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省政府出臺《意見》支持檢察機關依法開展公益訴訟

華聲在線6月13日訊(湖南日報·華聲在線記者 于振宇)日前,我省出臺《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檢察機關依法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支持檢察機關依法開展公益訴訟工作。

《意見》指出,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決定》,自2017年7月1日起,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致使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應當向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其履行職責,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職責的,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在法律規定的機關和組織不提起訴訟的情況下,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不得插手、干預檢察機關依法開展公益訴訟

《意見》要求,各級行政機關充分認識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工作對於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完善公益保護體系、規範行政行為、推進依法行政、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接受司法監督的自覺性,積極支持和配合檢察機關依法開展公益訴訟工作。

《意見》強調,各級行政機關負責人要切實貫徹執行認真落實中央有關規定,不得插手、干預檢察機關依法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積極支持檢察機關排除、抵制不當干預,相關情況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檢查內容。各有關行政執法單位要完善行政信息共享機制,為檢察機關獲取行政執法信息和數據提供便利條件,對於檢察機關調閱執法案卷、檔案和其他資料,調查瞭解情況、收集證據要大力支持和配合。要加強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的經費保障。有關部門要與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一同研究建立健全民事公益訴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不落實檢察建議導致公共利益受損擴大將追責

《意見》強調,各級行政機關要以落實訴前檢察建議為抓手,完善相關辦理機制,嚴格執法,切實擔當起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和使命,形成公共利益保護的合力。收到訴前檢察建議的行政機關,要對照訴前檢察建議全面自查,對確屬行政不作為或者違法行使職權的,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積極主動履行職責或者糾正違法行為,並在兩個月內將辦理情況書面回覆檢察機關,不得以各種理由推託、遲延落實和反饋。書面回覆應當緊緊圍繞訴前檢察建議的內容,有針對性提出具體明確的整改措施,確保訴前檢察建議的辦理效果。訴前檢察建議的辦理情況納入法治政府建設考核內容,對於因不落實檢察建議導致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損失進一步擴大,檢察機關啟動公益訴訟程序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

《意見》要求,被訴行政機關要認真做好公益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尊重和支持檢察機關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審判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得借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等名義,以開協調會、印發文件或者口頭要求等形式,明示或者暗示檢察機關撤訴、審判機關不受理依法應當受理的公益訴訟案件。要提高答辯舉證工作質量,結合公益訴訟案件的類型和特點,確定答辯重點,做到答辯形式規範、說理充分,提供證據和依據全面、準確、及時,不得拒絕或者無正當理由延遲答辯舉證。行政公益訴訟案件,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生效後,被訴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自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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