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民間常有這種說法:出五服了。那麼出五服還屬不屬於宗族?

a驛外之梅


出五服還屬於宗族。

要了解出五服還屬不屬於宗族?就要先了解什麼是宗族?什麼是五服?五服與宗族之間有什麼聯繫?瞭解清楚了這些,就知道出五服屬不屬於宗族了。

宗族介紹

宗族,指同宗同族的人。

以同一個男性祖先的後代世代聚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社會組織。宗族又稱為家族,家族是以血統關係為基礎而形成的社會組織,包括同一血統的幾輩人或幾十代人。

宗族共同祭祀祖先的地方稱為祠堂(宗祠),記錄宗族歷史的主要資料為族譜(家譜)。

現在太多以同一姓氏的人為同一宗族,現在流行的一句話:“五百年前是一家”,指的就是偶遇同姓的人的套近乎的話語。

“五服”介紹

五服是古代以親疏為差等的五種喪服(加粗)。本來的五服指的是五種孝服,後來,五服也指代五輩人---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親﹑自身五代人。親屬關係超過五代,不再為之服喪,叫做出服,也叫出五服。

農村所說的“五服”,指的是九族:高祖、曾祖、祖父、父親、自己、兒子、孫子、曾孫、玄孫。這九代以外的本家族的人是“出五服”的人,關係較遠。

有“五服之內為親”的說法,一般情況下,家裡有婚喪嫁娶之事,都是五服之內的人參加。這九代以外的本家族的人是“出五服”的人,關係較遠。五服之後則沒有了親緣關係,也可以通婚。

從上面的介紹可以知道,宗族是一個大家族,只要是同姓同個血脈的族人都是宗族。

而“五服”表達的只是血緣比較親的近親,比較常走動的親戚而已。

“出五服”的意思類似這句話:“一代親,二代表,三代還了了”,表達親戚之間的親疏關係的意思。

農村有句俗語,叫“親戚三代、宗族萬年”,同宗同祖的宗親,時隔再久、相距再遠,都是不可背棄的,所謂“一筆難寫兩X(姓氏)字”、“天下X(姓氏)姓是一家”是也。

所以“出五服”是屬於宗族的,只要是同姓氏的族人都屬於宗族人的。

對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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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血緣關係,雖然出“五服”了,但還是屬於同一宗族的。

本來“五服”指的是五種孝服,後來隨著時代的變遷,習俗的改變,“五服”也指五輩人,民間有一種說法叫“五服之內為親”也就是這個意思。自己、父親、祖父、曾祖、高祖即同出一個天祖的五代,成為“五服”。如果從自已再往下推:子、孫、曾孫、玄孫、來孫,是出於自己的五代,也就是“五服”之內的人。一般來說,家裡有婚喪嫁娶之事,“五服”之內的人必須參加。如果是喪事,“五服”之內的人還得穿孝服。



出“五服”了,意思是這個人雖然和你同祖同宗,但你們二人的共同祖上已不在高祖之內。超出了第五代,也就是常說的出“五服”。“五服”以外一般以“家門”統稱,行情可以在一塊,但喪事是不穿孝服的。

所謂的宗族,是一種以血緣關係為基礎,由家庭房份結成的親緣團體或社會群體組織。在宗族關係中,家庭是最小的單位,家有家長;若干家組成戶,戶有戶長;若干戶而成一房,房又有房長;若干房而成支,支有支長;若干支而成族,族有旅長。由小而上,有條不親,“錯落有致”,同宗同族的人就是一個宗族。宗族是家族的擴大,也因此常常家族代稱宗族。




凡是家族就必有宗祠,也就是祠堂。如果到了曾孫的後代,已滿五代,即已出“五服”。古代奉行“五世而遷”,這時就可從宗子之族分出去,作為一個家族的分支,但須另進祖廟。

宗族和“五服”存在著一定的聯繫,一般統稱為“一大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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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搞清楚宗法是什麼。宗法以血緣關係為紐帶,講究的是血緣的親疏,越是親近的人,越是高貴,得到的利益也就越多,所謂“親貴合一”。“五服”則是宗法的一種外在表現,是“禮”的一部分,主要為了區分等級和緩和矛盾紛爭的。

五服既是一種血親關係,也是一種服喪規則,總體來說還是在規定親疏等級。上下九代(九族),在喪禮中,晚輩對長輩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通過穿著不同禮制孝服來區分大小,稱為"遵禮成服"。九代如下:

