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市检察院驻工商联检察联络室 走访非公企业“问需于企”

为全面落实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为非公企业应对疫情健康发展提供检察保障的工作意见》。2月29日,鹤岗市检察院驻工商联检察联络室深入到我市两家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点保供企业、省工信厅疫情防控物资重要生活必需品生产重点保障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法律困难和需求,着力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在黑龙江迦泰丰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检察干警详细了解了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的计划安排、防疫物资供应、防控措施落实、员工生活安排等情况,全面征询企业复工中存在的法律困难和诉求,叮嘱企业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按照鹤岗市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企业负责人详细介绍了企业的防疫情况,对检察机关主动走访企业问需求促发展的做法表示感谢。

市检察院驻工商联检察联络室 走访非公企业“问需于企”

在鹤岗市兴盛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检察干警向企业介绍了检察机关的法律性质和主要职能,向企业详细介绍了此次调研活动的内容。企业负责人围绕企业发展中所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进行了咨询,对检察机关在维护企业合法经营、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方面所作的努力表示感谢。

市检察院驻工商联检察联络室 走访非公企业“问需于企”

针对疫情对非公企业的影响,下一步,鹤岗市检察机关将主动为非公企业提供“定制式”法律服务,继续深化百名员额检察官“双对接”调研服务活动,加强与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及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联系,了解掌握非公企业在法律服务、法治保障等方面的需求,进一步明确检察服务的方向,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帮助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提高经营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助力鹤岗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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