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李小林谈电子化采购与非招标方式采购之间的关联

日前,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举办的《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发布会上,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副会长李小林,就电子化采购如何与非招标方式采购相结合以及二者之间的关联,回答了现场记者的提问。

李小林认为,电子化招标采购不只是高效、便捷、透明。其真正的价值远远不在于此,由于电子化招标采购结合了互联网,故其具备互联网的特性,有竞争性和开放性,会极强的体现市场意志。可以从以下两点来理解电子化招标采购的核心含义。第一,竞争性更充分。由于互联网可以实现信息共享,因此能够在更广的范围内去选择采购的商品,让标的各项要素在更广范围内充分流动和竞争,体现了竞争性。第二,精准对接需求和市场。电子化招标采购借助于互联网不仅仅要满足竞争、监督的要求。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让采购能在更广泛的资源内去选择,从而形成众多的数据、众多的方案、众多的需求。在此过程中,就会有更多个性化、专业化,精准化的需求与市场匹配,从而实现采购目标,这是也电子化招标采购的核心优势。

李小林谈电子化采购与非招标方式采购之间的关联

会议现场

在多年的实践中,我们发现往往忽视了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只采用招标方式。招标是所有采购方式中条件和限制最为严格和严谨的采购方式。其有适应的环境、适应的需求和适应的市场结构。《招标投标法》制定之初,没有把议标纳入招投标法中的采购方式,主要是认为谈判、询价等类似的采购方式与招标相比公开性和竞争性不足。电子化采购实施以后,借助于互联网的特性,完全可以解决竞争不足和公开性不够的问题。同时,可以让采购人按照项目特性、市场状况,选择适用的交易方式,让多种采购方式得到更广泛的应用、让各种采购方式各得其所,发挥作用;其次,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公开招标高强度、为“招标而招标”的压力。

李小林介绍,在《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的第八章也专门用一个章节来阐述电子化采购。第八章把5种采购方式以电子化的组织形式,全流程的展开,并对各个环节、全过程提出了规范性的要求。在实施电子化采购期间,资格条件不仅写在纸上,还要在交易平台上去实施、去体现,实现智能化采购。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采用电子化方式,采购人、代理机构还需要考虑到与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合作。

李小林谈电子化采购与非招标方式采购之间的关联

国信e采

电子化采购是互联网思维的进一步实践成果,代表了一种先进的生产力。它能够带动招标采购行业的变革,为行业的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广阔的网络平台。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h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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