烈祖 六世 六世親屬竭矣

天祖 五世 袒免 五世袒免,殺同姓也,

高祖 一代 一服 四世 緦親 四世而緦,服之窮也,

曾祖 二代 二服 三世 小功親

祖 三代 三服 二世 大功親

父 四代 四服 一世 衰親

己 五代 五服 己

子 六代

孫 七代

曾孫 八代

玄孫 九代

來孫

《爾雅·釋親》:"族父之子相謂為族晜弟,族晜弟之子相謂為親同姓"。五服以內為親,五服以外為疏。這就是說,族兄或族弟的兒子相互間已經沒有喪服的關係,只有同姓的關係了。

可以說五服之外屬於宗族,但已經不再需要遵循宗法的義務了。如果更久遠的話,動亂、遷徙會使得宗族念想徹底喪失,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從哪兒來的了。


人文中國


五服和宗族不是一回事,出了五服有些不是宗族,有些永遠是宗族。

“五服即依據《儀禮·喪服》篇中所制定的五等喪服,由重至輕分別為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每一等都對應有一定的居喪時間。死者的親屬根據與死者關係親疏遠近的不同,而穿用不同規格的喪服,執行不同的居喪期限,以示對死者的哀悼。

古人以這五服表示 親屬的遠近親疏。從自己開始,上到父親、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下到子、孫、曾孫、玄孫,同時還有上述親屬的旁親,都是有服親,叫內親。母親一系叫外親,服制只有一世,僅包括外祖父母、舅父、姨母、舅表 和姨表兄弟,其他人則是無服親。同時,期親指父系親屬,大功親指祖父系親屬,小功親指曾祖父系親屬,緦麻親指高祖父系親屬,母系親屬均列入緦麻親中。從大功服、小功服、緦麻服這樣 的區分看來,喪服不僅僅是在出殯時所著的服裝,它也顯示出不同輩分與直、旁系親屬關係,因此大家就把“五服”作為表示親戚關係的一種標準了。

宗族亦稱“家族”、“族”。指父系單系親屬集團,即以一成年男姓為中心(稱“宗子”或“族長”),按照父子相承的繼嗣原則上溯下延,這是宗族的主線。主線旁有若干支線,支線排列的次序根據與主線之間的血緣關係的遠近而決定。同一宗族依照父系傳下去,正常情況下肯定都是同姓。

民間有個說法“一代親,二代表,三代四代不見了”,這個主要指母系關係形成的親戚:比如一代是直系親屬比如親兄妹,二代當然就是表兄弟妹了,三代四代不走了,或走動很少很淡了,當然不是絕對的,但大部分都是這樣。另外還有個說法“親只三代,族符萬年”,“親只三代”主要用於描述母系方面的,“族符萬年”就是指父系綿延下來的宗族會傳承成千上萬年,比如同一個老爹的幾個兒子各自後代之間的關係。當然這種“萬年”就超出了“五服親戚”關係的標準,只是一種“宗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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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我曾回答過一個問題:人去世了為何要“披麻戴孝”?(大家可以查看),在那裡,我簡單的回答了什麼是“五服”,在這裡,我就不再進行贅述。

那麼,出“五服”到底算不算宗族。

宗族來源於宗法,是由君主與兒子的關係來確立,後來推廣到普通人家

我們首先要了解以下什麼是宗族。

宗族最早其實來源於“宗法”。什麼是“宗法”?就是確立兄尊地卑的關係,在通過這個思想推廣到整個血緣或者親緣的關係,然後再推廣到整個社會和國家,於是就有了一套尊卑有序,上尊下卑的等級秩序。

由此,就確立了國家要尊崇帝王君主的合法性。你是不是要尊敬你的父親?因為他生育了你,給了你生命。既然你尊敬你的父親,你就要尊重君主,因為他就如同你的父親一樣,是這個國家的主宰。

後來,宗法又分為了大宗與小宗。什麼是大宗?就是君主將權力必須傳給嫡長子,這個時候,嫡長子及其他的嫡長子就是大宗。

君主將別子,也就是其他兒子封到諸侯地區,成了那個地方的諸侯,那麼他對於君主來說就是小宗。

諸侯的嫡長子繼承了父親的權力,繼承諸侯的爵位,那麼他也是宗。諸侯的其他兒子,可能就要被降低一級,比如成為卿大夫,那麼他相對於自己的後代嫡長子就是“祖”,相對於其他的兒子就又是“宗”。(簡直太繁瑣了!)

