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3 2月3日恩施州要聞及抗擊疫情快報


2月3日恩施州要聞及抗擊疫情快報

▌ 每日播報

恩施州:截至2020年2月2日0時-24時,恩施州累計報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111例,疑似151例,治癒5例。

詳細情況如下:

2020年2月2日0時-24時,恩施州新增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6例(恩施市2例、建始縣2例、巴東縣2例),新增出院4例(恩施市3例、建始縣1例)。

截至2020年2月2日24時,恩施州累計報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111例(恩施市32例、利川市19例、建始縣19例、巴東縣11例、宣恩縣8例、咸豐縣4例、來鳳縣9例、鶴峰縣9例),其中,重症病例15例(恩施市3例、利川市4例、建始縣2例、巴東縣3例、宣恩縣2例、來鳳縣1例),危重病例3例(利川市1例、建始縣1例、宣恩縣1例);

累計出院5例(恩施市4例、建始縣1例)。

2020年2月2日0時-24時,新增疑似病例50例(恩施市17例、利川市12例、建始縣3例、巴東縣2例、宣恩縣7例、咸豐縣4例、來鳳縣3例、鶴峰縣2例)。

截至2020年2月2日24時,現有疑似病例151例(恩施市62例、利川市18例、建始縣1例、巴東縣7例、宣恩縣15例、咸豐縣35例、來鳳縣7例、鶴峰縣6例)。

累計追蹤密切接觸者3789人,尚在接受醫學觀察2337人。

恩施州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2日

▌恩施州多地再加措施嚴防死守!

恩施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發布進一步加強交通管制的通告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省、州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切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途徑,防止疫情擴散蔓延,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對《恩施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4號令》中交通管制部分內容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月2日12時起,全面關閉滬渝高速恩施東、恩施西、白果壩、芭蕉白果樹4個高速公路出入口及綠色通道。

二、自即日起,撤除G318崔壩南里渡大橋、G209芭蕉馬路口、G351芭蕉鄉闆闆橋、盛家壩大集場、S232沙地黃廣田、S233三岔茅壩街6個交通檢查點。

三、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應急處置組負責疫情期間交通管控的組織、協調等具體事項(聯繫人:龔傑,聯繫電話:18372590944;辦公室電話:0718--8412923)。

恩施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2日

利川市發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通告(第12號)

通告如下:

一、臨時雙向關閉G50滬蓉高速公路汪營出口和G5012利萬高速公路齊嶽山出口,G50滬蓉高速公路利川出口和G5012利萬高速公路利川西出口正常開放。

二、本通告自2020年2月3日零時起實施,具體恢復時間另行告知。

利川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2日

巴東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發布進一步加強城鄉管理工作的通告(第5號)

為有效切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途徑,防止疫情擴散蔓延,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省、州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要求,結合我縣當前疫情防控實際,經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強化宣傳引導。教育引導全縣廣大居民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嚴格做到“五不”(不外出、不聚集、不拜年、不串門、不整酒)。各級黨員幹部要堅決帶頭執行省州縣防控指揮部命令。

二、減少車輛運行縣城區野三關集鎮實行車輛限號上路,救護車、環衛車、警車、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搶修車、公務用車等應急車輛除外。全天24小時實施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尾號

單雙號通行單日單號、雙日雙號(含號牌尾數為英文字母)通行;縣鄉防控指揮部、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村(社區)工作人員車輛及生活必需物資運輸車輛實行通行證放行;出租車公司統籌安排,每天指定一定量的出租車運行。公安、交通部門對外縣進入車輛按規定管控到位。

三、減少人員出行。強化機關大院、住宅小區值班值守工作,嚴格居民出入管理。居民除看病、參與疫情防控工作、採購必需生活物資外,不得進出小區。各機關大院、住宅小區對進出人員進行登記管理並測量體溫,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

四、嚴格開復工管理。各鄉鎮、縣城區、經濟開發區、高鐵新區、神農新區內所有工地、工廠未經縣防控指揮部審批同意,一律不得開復工

五、明確營業對象。加油站、加氣站、藥店、生活超市、集貿市場(不含活禽區)等居民必需生活用品經營場所

,所有店鋪一律暫停營業

六、嚴格消毒殺菌。縣城區和鄉集鎮主街道、小街小巷和生活超市、農貿市場等重點區域每天消毒殺菌兩次;機關大院和住宅小區消毒殺菌每天早晚各一次,消毒全覆蓋。統籌做好汙水處理廠和垃圾中轉站消毒殺菌工作。單位和住宅小區配置廢棄口罩收集箱。各居民戶注意加強通風、消毒。環衛部門提高清潔頻次,嚴格規範處理垃圾。

七、加強個人防範。機關大院和住宅小區進出人員、生活超市和農集貿市場人員、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必須佩戴口罩;未配戴口罩人員一律不得參加任何戶外活動;經營業主要在農集貿市場、超市等人口聚集場所安排專人值守,要求進入人員佩戴口罩,進行體溫檢測,發現發熱人員儘快按要求上報隔離。

八、嚴格執法檢查。對拒不聽從防控工作人員管理勸阻、聚眾鬧事的,公安機關要加大打擊力度。凡發現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不服從管理,不聽從勸阻,參與聚眾鬧事的,提請紀檢監察機關嚴肅問責。

九、以上管控措施自2020年2月3日零時起實施,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巴東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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