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在國企中正式工和合同工有什麼區別?

韓聖希


首先說,國企中已經沒有正式工概念,主要有合同制員工、勞務派遣制員工、業務外包制員工等幾種用工形式。題主認為的所謂正式工,應該是指合同制員工,即:與國企之間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再縮小一點就是指,與國企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員工。在民間通俗稱呼裡,認為與國企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才是正式工,其他形式用工都是“臨時工”吧。

上世紀九十年代,國企實行用工制度改革,打破過去的幹部和工人兩種身份,就是俗稱的要破除身份界限、打破鐵飯碗。無論過去的幹部身份還是工人身份,統統改簽勞動合同,開始交社保。當年的一直沒有交社保的老職工,執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老職工的工齡相當於繳納社保年限,新員工則從入職起繳納社保。所以,上世紀九十年代後,就執行合同制了,但是民間懷念過去的“職工身份”,習慣自稱正式工。

現實中,現在還是有“身份”的,存在於人事檔案裡。比如說,以前的以工代幹、工轉幹、幹轉工等身份依然保留在檔案裡,等你退休的時候,就知道它的威力了。

工人是男60退休,一線工人或者特殊作業工人,可能提前到55甚至50歲就可以辦退休。女工人是55歲可以退休,一線工人或者特殊作業工人,可以提前到50歲或45歲退休。

幹部身份的男人60歲退休,女幹部55週歲退休,有的國企執行地方政策,女幹部(有職稱、有職務)的可以延長到60歲退休。那麼,你原來的工人身份轉為幹部身份,能不能早退休或晚退休,都要根據你的檔案和政策進行界定。從這個意義上講,國企員工還是有身份區別的。

2000年以前的國企,還有許多用工身份,比如,幹部、工人、協議工、集體工、大集體工、季節工、臨時工等等。2000年後,逐步規範到只有三種用工模式:合同制員工、勞務派遣制員工、業務外包制員工。它們之間的區別,那就大了:

一是正式工(合同制員工),屬於企業的“自己人”。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一般都是正規招聘、部隊轉業、地方派來的員工。這部分員工才是企業的“主人”,按照勞動法享受企業的所有福利待遇,包括工資、獎金、社保、福利,以及培訓教育、文體活動、慰問、救助等其他待遇。有的大國企還有政策房、補充醫療、子女教育等福利。

二是勞務派遣制員工,不是企業的員工,但在企業工作,相當於“外人”常駐企業打工。勞務工是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被勞務公司派駐到企業工作。企業給勞務公司支付勞務費(其中要約定工資、社保、管理費等)。但具體怎麼發,有勞務公司發放。勞務公司出於獲取利益最大化,可能要減少勞務工的薪酬和福利。

三是業務外包制員工,不是企業的員工,雖然在企業工作,等與企業沒有任何關係。比如,國企把自己的食堂作為一項業務,其中包含著用工、管理、設備、服務等業務進行打包,比如一年1000萬元,整體外包給外包公司。員工招聘、薪酬和管理,均由外包公司負責,與國企沒有任何關係。在國企眼裡,食堂整個運行就是一個打包外包的業務量而已。


職場火鍋


問題是:在國企中正式工、合同工有什麼區別?


作為一個人力資源工作者,十分高興為你解答相關問題。

答案是:

一、現在國企已不存在正式工之說,國企用工制度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國企工作人員,無論高級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工人,全部是合同制員工。

另外,國企尚有新興的用工形式,“勞務派遣工”。

二、國有企業已經不存在正式工,合同工就是正式工。

現在,國有企業單位用工形式,已經不存在正式工。

國有企業全部工作人員、包括高級管理人員,都是“合同制員工”,及“勞務派遣工”兩種用工形式。

(一)國有企業單位原有的用工形式,基本上有以下幾種形式:

1.正式工,也稱為固定工、全民所有制工人,曾經讓人無比自豪的用工形式,天字第一號的工人;

還有集體所有制固定工,也就是集體所有制企業正式工。

2.合同工;

3.臨時工;

4.季節工。

其中,臨時工、季節工,也可釆用簽訂勞動合同約定,是合同工的一個變種。


(二)1992年,國有企業進行勞動人事制度改革,企業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國有企業中延續幾十年的國家幹部、工人身份成為歷史,不復存在。

至此,國有企業單位工作人員全部為“合同制員工”,及少部分按職工總數限定比例的“勞務派遣工”。

1.首先,國有企業國家幹部、工人身份不再存在,代之而來視同幹部身份的是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員工,工人身份為工人崗位員工。