我們現在說,“祖宗”這個詞就是這麼來的。

宗族與“五服”完全不在一個層次,一個只包括男性家族成員,一個則涵蓋女性家族成員

宗法制度之後,則又有了宗族制度。

宗族制度其實就是將這一套平民化,也就是用血緣建立起不同的等級制度,依據不同的制度要有不同的禮儀。後來,喪服制度又不斷變化,比如在宋朝的時候,提升了妻子為舅姑服喪的等級,明代朱元璋又提升了兒子為庶母扶桑的等級。

這也就是說,所謂“五服”裡面究竟有什麼樣的親戚,都是一直在不斷變化的。

那麼,有些人可能以前屬於“五服”之內,後來就不屬於“五服”了,但他們還是一個宗族裡面的。

不過,我們要注意,上面所說,宗族主要是男性家族的成員,不包括女性家族成員。可是,“五服”裡面呢,則可以由女性家族成員。由此,家族成員就和“五服”制度內的有些情況有了交叉。

也就是說,可能女性家裡的人去世了,這個女性和孩子要為孃家的人穿喪服,但是,他們未必算是一個宗族或者家族。相反,一個家族或者宗族之內的人,由於關係比較遠,雖然同屬於一個宗族,但是不用穿喪服。

所以,“五服”和“宗族”其實並不是一個層面的問題。


兮兮說事兒


古代宗族以父系血緣為基礎,從自己往上、往下數,上到高祖,下到玄孫,稱為九族。

同一個宗族裡面九族範圍裡的,都是有服親屬,也叫內親。一個人去世後,內親在他的喪事期間要服喪,關係的親疏,通過穿不同的衣服,穿多長時間來表示,這也就帶出了服制一說。

服制按服喪多長時間和喪服的粗細不同分為五個等級,也就是五服分別是斬衰、齊衰、大功、小功和緦麻。

五服之外,共同五世祖的親屬是袒免親,不必穿喪服,也就是素服。到共同六世祖的親屬就已經是無服親了。

《儀禮》裡面記錄了各種服制的準則,可以說是準則,中國古代社會很長時間裡是按此執行。當然後世也有了變通。畢竟,喪服分了五等,甚至要在墓地旁邊結廬守孝這樣的規矩越來越變得難以執行。於是民間就慢慢出現了變通的方式,比如說把孝服簡易化,男的呢,統一頭上戴孝巾,身上穿孝衣,腰裡系根麻繩,腳上穿麻鞋。女子就統一頭戴孝巾身穿孝裙,也是腰裡系根麻繩,腳上穿著麻鞋。越來越難從衣服上分出親疏了。

再來看宗法。宗法更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用血緣的親疏來定關係的親疏,血源關係越近的,在一個宗法家族中地位就越高,得到的利益也就越多。五服又是宗法關係的外在表現,但只說明五服之內的關係近,出了五服,但是若還是一個宗法家族之內的,當然還是屬於一個宗族。


了不迪


屬不屬於一個宗族,那要看你身在什麼樣的宗族。

我們需要先來看看五服和宗族的具體含義是什麼。

五服:“五服”制度始於西周,是專門代表親屬之間親疏的五種喪服,包括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

根據血緣關係的親疏遠近,各個親屬在喪事中應盡的禮治和義務是不一樣的。

比如父母之喪,要服斬衰三年;祖父母、曾祖父之喪要服齊衰十三個月;

伯叔父母、堂兄弟等喪要服大功九個月;

外祖父母、堂伯叔父母以及兄弟之妻等要服小功六個月;

族中兄弟姐妹、岳父母等喪要服緦麻三個月。

通過對喪事禮治的嚴格規定,“五服”制度把親屬等級劃分開來。

發展到晉朝,這種禮的規定被用到法律上,從而使“禮律並用”,這就是“準五服以制罪”。

“準五服以制罪”說白了就是根據上述的五服制度來定罪量刑,比如以卑犯尊的時候,關係越近,對卑者的處罰就越重。

這是古代五服在禮和律兩方面的主要應用。

到了現代,人們對五服的本意已經瞭解甚少,民間更是將五服理解為本人、父親、祖父、曾祖、高祖已經本人、兒子、孫子、曾孫、玄孫這樣簡單的五代之間的關係。

不過,這和古代的五服制度的本質含義是一樣的,都在闡述親屬之間的親疏關係,就像民間俗語說的那樣“一代親,二代表,三代四代不見了”。

那什麼是宗族呢?

