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我們應該怎樣對待現實中老賴?

女神超哥


所謂“老賴”,法律上稱為“失信被執行人” ,指具有償還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已生效的判決、裁定的被執行人。

在現實生活交往中,還沒有涉及到法律層面時,民間認為的“老賴”,也是指具有償還能力,當約定的還款期限到了時,經債權人一而再、再而三的催收,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故意以種種理由拖延還款,以達到賴掉債務目的的心術不正之人。



“老賴”首先是“三觀”不正,心術不端,人品有虧的人。

在交往過程中,發現有這種特質的交往對象,我覺得:

首先,應果斷斷絕與其交往,正所謂“道不同不相為謀”,不是一路人不要有瓜葛。

其次,由於種種原因,不能斷絕接觸的,建議只保留禮節性接觸,不要接觸過密,不要有經濟上的往來。

第三、如果已經有了經濟往來,對方具有償還能力;經一而再、再而三的催收,仍然以種種理由故意推託、拖延,有賴賬的趨勢時,就需要固定證據,準備進入法律途徑了。



第四、根據可能被“老賴”賴賬的金額,結合個人實際情況選擇是否找律師,將有“老賴”嫌疑的對象送上法庭,對簿公堂。

第五、根據判決書、裁定書的執行情況,來決定下一步該採取什麼手段來確保執行到位。



以上是個人愚見。

如有不妥之處

歡迎大家在評論區裡留言討論!


wmc0830


如果你遇到了《我不是藥神》中“假設的程勇”,你如何應對?

前不久有一部電影上映,豆瓣評分高達8.9分,上映不到一個月,票房已正式突破30億,成為中國影史第5部票房過30億的電影!想必大家都猜出來了,這部電影就是《我不是藥神》!

徐崢飾演困頓的中年男性保健品商販,經營慘淡,他鋌而走險,後成為印度仿製藥“格列寧”的獨家代理商,更被病友冠以“藥神”稱號。他並沒有什麼野心,只是想賺點錢,留住孩子的撫養權,開好自己的神油店僅此而已。而當真切地進入到白血病人這個群體後,他的蛻變和成長是驚人的,即使為此陷入牢獄,也要儘自己地所能救助每一個病人。

儘管剛開始是自私的形象,但是也是“拿錢辦事”,履行了自己的職責。假如程勇一開始只拿錢不去印度買藥,也許劇情又是另一番場景;又或許房東因為他不交錢把店面給他關了,而他掙錢以後又不還的話,劇情展開又不一樣。(當然,小編是拋開整個電影的核心,就事論事的打個比方。)如果這兩種假設成立,那麼程勇前期的形象就是我們大家熟知的老賴!

老賴,我們普通人所說的就是欠錢不還的人,法律意義上的“老賴”,一般是指有能力償還債務,但是拒不償還的債務人,或者是拒不履行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小編之所以用電影中程勇的事蹟來進行假設,是因為假設的反面的人物設定理解起來更有對比性。具體來說,就是如果現實生活中,你遇到了“假設的程勇”,你應該如何應對?

第一、向法院申請將其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對於老賴,你跟他講道理、講感情、講處境什麼都不管用,老賴不會在乎。你也許會通過比較特殊的方式進行解決,如找催債公司去催債或者找一些街頭混混去要債等,但是這些方法如果處理不當,還會給自己帶來問題。所以建議還是通過法律的形式進行解決--向法院申請將其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第二、使用六度信用進行舉報或懸賞!

國內首款失信人懸賞曝光APP——六度信用,是一款集老賴(失信被執行人)曝光、線索懸賞、協助司法執行的軟件,它以六度人脈理論為要旨,基於自身的大數據和人脈搜索引擎將老賴推送到他的親友、熟人面前,通過債權人的懸賞來激勵舉報人舉報老賴財產線索的一款軟件。

現實生活中的“假設的程勇”,希望可以向電影中的程勇學習,誠信做人。遇到“假設的程勇”,我們要通過正確有效的方式去解決。


債轉轉


首先看標題,是現實生活中碰到老賴,沒有加引號,那就認定為有錢不想還的。這樣定義問題就好回答了。

你能想到的任何方法都可以使用:叫人跟著,家裡老人弄他家住,法院拘留,去他孩子學校發傳單等等等等。當然違法的事情千萬別做,划不來的,畢竟錢是身外物,一時解口惡氣真心沒有那個必要。

總之目的就一個,弄的他難受,覺得還是還你錢還自己一個清淨就算成功了。

在這裡提醒各位一定要弄清楚法院層面的執行難和執行不能的區別。別用這種手段去弄那些執行不能的,人弄的不好過又沒錢來還,那樣狗急了也會咬人的。


二狗逆襲


你當初借錢給她說明你們關心不一般

他沒還你說明有困難,

如果你一直逼他確認時間,最後就成為老賴,因為時間是你逼迫的,而他做不到。

其實應該坐下來談談,詳細瞭解他的情況,然後去看看還款的可能性。壓力肯定是要給,但是要可行,否則不太容易要回來。


貓貓俠教育科技


所謂的老賴,是指經人民法院判決後,有還款能力卻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請記住重點:是有錢不還。

俗人先生所接觸到的2000+位負債者中,90%的債務人不是不想還,是真的落魄到舉步維艱、吃飯都成問題。要搞清楚負債人是主觀故意不還錢,還是確實家中困難所導致的負債,這個定性很重要。一般情況下,生意虧損投資失敗、被騙、工作不穩定、家庭重大變故、雙方父母重病等等,這些都會導致借款人不還款的因素,不能一概而論。而且,合法有效的借貸合同下的借貸行為屬於民事糾紛,不屬於刑事案件。即使訴訟至法院,判借款人敗訴,法院也會酌情考慮借款人的還款能力、有無執行資產。放貸或借款本身就存在風險,放款機構自己身入這風險中就應該有各種結局的預料,在國家眼裡每個人都應有生活的最低保障和生存空間,不會因為借款人無力償還,就去逼他們死,就讓他們居無定所、寸步難行……這不符合國情,也不是長久之計。否則,這社會會更亂。




俗人先生


動用一切手段來對付,這些人都是人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