2.其次,既然國有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用工形式由正式工、合同工、臨時工、季節工等幾種形式,轉變成全體職工單一的用工形式,全體職工都是“合同制員工”。

理論上 ,國有企業單位上至高級管理人員,中間專業技術人員,下至普通工人,全部都是合同制員工,不再有正式工、合同工、臨時工、季節工之分。

3.勞務派遣工,國有企業還存在另一個種用工形式,勞務派遣工,可以視為原國有企業單位的非正式工。

勞務派遣工,國家規定,不得超過本企業用工總數的10%限制數量。

勞務派遣工,實質上也是合同工範疇,只不過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而已。

4.農民工,是對農民進廠務工的稱謂,國有企業單位原臨時工、合同工的主體成分,現在實質上也是合同工,不過非城市人口,人員來自農村,農業戶口罷了。



三、國有企業單位員工的待遇,既然是都是“合同制員工”,勞動工資福利待遇也就是一樣的;工資福利待遇都是以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為準。

退休後的待遇,除外政治待遇;經濟生活待遇,主要就是養老金,國有企業單位員工全員參加社會養老保險,退休後從社會保險機構領取養老金。

養老金的高低,主要取決於當地社平工資、繳費年限、繳費額度。

★最大的區別不同在於視同繳費年限

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前的工齡,為視同繳費年限,在退休計算養老金時,與實際繳費年限同樣起作用,原來的正式工,在這一點上可能佔有優勢。




z山海


樓主您好,在國有企業中正式職工和合同工有什麼區別?這個合同形式的約束基本上是沒有太大的區別,因為我們以往可能區分為編制內和編制外的員工,那麼所享受到的福利待遇是有所不同的,尤其是在國有企業當中,因為有些國有企業對於自己企業內部的編制是有一定的嚴格規定,超出這樣的編制,那麼就不能夠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

所以現在情況也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就是一些編外人員他可能不會和自己的企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而是跟一些勞務派遣的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如果自己是跟勞務派遣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那麼很有可能一些福利待遇是沒有辦法來享受的,比如說一些年終獎的福利待遇,一些節假日的福利待遇,甚至在工資待遇方面很有可能還和正式員工有一定的差距。

這就是正式員工和合同中的差距,不過有些合同中它實際上只是合同形式的合同,但是用工形式上是屬於同工同同的,也就是說自己的待遇是沒有本質的區別這一點,就要看你的合同形式是屬於跟自己的公司直接簽訂的,還是跟勞務公司來簽訂的,如果自己是跟勞務公司來簽訂的,那麼也就意味著自己的社保待遇也是要通過勞務派遣公司來進行繳納。


社保小達人


國企有企業根據規模定編制,按照上級審批的編制定崗位,由崗位招錄職工。企業根據工程任務的長遠性,招錄勞動合同制職工,招錄不同層面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勤人員等等。

目前國有企業中各種形式的工種並存。有正式工、勞動合同制職工、聘用合同制職工,勞務派遣工,臨時工、季節工等等。

1、正式工或固定工。是20世紀七、八十年代計劃經濟時代招錄的。一般為單位的老職工。

2、勞務合同制職工。是1986年後招錄的。1986年國務院出臺了《國有企

業實行勞務合同制暫行規定》[(1986)77號]。文件明文規定國有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制度,1986年後招錄的所謂“正式工”,實為勞動合同制職工。

3、聘用合同制職工,隨著企業發展但受編制限制,企業自主聘用合同制職工。

4、臨時工,企業根據工程任務,招收一部分臨時工等等。

目前招錄的均為勞務合同制職工。




龍泉居士abc


雖然說正式工也是籤合同,但是和聘用的合同工還是有差別的。

一是在年終獎、公積金、公司的年金這三點,正式工會比合同工多很多。

二是晉升機會方面正式工會比較多。

現在講究同工同酬,在基本工資和基本獎金方面是差不多的。合同工能力好的上升的也比較快,這點和政府單位不大一樣,在政府單位裡面合同工是永遠沒有上升機會的,但是國企還是要講究效益第一,看到能力強的合同工也會選拔提升,而且轉為正式工的機會也很大,領導會主動邀請你成為正式工的,怕你跑了。


風知其樂


現在進入的校招員工,都是合同制了,也算正式工,只能說沒得編制而已,其他的並沒有什麼差別,再說現在不可能在那待一輩子的,年輕人需要動力的。


大雄的期末作業


對於剛剛走入職場的人來說,國企的勞務派遣工和小企業的合同工是同價的。放棄幻想吧,做事和管人分開是大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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