宗族是男系血緣關係組成的各個家庭通過宗法規範組成的一個大群體。

宗,代表了血緣關係;族,代表了地域關係。

從而這種宗族制度源遠流長,西周就已經存在,宋、明、清時期發展成熟,古代甚至有專門研究宗族的一門學問叫譜牒學。

古代中國是一個宗法國家,家國一體,由一個個家庭單位組成的宗族內部就像一個小國家一樣,有相當嚴格的等級制度。

比如所有人依附、從屬於宗法家長,宗法家長對違背父權、夫權的人有處罰的權利,包括杖打、逐出宗族等等;大宗統率全宗族,大宗子統率宗男,大宗女統率宗女,他們有團結宗族的責任和義務,同時也享有祭祀祖先、分配土地和財產的權力。

好比一個村落裡有宗族聚族而居,他們通過與鄰近的宗族聯姻,就像白居易說的那樣“家家守村業,頭白不出門”、“一村唯兩姓,世世為婚姻”。

隨著人員和財富的累積,宗族逐漸成長為一個自給自足、足以抵禦外寇的團體,儼然是一個小國家。

那麼,出了五服的人屬不屬於宗族呢?

周代的宗法制度說“有百世不遷之宗,有五世則遷之宗”。

所謂遷宗,就是根據五服制度的親疏關係,離開原來的宗族,不再與族人同宗,這是周代生產力不發達、維護君權等多方面因素造成的。

百世之宗是像琅琊王氏、清河崔氏、京兆韋氏那樣的大宗,它們嚴格管理自己的譜牒,視宗族為榮耀,並在宗族的基礎上發展出若干房、若干支,擴大宗族規模。

這類人不論是出了古代的五服制度範圍還是民間的五代範圍,都屬於同宗族;

而小宗超過五服則遷出,出五服的人需另立宗廟祭祀,這類人已不屬於同一宗族。


關於宗族你還有什麼看法呢,期待留下你的評論。


浮世人物誌


歡迎來到熊二讀史,一起來讀古代文化。(本文約400字,閱讀需時2分)

五服是一個歷史悠久、內涵豐富的古老詞彙。

在我國曆史上,至少有三層含義。

第一:先秦時期的一種理想的行政區劃理念

周代實行分封制。

依據距離京畿之地的距離,將侯國分成不同的等級。

先王之制,邦內甸服,邦外侯服,侯衛賓服,夷蠻要服,戎狄荒服。

其實就是根據距離國都統治中心的遠近,將親疏遠近不同的人或群體劃定不同的等級,以便於周王室和諸侯國履行不同的責任和義務。

這也是古人天下觀的反應。

第二:指五種孝服

古代以孝治天下,喪有喪禮,並且遵循比較嚴格的等級。

親人故去需要按禮制服喪,就是我們說的披麻戴孝。

根據親疏關係,服制按服喪期限及喪服粗細的不同,分為五種,即所謂五服:

第三:指五輩人

這個層面的含義,其實也是喪禮服制的延伸。

根據喪禮服制的不同,很容易就能區分出關係親遠。

五服本來指的是五種孝服,後慢慢演變為指代五輩人,自古有“五服之內為親”這種說法。如果關係過遠,就會說“過了五服了”。

那五服代指的五輩是哪五輩呢?


其實很簡單,就是以自己為中心,上下左右各延伸五輩。

基本上過了五服,就真的不親了。因為太久遠了,久遠的連名字都生疏了,更別提音容笑貌之類的了。
所以農村的“親不過五服”還是有道理的。


歷史寶藏



五服也好,宗族也好,都是以宗法制為核心的。宗法制以家族為中心,根據血統遠近區分嫡庶的一種等級制度。

宗族,以血統中心,兼以姻親關係。一般來說,以自己為中心,上有父、祖、曾祖、高祖,下有子、孫、曾孫、玄孫,一共是為九族。九族之外還有三族,或以父子孫為三族;或以父母、兄弟、妻子為三族;或以父、母、妻為三族。九族之內的人都有服,九族以外無服的叫黨,如父黨、母黨、妻黨。

在宗法制的社會,親屬關係親疏分明,等級非常森嚴。這些層次分明的服內關係體現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在西周時期,尊卑有序,親親恩上,這就是支撐國家的最基礎的倫理關係。

服內關係中最重要的五服在喪服制度上體現得就最為明顯。古代最重喪儀,喪儀最體現尊卑和遠近親疏。所謂五服其實也指喪儀中為不同的親屬所著的不同等級的五種喪服制度,包括喪服的款式和居喪的期限等。

