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中央環保組“回頭看”交辦案件辦理結果公示

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現場檢查交辦106國道華龍區段建築垃圾揚塵汙染等問題整改結果的公示

2018年6月14日,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下沉濮陽,對華龍區進行環境保護工作檢查,發現:1.根據濮陽市委、市政府要求,2017年濮陽市轄區內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應全部拆改完畢,現場發現一處燃煤鍋爐未拆除到位;2.發現106國道兩側拆遷垃圾未處理、未覆蓋到位,造成揚塵汙染。

整改情況:華龍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親自督導指揮,責成有關單位就上述問題立即整改:

1.針對建築垃圾裸露問題:區揚塵辦、106國道拆遷綠化指揮部組織人員對拆遷區域150餘萬平方米的建築垃圾及裸露黃土全部高標準覆蓋,對破損的圍擋全部進行了修復。截止到6月15日,已全部整改到位。

2.針對鍋爐問題:濮陽市榮氏古沉木藝術品有限公司的鍋爐在2006年就已停止使用,一直廢棄至今。該公司目前正在拆遷。收到問題交辦後,濮東街道辦立即組織人員、機械,以最快的速度,於6月14日15時將其全部拆除。

追責情況:依據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的通知,濮東街道辦主任李本剛負主體責任,華龍區建設工地揚塵治理領導小組主任馬全中對揚塵辦工作職責掌握不清、安排工作不及時負領導責任,華龍區建設工地揚塵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督導檢查組組長袁建軍應負監管責任,華龍區紀委分別對以上3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督責約談。華龍區環境汙染防治攻堅辦對華龍區濮東街道辦事處、區住建局、區環保局予以全區通報批評,並要求全區各鄉鎮辦、各職能部門引以為戒,舉一反三,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案件辦理結果公示(第二十一批)

2018年6月28日

四、濮陽市濮陽縣 受理編號:X410000201806190057

反映情況:群眾來信反映:濮陽市濮陽縣柳屯鎮森大木材加工廠(森大木業廠)兩個環保問題。一、鍋爐還在燒煤,其他廠子都改天然氣了。二、懷疑廠內汙水流入附近河道,導致我們無法澆地。

調查核實情況:濮陽市森大木業有限公司,位於濮陽縣柳屯鎮張莊工業園內。該公司現有3臺10蒸噸以上燃煤鍋爐,3臺鍋爐均完成提標改造,並安裝了2套廢氣在線聯網監測設備,監測數據聯網實時上傳上級環保部門,均通過了專家和縣環保部門的驗收。

濮陽縣環保局環境監察人員聯合柳屯鎮政府立即進行調查。經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廠區內燃煤儲存棚與15噸鍋爐車間交接處存在密閉不嚴的情況。

公司產生的廢水主要為車間冷卻水和生活汙水,公司建設有汙水處理設施,廠區所有汙水全部經汙水處理池處理後排放。現場檢查發現汙水處理設施運行正常,該公司門前河溝為無名河,主要用於排澇,由於無人管理,長期不清淤,導致上下游不通,大約有500米河道為公司排放處理後的汙水,現場檢查該河溝水質清澈,河內公司養的魚生存良好,不存在汙染、無法澆地現象。2018年4月8日,經河南光遠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排汙出口現場取水樣檢測,檢測數據顯示該公司排放達標。

綜上,舉報內容部分屬實。

處理及整改情況:濮陽縣環保局立即責令該公司限期整改,並處罰款2萬元。目前該公司已制訂整改計劃,於2018年7月5日前整改到位。

問責情況:無 。

五、濮陽市濮陽縣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190099(*)

反映情況:濮陽市濮陽縣戶部寨工業園區濮陽泰合精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1.環評手續不齊全;辦理期間隱瞞生產工藝;生產乙基氯化物產生廢氣、廢渣、廢水;生產易燃、易爆、劇毒農藥化學品。2.硫化物產生廢氣、廢硫氫化鈉,產生的廢水用運輸車拉走,沒有進行危廢處理。3.院內東北角還有2016年硫磺渣;營業執照跟環評不符,多次向濮陽市環保局反映未解決;濮陽市、濮陽縣政府官員參與股份;環保督察2016年督察漏網企業。

調查核實情況:濮陽泰合精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位於濮陽市化工產業集聚區,主要生產乙基氯化物。

接到交辦件後,濮陽縣政府組織濮陽縣環保局、戶部寨鎮政府立即進行調查,現場進行檢查時,該公司正在生產,廢氣、廢水處理設施運行正常。

經現場調查:

1.關於“環評手續不齊全;辦理期間隱瞞生產工藝;生產乙基氯化物產生廢氣、廢渣、廢水;生產易燃、易爆、劇毒農藥化學品”問題的調查情況:

該公司現狀評估報告已於2016年12月15日進行了環保備案公示,並於2017年12月20日由濮陽市環保局核發了排汙許可證。乙基氯化物生產項目採用乙基氯化物合成新技術,在傳統工藝氯化基礎上再進行高溫氯化,對物料進行充分反應,高溫氯化後不需要使用硫化鈉進行精製,不存在隱瞞生產工藝問題。該公司生產的產品主要是乙基氯化物,副產品鹽酸、硫氫化鈉、硫磺等產品,根據國家2017年整理劇毒化學品目錄中,沒有該公司生產的以上產品,並且在省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已全部將生產的產品進行登記備案,因此不屬易燃、易爆、劇毒農藥化學品。

