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5 桑植:制定审查调查工作“程序清单”

桑植:制定审查调查工作“程序清单”

“有的乡镇纪委在移送案卷时,总是发现漏项要退回补充完善。”

“有些新任职的纪检监察干部,不清楚一个案子办下来需要走哪些程序”……

桑植:制定审查调查工作“程序清单”

近日,桑植县纪委监委针对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了审查调查工作“程序清单”--《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细则》,分别对问题线索管理及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安全工作等审查调查工作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操作实务进行详细要点说明,明确具体的程序性要求。

“《工作细则》共分6个大项63个子项,其中的每一个子项我们都以‘是否’的问题形式出现,比如初步核实阶段就有‘是否填写初核审批表,是否制定初步核实工作方案并按程序报批’等内容,给执纪执法人员提供了一个‘程序清单’,也是我们开展日常工作检查的一个依据。” 据县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人介绍,《工作细则》根据《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党纪法规制定,囊括了一个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各个程序要点,结合之前印发的《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基本程序和方法》等工具书,旨在方便纪检监察干部在审查调查工作实践中对照标准要点,一项一项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从而提高工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今年是我们的‘三化建设’年(标准化配备、规范化操作、法治化运行),制定《工作细则》是其中既定的规定动作,主要是为了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实战能力和工作水平,确保依纪依法开展好审查调查这项政治性极强的工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小庆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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