五服中最重的一等喪服叫作“斬衰”,是為血緣關係中最親近、最重要的親屬所服的喪服。斬衰的範圍包括:子為父,父為長了,妻妾為夫,未嫁女為父,諸侯為天子,臣為君。斬衰的期限最長,服三年。但這個三年不是自然年,實際是二十七個月。

次一等的是齊衰。齊衰包括:父先卒,然後母卒,子為母服;母為長子服。這兩種服三年。父尚在母先卒,子為母服;夫為妻服。服一年,用喪杖。第三種是男子為伯叔父母、為兄弟;已嫁的女子為父母;媳婦為公婆,孫子、孫女為祖父母服。服一年,不用喪杖。為曾祖父母,齊衰三月。

第三等大功。大功喪服九個月,男子為出嫁的姑母、姊妹,為堂兄弟和未嫁的堂姊妹都服大功。女子為丈夫的祖父母、伯叔父母還有自己的兄弟都服大功。

第四等,小功五個月。男子為伯祖父、叔祖父、伯祖母、叔祖母、堂伯、堂叔、堂伯母、堂叔母,再從兄弟、堂姊妹、外祖父母,都是小功。女子為丈夫的姑母、姊妹,妯娌都服小功。

第五等思麻,三個月。男子為族曾祖父、族曾祖母,族祖父,族祖母,族父,族母,族兄弟,外孫,外甥、女婿,妻子的父母,舅父等都是緦麻。

這套喪服制度把血統親疏遠近體現得特別明顯。記得有個電視劇演後主李煜的。大周后死後李煜痛不欲生為大周后服喪。李煜的母親鍾氏聖尊後怒斥說天下哪兒有男子為女子服喪的?哪兒有丈夫為妻子服喪的?其實真的有。不過在喪服制度裡已經是極度的男尊女卑了。


沅汰


古今中外,關於“宗族”的定義有多種,較早的如《爾雅·釋親》對宗族的解釋,但經典的還是班固《白虎通》中關於宗族的定義,它涵蓋了宗族的兩大核心,並由此構建起中國宗族研究的理論基礎。

班固認為“宗族”應該有兩層含義,一是“宗”、一是“族”。那麼,何為宗?何為族呢?

“宗者,何謂也?宗者,尊也。為先祖主者;宗人之所尊也……古者所以必有宗,何也?所以長和睦也。大宗能率小宗,小宗能率群弟,通其有無,所以紀理族人者也。”
“族者,何也?族者,湊也,聚也。謂恩愛相流湊也。上湊高祖,下至玄孫。一家有吉,百家聚之,合而為親。生相親愛,死相哀痛,有會聚之道,故謂之族。”

概括來說,這兩段就指明瞭宗族的規模,一是世系規模,即為“宗”;一是聚居規模,是為“族”。

“宗”的規模如何,最早最準確的文獻解釋即是從喪服角度涉及,《禮記·喪服小記》記載“親親,以三為五,以五為九。上殺,下殺,旁殺,而親畢矣。”這裡指明同宗的範圍,核心是父、己、子三代;以三代為準,從上下兩方擴充至祖父和孫子,這是五代;再以這五代為準,上加曾祖、高祖,下及曾孫、玄孫,共成九代。這是直系親屬,因為每一代都還有兄弟姐妹,所以還有旁系宗親,九代的服制由己身出發,從上、下、旁三個方向由近及遠逐漸減輕。上至高祖,下至玄孫,旁及三從兄弟,出此範圍就不是自己的同宗近親了。宗族的世系規模劃定了宗族的系譜範圍,出此範圍,即不再屬於宗族成員。

“族”代表著宗族的聚居規模,更直接現實的反映宗族的存在。族的聚居可以是親族聚居,也可以是通過聯姻等方式擬製血緣關係的聚居。但在某種程度上,宗族的聚居規模受制於譜系規模。

綜上,從系譜意義上說,出五服之後已經不再屬於宗族成員。但在實際過程中,還是會有諸如“數代同居”“一宗萬世”的豪門巨族。一方面,雖然在世系規模在縱向上規定了宗族的範圍,但是宗族還可以橫向發展,形成若干房,橫向的房支延伸也可以擴大宗族規模;二是隨著宗族組織化完善,宗族已經不再是單純依靠血緣關係,如鄭振滿老師將宗族分為三類,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繼承式宗族、以地緣關係為紐帶的依附式宗族、以利益關係為紐帶的合同式宗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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