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我媽已過世,我爸76歲,找個50歲阿姨,她要求房產更她名工資卡也歸她,這靠譜嗎?

緣圓起名


76歲男人找50歲阿姨,二人相差26歲,這不可能是愛,而是物質的驅動。一、作為心色男人76歲了,50歲的女人願意與你一起過,當然開心極了,付出一定的物質完成應該,老男人絕對同意,女人的年齡也是值錢;二、50歲的女人,不可能愛上一個76歲老男人,完全是衝著老男人的物質財產去的。她要求房產證加名,工資卡歸她管的要求很正常,因為,她是來賺錢的,不撈一點怎麼可能,她又不是活雷鋒專來奉獻的;三、賺老男人的錢,比在外面打工,賺的容易的多,假如76歲男人不到5年去世了,她撈到半套房子,少則幾十萬元,多則幾百萬,還有工資卡里的錢,多合算啊!



錢塘美霄


我認識一位離退休單身老人,不知道他是什麼事業退休的,據說他的退休金是每月六千多,挺文雅的一位老人家,他住一樓,我在他樓下商鋪上班,幾年了,我們見面從沒打過招呼,直到前年,因為房屋漏水原因,樓上的業主和商鋪老闆都要去街道辦事處處理事情,中午天非常熱,我怕老人走路不方便,我就一路陪著他,到了辦事處我找了個位置讓他坐下,事情處理好以後,我扶著他的胳膊讓他慢慢起來,回來的路上,我還是陪他一路,他就是笑笑說謝謝,我知道老人一直在找保姆,找了一年都沒找到一個合適的人選,他的要求就是不允許保姆睡到他家裡,保姆沒找到,老人總是到外邊吃飯,天長日久,他吃煩了外邊的飯,沒辦法他去了孩子家住,他一個月回來一次看看他的房子,從走的那一天,他給了我他的電話號碼,說是房子再漏水就給他打電話,他每個月回來先到我店裡跟我寒暄幾句,然後就上樓了,走的時候再跟我告個別,有一天老人進店對我說,你照顧我老吧,我把我的房子(126平)過戶給你,我當時就笑著拒絕了他,告訴他我是一點時間都沒有的。以後他又要求我照顧他。我跟我的閨蜜說了這件事,說有位84歲的老人要求我照顧他老,並且願意把房子過戶給我,我能答應嗎?閨密一句話就懟給我了,你缺房子嗎,你的房子比他的小嗎!從此這件事不了了之,但是老人家還是經常主動給我打電話,沒別的,就是說,你有啥困難就告訴我,我能幫的就幫你,我的回覆永遠是我很好,謝謝您的關心。也許我的做法是正確的,永不貪心,永無邪念。祝老人家健康長壽吧😊


秋滿桂花香


我大爺與保姆也是這種情況

我大爺70多了,前幾年老伴去世,由於倆哥哥都忙沒有時間照顧他,就給他找了一個40多歲的保姆,家是農村的,剛開始是很勤快,後來就發現穿衣打扮不一樣了,活也不願幹了,經常沒事去逛商場,買的東西越來越多,哥哥們也沒顧上!

後來大爺發病去世後才發現,他存摺裡的30萬沒有了,平時生活費都是倆哥哥給,大爺存摺20萬還有退休金加起來小30萬,都是幾萬幾萬分批取出來的,現在保姆人也找不到了,這錢也就說不清了!



北漂生活2019


房產證不行,工資卡可以給她。房子她有居住權,沒有繼承權。我爸一同學,局級幹部退休,子女不在身邊,條件都很好。原配走後也是找了個老伴,房子過戶給她了,工資卡也在她手上。她天天到茶館打牌,茶館老闆給老頭送飯。後來老頭生病了,她就把房子賤賣了然後返租。老頭一走還在殯儀館她就消失了。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123


只能說明這老頭不精明,我姐夫的爸爸70歲的時候死了老伴找了一個六十多的,每個月給老太婆零花錢買菜錢,但是就是不給工資卡,老頭退休老幹部退休工資不低。現在差不多快90了,兩個老人挺好,兩邊的兒女也不干涉。


