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7 题库|高层民用商住建筑消防设施配置案例分析(含答案)

题库|高层民用商住建筑消防设施配置案例分析(含答案)

某高层民用商住建筑,建筑面积为28096.26㎡,地上二十层,地下一层,属一类高层建筑,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大楼内现有行政办公、旅馆住宿、民企公司、普通住户、网吧、商铺等多种用途用房,含商住业主60户,办公业主6户。大楼屋顶设置有1个容量为120m³的生活、消防共用水箱,地下室有2个容量分别为100m³的消防水池,楼内仅消防电梯合用的前室设置有一根室内消火栓系统立管。大楼内消防安全由某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

消防监督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大楼20层仅有一处安全出口,且长期上锁;大楼东侧袋形走道尽端两侧的房间至最近楼梯间的距离超过20m;除地下一层的网吧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余楼层均未安装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大楼室内消火栓系统仅有一根竖管,且未设置双阀双出口型消火栓,室内消火栓管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十九层、二十层未安装室内消火栓;防烟楼梯间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未用乙级防火门进行分隔;大楼西侧疏散楼梯大部分楼层设置铁门并上锁;部分楼层办公室隔断、吊项、墙面采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装修;大楼内部电气线路明敷,未使用阻燃套管;防烟楼梯间及楼层走道内未设置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未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消防用电未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消防管理混乱。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高层民用商住建筑未设置室外消火栓的做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答案】该高层民用商住建筑未设置室外消火栓的做法不正确。理由: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GB50016-2014)的规定,民用建筑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

【解析】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GB50016-2014)8.1.2的规定,城镇(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开发区、工业区等)应沿可通行消防车的街道设置市政消火栓系统。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和堆场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用于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屋面上,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3的戊类厂房,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2.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案】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电梯宜分别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

(2)消防电梯应设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不应小于6㎡;住宅建筑,不应小于4.5㎡。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不应小于10㎡;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

(3)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4)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不应设置卷帘。

(5)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6)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他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防火隔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7)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60s计算确定。

(8)消防电梯轿厢的内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9)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应采取防水措施。

(10)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并应在首层设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

(11)消防电梯间前室门口宜设挡水设施。

(12)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排水设施,排水井容量不应小于2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

3.该高层民用商住建筑的哪些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答案】该高层民用商住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2)建筑面积大于100㎡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

(3)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4)总建筑面积大于200㎡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

【解析】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GB50016-2014)8.5.3的规定,民用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100㎡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和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2)中庭。

(3)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

(4)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0㎡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5)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GB500162014)8.5.4的规定,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或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时,应设置排烟设施。

4.该高层民用商住建筑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不符合规范要求,请问该高层民用商住建应在哪些部位设置疏散指示标志且应符合哪些要求?

【答案】该高层民用商住建筑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

(2)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疏散指示标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1—2015)和《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的有关规定。

5.该高层民用商住建筑未按一级负荷供电的做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答案】该高层民用商住建筑未按一级负荷供电的做法不正确。理由:该高层民用商住建筑属类高层建筑,其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解析】下列场所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生产厂房和丙类物品库房,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一级大型石油化工厂,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大型物资仓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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