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

Liona·Lh


您好,我查了一些關於這個時間的新聞,根據新聞報道,產婦死於羊水栓塞,家屬提到的過期藥是地塞米松,在搶救羊水栓塞患者的過程中確實需要使用到這個藥物。

先講一下過期藥的問題,我個人認為過期的藥物並不等於致死藥物,該名產婦的死亡肯定不是因為使用了這三支過期的地塞米松所導致的。

但是,在搶救的過程中使用了過期藥物這個問題,醫院一定是存在著疏忽的。說句實話,在醫院裡每個科室都會有一個搶救車,搶救車內會放置一些急救所需要的物品以及藥品。但在實際工作中,可能很多科室一年甚至幾年都沒有遇到過一例搶救的病例,那這個搶救車就等於是一個擺設,很少用到。正是因為很少用,所以容易被遺忘。本來醫院是有規定,需要定期檢查急救用品的使用狀態以及藥物的有效期的,避免一旦需要使用出現過期或者無法使用的問題。那這個醫院既然出現了過期的地塞米松,肯定是在定期檢查這個環節沒有做好,所以才導致這樣的情況發生。

醫護人員工作具有特殊性,面對的每名患者都是鮮活的生命,雖然我們不能保證把每名患者都治癒,但是在工作中一定要細心謹慎,這樣才能避免由於自己的疏漏給別人造成永久的遺憾。

然後再讓我們來了解一下這名產婦所患的羊水栓塞,這可以說是所有產科疾病中最兇險、致死率最高的疾病。用我們以前的一名老師的話講:“羊水栓塞能救回來是命大,沒救回來也是正常。”可見這個疾病有多可怕。所謂的羊水栓塞主要是羊水進入媽媽的血液循環,引起的肺栓塞、凝血功能障礙、多器官功能衰竭等問題,致死率可以達80%以上。

羊水栓塞如此兇險,但卻很難做到早期預防,也沒有有效的措施可以絕對避免,所以往往發病很突然,搶救的有效性也是目前產科的一個難題。

雖然很不幸此名產婦死於羊水栓塞,但從過期藥的問題上我們還是看出了醫院管理上的疏漏,還需要更加嚴謹,不斷加強!


郭醫生小課堂


簡要說下事實經過:

湖南省漣源市的王女士經過10月懷胎,順利產下了小寶寶,可讓一家人晴天霹靂的是,王女士在生產過程中突發意外,漣源市婦幼保健院對王女士進行了兩個多小時的搶救,依然沒有挽回王女士的生命。家人心情十分沉痛,之後發現,手術操作檯上有三支使用過的地塞米松注射液,竟然已經過期。

而院方堅稱,王小花在生產過程中出現了羊水栓塞,在搶救時使用三支過期的“地塞米松”並不是導致王小花死亡的原因。

本案關鍵在於過期藥是否是導致王女士死亡的根本原因

通過查看部分醫師答者專業的回答可以發現,本案當中的王女士如果確實在生產過程中出現了羊水栓塞的情況下,那麼該突發症狀很可能就是導致王女士死亡的罪魁禍首,本來對於這起事件倘若沒有過期藥的存在也就不會引起王女士家人如此大的情緒,只能說這起事件歸根結底還是醫院工作人員的工作疏忽所導致的!

當下唯一能夠定紛止爭的根本方法就是交由專業的醫療事故鑑定機構查明王女士的死因究竟與過期藥有無關係,如果確實有關係,那麼其影響大概佔多少以便於劃分醫院的責任,對王女士的家人進行賠償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畢竟根據《藥品管理法》規定,超過有效期的藥品屬於劣藥,是禁止生產和銷售的。即使過期藥仍然有藥效,但是根據法律規定來看,也應當明令禁止繼續使用!

無論怎樣,王女士已經過世,醫院作為救死扶傷的地方,任何藥物的使用都應該慎之又慎才是,這麼簡單的錯誤,即使這種過期藥仍然存在藥效也不應當成為醫院疏忽大意的理由才是。


麋鹿說法


女子產下男嬰兩小時後死亡,令人痛心,惋惜!