多多有如果224


這個情節讓我想起了一部電視劇裡面的情節,可以看看《都挺好》裡面的蘇大強想娶小保姆那一段兒。

從法理上講,現在的房子是你父親和你母親共同財產,既然母親去世,這個房子的一般屬於 遺產,是需要有繼承行為的。如果在這個時候直接變更名字,非常的不合理。

一旦房子簽署上其他人的名字,這個房子的性質就變了,變成你父親和阿姨的共同財產了,如果未來真的涉及到財產分配,會有無窮無盡的麻煩。

至於你父親的工資卡,這個屬於你父親的合法收入,一旦他再婚,這個也是家庭共同財產,如何分配是他們夫妻之間的事情,作為子女沒有沒有必要干涉這個事情,只要老人高興就好了,畢竟已經76歲了,再說了,你們完全可以將你父親的工資卡綁在手機上,隨時用隨時取就行了,現在拿工資卡也不是說用不了錢,不用太擔心。

縱觀這個事情,確實聽讓人難以接受的,但是從女方的角度思考,也是可以理解,畢竟她也需要安全感,需要保障,現在什麼都沒有,如果未來有一天老人走了,她年齡也大了,如何生活 ,她自己也需要考慮。

希望你們能夠圓滿的解決這個事情,房本上又不是隻能寫一個人的名字,你們可以按照法律程序將所有有繼承權的人全部寫上,未來即使發生交易也需要房屋的所有人共同同意才行的,任何事情總有解決的辦法,不要著急。

講一個案例的:

我的一個朋友,他的爺爺就是這樣情況,當時他們家在當地是屬於比較有錢的人吧。

朋友的奶奶去世之後,爺爺娶了另外一個老太太,由於所有人都沒有法律意識,並沒有將財產進行有效的分配和保護,後來爺爺去世之後,老太太將所有的財產全部弄到自己名下,只是把部分銀行存款拿出來給他們這邊的子女分了點兒,絕大部分的財產全部被老太太以及老太太的家人攫取了。但是也沒有辦法,畢竟人家也是合法夫妻,合法繼承。


老炮說財經


酒肉滿桌,不如半路有個伴,兒女在孝順,也沒有兩口之間那種體貼,這個時候,不應該考慮錢財,重要是能不能讓父親過好餘生,你爸爸都76了,你還在考慮錢財問題,打個比方,你僱保姆花錢不,但是保姆能不能代替夫妻,如果每天都讓你一個人,靜悄悄的看著天花板,估計比蹲監獄都得煩,老人年紀大了,怕孤獨,需要陪伴,,你要上班工作,孩子上學也喲有自己的事,老人咋辦,你也得想一想,如果老人同意,你就沒說的,而且老人有伴了,你也能安心工作,不用那麼惦記,多好,關於錢財問題,是你的不用掙,不是你的掙也沒用,還不如順著老人,讓他安心的生活,也是你的孝心,老人也高興,


勇敢只為明天


我覺得這個要分兩塊來處理:一是你爸的工資收入,這是他的個人收入,他有自己的支配權;二是房子,這個應該是你父母的共同財產,在沒有外人參與的情形下,首先應把房子平分,你父母各一半。然後你母親那一半,應當作為遺產,由你母親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來共同繼承。你父親的那一半,他本人是有處理權的,除非你能證明那一半房產不是屬於他的。

再說,五十歲的阿姨來和你七十六歲的父親共同生活,明眼人一看就明白,除非你父親身體非常硬朗並且能創造奇蹟。否則,如果你父親百年歸世後,她的老年生活如何保障?你們會不會將她趕出家門?既或你承諾給她養老送終,但這種口頭上的承諾,對她而言,顯然如空中樓閣一樣不可靠。

如果你覺得太不划算,你可以把你父親接到你身邊來,自己或者請個人照料他,前提是徵得你父親的同意。如果你做不到,或者你父親不同意,那我也沒招了。


東哥哥萍姐姐


靠譜是肯定不靠譜的,不用想,絕對不靠譜,但是隻要老人開心,你若也認花錢買老爺子一樂呵,就不要去計較了,工資卡可以給,房子在他倆登記之前過戶,因為老人的年紀在這,沒理由只陪伴幾年就給她套房子,或是想個說辭就不要讓他們登記了,每個月給她一些錢,當然要看她胃口大小了,省得老人走的時候你有打不完的官司。勸就不要勸了,黃昏戀都很生猛,不要因為這事兒和老人有矛盾,畢竟年紀大了,這時候你越反對他越想去做,和孩子一樣,不管你心裡多惱火,壓下來,好好說,讓他感覺你是祝福他的,然後再發表你的意見,他更容易接受一些。



在路上的三三


房產屬於婚前財產,她可以居住。最好是你們跟她的兒女約定好,婚姻存續期間父親工資卡歸她保管,每個月從中取出800元存在她名下,領取結婚證,你父親先去世她可以有遺屬補助,晚年有保障。期間發生重大疾病,歸誰負責也要事先約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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