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7 題庫|高層民用商住建築消防設施配置案例分析(含答案)

題庫|高層民用商住建築消防設施配置案例分析(含答案)

某高層民用商住建築,建築面積為28096.26㎡,地上二十層,地下一層,屬一類高層建築,未經消防審核、驗收;大樓內現有行政辦公、旅館住宿、民企公司、普通住戶、網吧、商鋪等多種用途用房,含商住業主60戶,辦公業主6戶。大樓屋頂設置有1個容量為120m³的生活、消防共用水箱,地下室有2個容量分別為100m³的消防水池,樓內僅消防電梯合用的前室設置有一根室內消火栓系統立管。大樓內消防安全由某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管理。

消防監督人員在檢查中發現:大樓20層僅有一處安全出口,且長期上鎖;大樓東側袋形走道盡端兩側的房間至最近樓梯間的距離超過20m;除地下一層的網吧安裝了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其餘樓層均未安裝自動報警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大樓室內消火栓系統僅有一根豎管,且未設置雙閥雙出口型消火栓,室內消火栓管徑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十九層、二十層未安裝室內消火栓;防煙樓梯間與消防電梯合用前室未用乙級防火門進行分隔;大樓西側疏散樓梯大部分樓層設置鐵門並上鎖;部分樓層辦公室隔斷、吊項、牆面採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裝修;大樓內部電氣線路明敷,未使用阻燃套管;防煙樓梯間及樓層走道內未設置應急照明燈及疏散指示標誌;未按一級負荷要求供電,消防用電未採用單獨的供電迴路;物業服務企業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消防管理混亂。

根據以上材料,回答下列問題

1.該高層民用商住建築未設置室外消火栓的做法是否正確?請說明理由。

【答案】該高層民用商住建築未設置室外消火栓的做法不正確。理由: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GB50016-2014)的規定,民用建築周圍應設置室外消火栓。

【解析】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GB50016-2014)8.1.2的規定,城鎮(包括居住區、商業區、開發區、工業區等)應沿可通行消防車的街道設置市政消火栓系統。民用建築、廠房、倉庫、儲罐(區)和堆場周圍應設置室外消火栓系統。用於消防救援和消防車停靠的屋面上,應設置室外消火栓系統。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且建築體積不大於3000m3的戊類廠房,居住區人數不超過500人且建築層數不超過兩層的居住區,可不設置室外消火栓系統。

2.消防電梯的設置應符合哪些規定?

【答案】消防電梯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消防電梯宜分別設在不同的防火分區內且每個防火分區不應少於1臺。

(2)消防電梯應設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積:公共建築、高層廠房,不應小於6㎡;住宅建築,不應小於4.5㎡。與消防電梯間前室合用時,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積:公共建築、高層廠房,不應小於10㎡;住宅建築,不應小於6㎡。

(3)消防電梯間前室宜靠外牆設置,並應在首層直通室外或經過長度不大於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4)消防電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門,應採用乙級防火門,不應設置捲簾。

(5)消防電梯的載重量不應小於800kg。

(6)消防電梯井、機房與相鄰其他電梯井、機房之間,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h的防火隔牆隔開,當在隔牆上開門時,應設甲級防火門。

(7)消防電梯的行駛速度,應按從首層到頂層的運行時間不超過60s計算確定。

(8)消防電梯轎廂的內裝修應採用不燃燒材料。

(9)動力與控制電纜、電線應採取防水措施。

(10)消防電梯轎廂內應設置專用消防對講電話,並應在首層設供消防隊員專用的操作按鈕。

(11)消防電梯間前室門口宜設擋水設施。

(12)消防電梯的井底應設排水設施,排水井容量不應小於2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應小於10L/s。

3.該高層民用商住建築的哪些部位應設置排煙設施?

【答案】該高層民用商住建築的下列部位應設置排煙設施:

(1)建築內長度大於20m的疏散走道。

(2)建築面積大於100㎡且經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間。

(3)公共建築內建築面積大於30㎡且可燃物較多的地上房間。

(4)總建築面積大於200㎡或一個房間建築面積大於50㎡,且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地下或半地下建築(室)、地上建築內的無窗房間。

【解析】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GB50016-2014)8.5.3的規定,民用建築的下列場所或部位應設置排煙設施:

(1)設置在一、二、三層且房間建築面積大於100㎡的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和設置在四層及以上樓層、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

(2)中庭。

(3)公共建築內建築面積大於100㎡且經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間。

(4)公共建築內建築面積大於300㎡且可燃物較多的地上房間。

(5)建築內長度大於20m的疏散走道。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GB500162014)8.5.4的規定,地下或半地下建築(室)、地上建築內的無窗房間,當總建築面積大於200㎡或個房間建築面積大於50㎡,且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時,應設置排煙設施。

4.該高層民用商住建築未設置疏散指示標誌不符合規範要求,請問該高層民用商住建應在哪些部位設置疏散指示標誌且應符合哪些要求?

【答案】該高層民用商住建築應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門的正上方設置燈光疏散指示標誌,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安全出口和疏散門的正上方應採用“安全出口”作為指示標識。

(2)沿疏散走道設置的燈光疏散指示標誌,應設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牆面上,且燈光疏散指示標誌間距不應大於20.0m;對於袋形走道,不應大於10.0m;在走道轉角區,不應大於1.0m。疏散指示標誌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消防安全標誌》(GB13495.1—2015)和《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GB17945-2010)的有關規定。

5.該高層民用商住建築未按一級負荷供電的做法是否正確?請說明理由。

【答案】該高層民用商住建築未按一級負荷供電的做法不正確。理由:該高層民用商住建築屬類高層建築,其消防用電應按一級負荷供電。

【解析】下列場所的消防用電應按一級負荷供電:建築高度大於50m的乙、丙類生產廠房和丙類物品庫房,一類高層民用建築,一級大型石油化工廠,大型鋼鐵聯合企業,大型物資倉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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