問答裡面沒有具體描述事件的詳細經過,從問答下面的幾位回答者的描述,事件的大致經過是這樣的:產婦王某在生產過程中突發意外,醫院對產婦進行了2個多小時的搶救,依然沒有挽回產婦的生命,家屬之後在手術檯上發現了3支使用過的過期地塞米松注射液。

顯然,這3支地塞米松是搶救過程中使用的藥物。

過期的地塞米松!如此,人們必然會產生一個疑問,這個過期的搶救藥物地塞米松是否就是導致產婦死亡的直接原因?

我們先來看看產婦死亡可能的原因是什麼。

這個問題,問答裡蔡珠華大夫做了很專業的分析,即羊水栓塞是最大的罪魁禍首,以及產後大出血,子癲合併顱內出血,心臟病等等。

有關羊水栓塞對產婦的危害,其實已經有很多專業人士分析過了,這個併發症是極其兇險的,是產科最嚴重的併發症之一,羊水栓塞的發生率很低,但死亡率高達80%以上,足見其兇險程度。

羊水栓塞導致病人死亡的原因是,羊水突然進入母體血液循環,引起肺栓塞,過敏性休克,肺動脈高壓導致急性右心衰竭,彌散性血管內凝血(DIC),腎功能衰竭,搶救羊水栓塞的治療關鍵在於早診斷、早處理,溶栓,抗過敏性休克,防治DIC和腎功能衰竭,糾正呼吸循環功能衰竭,改善低氧血癥等。

那麼,激素(如地塞米松)在搶救羊水栓塞病人過程中到底起到怎樣的作用呢?羊水栓塞的產婦使用激素,主要的作用是抗過敏性休克的治療,這也是很多醫院的常規使用方法,但要提請大家注意的是,如果是突發性的過敏性休克,治療首選是腎上腺素,激素只是作為一種輔助治療的藥物(激素藥數小時以後才發揮作用);還有一點要告訴大家,美國在搶救羊水栓塞的時候是不用激素的。就算羊水栓塞導致的超敏反應,如果只是等待激素起效,肯定會延誤時機,搶救羊水栓塞的主要精力應放在心肺復甦,防治出血,DIC,等其他方面。

綜合以上分析,我們再回到題目本身,該產婦在短時間內死亡原因與使用了過期激素(地塞米松),二者之間應該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真正的死亡原因只有等待屍檢結果(如果家屬願意做的話)。

但是,使用過期藥品,首先就說明了該醫院在管理上的混亂。醫院藥品管理有嚴格的程序,無論是藥品入庫登記,還是藥品臨近有效期的清理,到藥品發放、使用時的核查,都有嚴格的規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更何況使用過期的作為搶救用藥的地塞米松;同時,責任人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沒有嚴格執行“三查七對”制度,責任心不強,查對制度執行不嚴,管理者監督不到位,這些,都是使用過期藥品的原因。如此,在這起產婦死亡案例中,根據《藥品管理法》、《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醫院以及當事人要承擔相應的違法責任。

雖然地塞米松不是過敏性休克的首選用藥,是作為輔助用藥,但在我國搶救羊水栓塞病人的時候很多醫院是作為常規使用,醫院使用過期的地塞米松,雖然不是導致產婦死亡的直接原因,但應該有一定的關聯,具體醫院有多大的責任,可以做醫學鑑定,得出結論。

另外說明一點的是,這個問答裡面有答題者這樣表述:“如果羊水栓塞是絕症一般,那你們(醫生)這麼多年花了那麼多經費的調研!學習!考察!都幹什麼去了!”

