周禮》恢復殉葬,這種事情是有可能的。但幾乎翻遍《皇明祖訓》,其實並沒有看到朱元璋制定過與殉葬有關的制度。這說明在洪武朝,並沒有明確的殉葬制度。


朱元璋駕崩後,有很多殉葬的,以前只有類似《李朝實錄》這類故事會性質的史料佐證。現在考古發現的確存在有人殉的證據。

但是朱元璋死後,是否要求殉葬,哪些人被選中殉葬,這些都是由朱允炆定的,而非是朱元璋。

而朱允炆是一個由“理學”培養出來的年輕人。


而程朱理學,宣揚女人是男人的附屬品,要求女人從一而終,為夫守節。宋朝實際上就已經存在“殉節”的大量案例。所以朱元璋那些沒有生育的妃子都要被守節而付出生命就可以理解了。

而後期近乎演化成了宮廷鬥爭的另一種形式,恭肅貴妃郭氏被朱瞻基要求給朱高熾殉葬就很能說明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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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中所說殉葬制度簡稱人殉,即用活人為死者殉葬,以卑者殉尊者。

這種陋習在我國有著深厚的歷史淵源,盛行於奴隸制時代,但到了漢朝基本被廢除,帝王死後就不再用活人殉葬,代之以木俑、陶俑殉葬,一直到宋代這種制度已逐漸式微。但到了元明清時期又死灰復燃,其中以明朝最甚。

明朝人殉相關記載

朱元璋在當了皇帝后又重新搞起了人殉,並將其列為祖制。根據《明史》記載,朱元璋的二子秦王朱樉於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病死,朱元璋就讓朱樉身邊正妃(王保保之妹)和次妃(鄧愈之女)二人一同從殉。到洪武三十一年(1389年),朱元璋去世,也留下遺囑:讓嬪妃殉葬。就這樣,四十多位後宮佳麗活生生的成了冤魂。《明史·后妃傳》中記載:太祖崩,宮人多從死。



殉葬這種制度在明朝範圍之廣,影響之深,為歷朝所罕見。後來。除了皇帝身邊嬪妃殉葬外,明代各地藩王也按祖制,以王妃殉葬。明成祖、明仁宗(朱高熾)、明宣宗(朱瞻基)祖孫三人,還有後來的明景帝(朱祁鈺)死後,都是按照這一人殉祖制執行的。在殉葬人數上,都不及朱元璋時從殉人數之多。至天順八年(1464年),最終被明英宗(朱祁鎮)明令廢止。

哪些人會被從殉?

明朝的這些從殉之人有皇帝生前侍寢的宮女,數量佔多數;還有一類是皇帝的嬪妃;第三類是進獻來的貢妃,如當時朝鮮等國進攻而來的女子。

不過,明朝的嬪妃中,哪些可以殉葬,哪些不需要殉葬,是又講究的,一般被冊封為貴妃等高等名號的(明仁宗殉葬的郭貴妃是個特例),或者生過兒子且兒子已經封藩的都可以不殉葬,另外孃家如果有功勳的,也可以不用殉葬。也就是說即使殉葬,多為一些地位名號較低的嬪妃、宮女。這些人雖然獻出生命,但最終也得不到與帝、後同穴的資格。

對於殉死者的族人,後來的明惠帝(建文帝朱允炆)、明成祖(朱棣)都曾予以體恤,諸家世襲錦衣衛千戶、百戶,算作對殉人宮人家屬的一點慰籍。


宮人殉葬的目的

朱元璋制定人殉制度,有一種說法是出於自私,防範外戚、女寵、權臣、宦官、外族等會影響朱氏子孫統治根基。因此,他就挖空心思的去琢磨怎麼長治久安,於是規定了帝王死後要求嬪妃殉葬,防範後宮干政,以消除威脅朱明政權的隱患。

不過上面的說法並不完整。朱元璋的目的還是為了維護至高無上的皇權和嚴格的等級制度,盛行原因與元明時期大力推崇的貞節觀有密切關係,而貞節觀的出現主要受兩方面因素的影響,一是宋明理學的盛行,提倡婦女從一而終,捍衛貞潔;二是統治者的教化,強調女子對丈夫的順從,尤其是宮中嬪妃“母儀天下”為尊,要求更是高於民間普通百姓。也就是說即使朱標不死,他也會實行這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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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英宗朱祁鎮廢除了從朱元璋以來的人殉制度。明英宗是歷史上公認沒什麼建樹的皇帝,但他廢除了人殉堪稱仁君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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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標之死是明朝悲哀,形成叔侄爭皇位之悲劇,嚴重影響了國家的元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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