2.關於“硫化物產生廢氣、廢硫氫化鈉,產生的廢水用運輸車拉走,沒有進行危廢處理”問題的調查情況:

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氣採用三級真空廢氣及蒸餾不凝氣一起經過廢氣處理系統,通過三級吸收後高空排放;產生的廢渣由公安機關備案登記監管,外銷有資質的公司進行處理;產生的廢水經“預處理+生化+多介質吸附”工藝預處理合格後,排入戶部寨鎮汙水處理廠。生產中產生的危廢,存入危廢暫存間內,該公司已與河南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危險廢物處置合同,以每噸1萬元的價格交於天辰公司進行處理。該公司自開工生產以來共產生危廢約20噸,目前存放危廢暫存場所。2018年6月21日,濮陽縣環保局通過檢查發現該公司五硫化二磷包裝袋(危險廢物)在一般固廢間暫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防治法》相關規定,危險廢物未按規定進行儲存。

3.關於“院內東北角還有2016年硫磺渣;營業執照跟環評不符,多次向濮陽市環保局反映未解決;濮陽市、濮陽縣政府官員參與股份;環保督察2016年督察漏網企業”的調查情況:

經濮陽縣環保局執法人員及戶部寨鎮政府工作人員現場對院內東北角進行挖掘,未找到地下有硫磺渣。經現場核查,營業執照名稱、經營範圍及生產產品均與現狀評估報告一致。2018年3月9日,濮陽縣環保局接到上級電話轉辦舉報件,針對信訪件反映的問題,濮陽縣環保局逐一進行了調查處理,所舉報問題不屬實。關於濮陽市、濮陽縣政府官員參與股份問題,目前,縣紀委已成立專案調查組,對該問題正在調查中。

綜上調查結果,該舉報材料所述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及整改情況:針對危廢儲存問題,濮陽縣環保局對該公司進行立案處罰,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擬對該公司作出以下處理:立即責令該公司限期整改,並處罰款2萬元。目前該公司已整改完成。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案件辦理結果公示(第二十二批)

一、濮陽市南樂縣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200121

反映情況:濮陽市南樂縣梁村鄉吳家莊村村西,一個叫關林坡開的化工廠,夜間生產汙水直排,順著機井流到地下,向相關部門反映未解決。

調查核實情況:舉報內容中所指化工廠為南樂縣梁村鄉吳家莊村西濮陽市翔宇選礦藥劑有限公司。2016年中央第五環保督察組轉辦第8批21號舉報件涉及濮陽市翔宇選礦藥劑有限公司環境汙染問題。濮陽市翔宇選礦藥劑有限公司屬於未批先建項目,產生的惡臭廢氣等實行無組織排放,未安裝治汙設施。

2016年7月25日接到轉辦件當天,南樂縣政府下達《關於依法關閉取締濮陽市翔宇選礦藥劑有限公司通知》。2016年7月26日上午,南樂縣環保局、公安局聯合梁村鄉人民政府,共組織100餘人,出動大型機械3臺,對該公司實施拆除,當天已拆除到位。經省、市、縣環保局,梁村鄉人民政府工作人員多次現場查看,該公司生產設備已於2016年7月全部拆除完畢,不具備生產能力。綜上,舉報內容不屬實。

處理及整改情況:無。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案件辦理結果公示(第二十三批)

一、濮陽市濮陽縣 受理編號:X410000201806200062(*)

反映情況:濮陽群眾來信反映:濮陽市濮陽縣潔龍餐具消毒公司位於長慶路南段慷達食品院內。該公司常年將嚴重汙染環境的洗碗水通過暗井直接排放到馬路對面的田地裡,雖然廠裡一個大箱子上面寫著汙水處理設備,但是那只是個擺設,只是為了對付檢查的,沒有用。該廠沒有環評報告,汙水直接排放到田裡,直接滲透到地下,嚴重汙染地下水資源。(附照片視頻)

調查核實情況:該舉報件與第二十批舉報件(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190012)內容重複,舉報內容屬實,已公示查處結果。

二、濮陽市清豐縣 受理編號:X410000201806210038

反映情況:群眾來信反映:濮陽市清豐縣馬莊橋鎮紅綠燈往西路北有個工廠,廠裡有兩臺航吊(龍門吊),在院內西南角藍色木頭大門的車間,是一個加工膠皮的地方,白天干活的時候鎖著門,這個廠之前清豐縣環保局查封過,但是後來無人管,異味較大。

調查核實情況:經查,舉報內容屬實。2018年6月22日,馬莊橋鎮政府聯合清豐縣環保局對該廠進行現場查處。位於馬莊橋鎮長安街路北的工廠名稱為清豐縣如意橡塑製品經營部,負責人是文俊紅,產品為密封膠套。該公司2016年7月因經濟糾紛訴訟到清豐縣人民法院,法院判決查封“文俊紅所有存放於清豐縣馬莊橋鎮長安路西段路北原修造五廠院內的自由設備”。2017年3月清豐縣人民法院向文俊紅下達執行通知書。該廠未依法辦理環評審批,擅自投入違法生產,無汙染治理設施。

處理及整改情況:清豐縣環保局對該廠生產設備依法進行了查封,下達了《清豐縣環境保護局查封(扣押)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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