抱歉!羊水栓塞就是這樣,真沒有好的辦法預防,也沒有特效藥“一用就靈”,起碼到目前為止是這樣。唯一值得安慰的就是,羊水栓塞發生率很低,以及醫務人員儘可能的盡心盡力的搶救。

願產婦王某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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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超人鋼鐵俠


對於這個新聞不是很熟悉,患者是順產後死亡的,不是在手術室的手術檯上死亡。

大家可能很關注三支過期藥品,而且過期藥品應該是搶救用藥。該醫院產科在搶救藥品的管理上是有問題的,應該需要嚴肅整頓。但是過期藥品不等同於失效藥品,如果同批次藥品經過監測的確失效,那麼醫院的過錯更大;如果過期藥品經檢查並沒有失去藥效,那麼可以確定藥品不是患者的致死原因,在救治的緊急過程中過期藥品就不是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我不是要推卸醫院的責任,但是要找到誰更應該為患者的死亡負主要責任,也不能讓負次要責任的人承擔別人的責任。

順產產婦為什麼會死在分娩床上呢?導致產婦死亡的原因有如下幾個。

  1. 羊水栓塞,羊水栓塞非常突然,沒有太多預兆。可以發生在分娩前,分娩中,分娩後任何階段。死亡率非常高,有些患者在大叫一聲後就出現心跳停止。該產婦已經順產男嬰,如果是羊水栓塞就是分娩後栓塞。羊水栓塞的治療非常複雜,死亡率非常高。

  2. 產後大出血,如果發生產後大出血,需要做的就是找到出血原因止血,快速補充血容量,保持呼吸道通暢,防止DIC(彌散性凝血功能障礙),使用升壓藥

  3. 分娩後發生嘔吐誤吸。有些產婦有妊高症,子癇,糖尿病等併發症,如果順產後發生腦血管意外,抽搐等情況,可能會發生直接死亡,也可能發生嘔吐誤吸導致死亡。

  4. 患者本身有心臟病,在分娩後出現嚴重心衰導致死亡。

  5. 其他原因。

順產產婦死亡一定是醫院和醫生不願意看到的結局。也沒有醫務人員會主觀故意去使用過期藥物搶救患者。但是要分清過期藥物和患者死亡之間的關係。讓需要承擔主要責任的人來承擔責任。

不論誰的責任,醫院管理存在漏洞,特別是搶救藥品的保管,監管,核對,使用制度上需要整改。每個醫院應該有對搶救藥品有定期自查,定期核查制度。三支過期藥品很容易讓社會寒心,這是很容易避免的錯誤。


麻醉醫生小康


產婦生產男孩後羊水栓塞死亡,家屬在手術檯發現過期藥,到底是羊水栓塞死亡還是用過期藥導致產婦死亡?這是最大的爭議點。

羊水栓塞是羊水進入產婦體內血液循環,導致過敏休克和血管的血液凝固,腎衰竭或者猝死。羊水栓塞發病率在十萬分之四到六,發生羊水栓塞死亡率是非常高的。

在幾年前在我們轄區曾經發生過一例羊水栓塞死亡的產婦,醫院發現後立即搶救,但還是沒有能挽回產婦的生命,因為產婦是我們轄區居民,單位派我們幾人前往協助處理後事,所以才瞭解到羊水栓塞會導致產婦死亡情況。

但作為一個婦產科醫院,怎麼會有過期藥品?難道沒有按照醫院的規定檢查藥品?還是醫生的疏忽?用過期的藥品與假藥沒有什麼區別,在急需搶救生命的時候卻用到了過期藥品,醫院是有一定的責任,如果用的是在有效期內的藥,也許產婦的生命還能保住,就是有後遺症也不至於死在手術檯上。

其實作為婦產科醫院,對藥品的管理應該是非常嚴格的,過期藥品會立即撤下來處理掉,疏忽的管理導致給產婦用上過期的救命藥,就是神仙也無力迴天。相關醫生,藥品管理人員會受到處理,產婦的羊水栓塞死亡也許是因用過期藥品錯過了最佳搶救時機。

醫院是有一定的責任,雙方協商處理後事,協商不成就走法律程序,醫院賠錢是跑不掉的,至於多少就看雙方協商的結果了。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也歡迎你和大家關注我的頭條號,瞭解更多的三農信息。


周口視窗


首先孕婦在生產過程中去世,這對家屬是一個十分沉痛的打擊,任何補償都無法彌補一個寶貴生命的離去。醫院每天都上演著生老病死,每個親人的離去,都是對親屬萬劫不復的打擊。

姑且不論死亡是誰的責任,對於醫院的醫生來說,最不想發生的事情也是病人的去世。好比一個飛機機師,希望每一趟飛機所有的乘客都能平安到達目的地,沒有人願意看到意外的發生。

目前就新聞提供的信息談一談自己一些淺薄的認識。羊水栓塞可能是產科醫生最怕碰到的一種疾病,羊水栓塞是在分娩過程中發生的,在分娩之前沒有檢測指標可以有效地預測其風險性,所以它是突然發生的急症,在人群中的發病率很低,大約4~6/10萬左右。正因為罕見,碰到的機會少,所以大部分醫院和醫生對此經驗有限,對於縣級及以下等基層醫院更是如此。


羊水栓塞十分兇險,即使及時進行規範和合理的治療措施,仍然有高達60%左右的死亡率。某種程度上說,羊水栓塞就是發生在分娩床上的“猝死”。然而,羊水栓塞的這些臨床特點並不為一般公眾所瞭解,一般人都認為:只要在醫院出現的病症,得到及時治療都能得到控制,至少不會馬上丟命。正是羊水栓塞認識上的偏差,導致在醫院裡只要有產婦因為羊水栓塞而死亡,無論醫院有無過錯,基本上都會發生醫患糾紛。翻看近年來發生在產科的嚴重醫患糾紛,很多病例都是羊水栓塞發病引起的。

回到題主說的這個案例,當地醫院在搶救過程中使用了過期的地塞米松,這肯定是嚴重的管理漏洞和錯失,即使只不過是過期了幾天而已。但是,是不是因為使用了過期的地塞米松導致產婦刀的死亡?或者說,使用了過期的地塞米松在產婦發病死亡的過程中,到底發揮了多大的作用?目前尚未定論,這些問題需要第三方機構專家的分析和判斷才能得出結論。

使用過期的藥物搶救,這肯定是醫院的過失。然而如前所述,即使是及時進行規範和合理的治療措施,羊水仍然有較高的死亡率,因此,也不能簡單的把死亡原因歸結於地塞米松的過期使用。希望第三方醫患糾紛仲裁機構能給出權威而信服的結論。




懸壺小兒科


又一年輕媽媽的死亡,作為醫生,我感到很痛心。又一個年輕的媽媽因為生孩子離開了她的家人,離開了她剛出生兩小時的兒子。

什麼病,這麼兇險,會讓產婦在短短兩小時之內離開我們呢?有句古諺語,生孩子,一隻腳棺材內 一隻腳棺材外,講的就是生孩子的兇險。那生孩子哪些情況會這麼兇險?

1.羊水栓塞: 羊水栓塞是最大的罪魁禍首,羊水栓塞雖然發生率不高(4/10萬~6/10萬),但一旦發生,產婦病情變化很快,死亡率很高達到60%,如果運氣不好,遇到羊水栓塞就會有是棺材內外的搶奪之戰。

2.產後大出血,產後大出血是很常見的產後併發症,產後出血有時候也非常兇險,特別是現在疤痕子宮二孩,如果胎盤種植在疤痕上,剖宮產是出血可以非常兇險,也容易短時間內危及產婦生命,經歷過這種搶救,醫生也都會終生難忘。我就曾經在做兇險性前置胎盤,一分鐘內出血2000ml,至今腦海裡還有手術時的畫面。

3.其他合併症和併發症,比如子癇合併顱內出血,心臟病等等。

雖然,不知道前面事件的具體細節,但根據產科醫生的直覺,該產婦最大的可能還是羊水栓塞。

生孩子女人永遠都是在冒風險,而產科醫生也一直是風險最大的職業。就如羊水栓塞,每個地區每年總會有發生。總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

醫生只有不停的努力,不停的提高搶救技術,才能讓更多的產婦更安全。產科醫生和產婦永遠是一條戰船上的水手和船員,大家都希望到達美麗的大洋駁彼岸。

對於那三支過期藥,具體細節我不知道,但有一點,醫院藥品管理流程應該存在問題,醫院行政管理部門應該會給出權威的答案。

更多科普知識,點擊右上角,關注蔡珠華大夫。


蔡珠華大夫


我對這個醫院用過期藥致孕婦生下嬰兒之後死亡,手術檯有三支過期藥感到震怒!

一,醫院追求暴利,用過期藥搶救孕婦,藥性失效,導致一條鮮活生命亡生,令人心酸心痛!

二,造成母子陰陽永相隔!人間悲劇競然會在醫院上演!

三,管藥的藥房失職,過期之藥怎能上到手術室?現在科學這發達,醫院電腦應有提醒!

總之,望嚴懲失職者,以防類似事件發生,給受害者家屬合理陪償!


巾幗球迷大武漢楊老師


過期藥和假藥是一個道理的,都是起不到藥效。最近的假疫苗引發社會關注就是因為這些救命的疫苗失去了救命的效用。假疫苗不會導致人死亡,但是假疫苗救不了人,等於丟掉了救人的最後一道防線。迴歸這個事件本身產婦得了羊水栓塞這種致命的病,就算是有效藥也不一定能救活,可是過期藥等於放棄了最後的希望。

作為醫院來說搶救病人的救命藥,確保安全有效是首要任務,這個是絕對不能疏忽的,也是不允許疏忽的。千萬不要以就算藥不過期也不一定能救活為藉口推卸責任。正如真疫苗不一定有作用,但假疫苗是肯定沒有作用的。當然過期藥可能是一種疏忽,不過疏忽並不是擺脫責任的理由。

醫院市場化改革之後,掙錢成為各個醫院的重要職責之一,但是救人是第一位這個不能丟。以藥養醫的弊端就是醫院,醫生對藥物的依賴,並且可能因此導致對藥物使用監督責任的缺失。因為以賺錢多少衡量使用那種藥物而不是療效,這個就容易出問題。同樣過期藥的監管不力估計也與這個利益導向有關。


深度軍備


心痛!十月懷胎,生了兒子,卻堵上了自己的性命,可憐,失去母親的孩子就像路邊的小草一樣長大,更加可憐!

事件還原

漣源的王女士經過10月懷胎,順利產下了小寶寶,可讓一家人晴天霹靂的是,王女士在生產過程中突發意外,漣源市婦幼保健院認為王女士是羊水栓塞,對王女士進行了兩個多小時的搶救,依然沒有挽回王女士的生命。家人心情十分沉痛,之後發現,手術操作檯上有三支使用過的地塞米松注射液,竟然已經過期。

何為羊水栓塞?

圖片來自百科名醫

現在醫學已經非常發達,可以處理許多產婦的高危疾病,然而羊水栓塞絕對是讓醫生“談虎色變”的例外之一,目前世界上孕婦出現羊水栓塞的概率仍為二萬分之一,而母子的死亡率竟能高達60%-80%。

是不是過期藥導致產婦死亡?

產婦是因為羊水栓塞導致死亡,只是婦幼保健院的一面之詞,產婦到底如何死亡?是不是和過期藥物有關聯,仍需要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進行鑑定。


如果鑑定結果是產婦羊水栓塞,醫院還有責任嗎?

明確地告訴你,醫院還有責任,因為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療機構應該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而使用過期藥,明顯違反了藥物相關管理規定,更甚者也是違背了醫生的職業道德。

那麼產婦應該如何做呢?

1.如果意識道自身有問題,去醫療設施比較好一些的醫院,無論對孩子還是自己好處不言而喻。

2.定期產檢,多與醫生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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