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7 如皋市委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8年3月13日至5月12日,省委第五巡視組對如皋市進行了巡視。6月21日,省委巡視組向如皋市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佈。

一、整改工作組織情況

一是統一思想認識,強化主體責任。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後第二天,召開巡視整改工作專題會議,學習討論省委巡視工作反饋意見和落實整改工作的相關要求。6月30日,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研究討論巡視整改工作,會議要求全市各級黨組織堅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巡視反饋意見和問題整改要求上來,不迴避、不拖延、不敷衍,嚴肅認真對待巡視問題整改工作。會議明確市委擔負此次巡視整改主體責任,市委書記陳曉東同志作為第一責任人,負責全市面上的牽頭協調和組織領導,各分管常委對分工範圍內的整改工作負責,齊抓共管,確保整改問題“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7月5日,市委常委會以“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為主題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重點對照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結合思想和工作實際,進行黨性分析,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明確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實,確保巡視整改工作取得實效。

二是強化組織領導,層層落實責任。市委專門成立了由市委書記任組長的省委第五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改工作的統籌協調、督查督辦、檢查驗收等。先後四次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整改落實方案,部署推進整改工作。制定了《關於省委第五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將省委巡視組提出的12個方面42項主要問題進行認真梳理、逐項查找原因,逐項制定整改方案,每個問題都明確牽頭市領導、責任單位、整改標準及完成時限。全體市委常委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對照職責分工,主動認領問題,進一步細化操作措施,凡是能夠立即整改的問題,都立即整改到位。整改需要一個過程的,排出時間表和路線圖,按時間節點抓好推進和落實。

三是加強督促檢查,推進整改落實。各市領導分別牽頭對整改問題進行研究,深入分析查找具體問題、具體表現,研究落實整改工作方案,並對各責任部門整改情況開展督查,確保措施切實可行,對問題清單備註中的“具體人、具體事”先進行清理整改,然後在全市面上進行排查,最後再舉一反三、建章立制。為確保整改工作見實效,市委要求整改工作不能走形式,不能把整改工作當成發文件進行規範。不能急於過關,初見成效就認為大功告成。不能做假賬,片面追求整改率。市委主要領導多次專題聽取整改工作彙報,動態掌握整改進度,及時研究整改中存在的問題,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二、整改落實情況

(一)關於“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紮實。市委推動形成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濃厚氛圍不夠,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流於形式,學習教育效果不明顯,入腦入心不夠,還存在學用‘兩張皮’現象,未能將思想上的學習轉變為行動上的跟進”問題的整改。

1.積極發揮市委中心組的示範引領作用, 5月份以來先後組織“解放思想、追趕超越、爭當先鋒,推動高質量發展”大討論活動交流、《憲法修正案》專題講座、意識形態工作專題講座等學習活動,開展 “七一”專題黨課,促進全市黨員領導幹部進一步堅定信念、解放思想、更新理念。對科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旁聽督查4次,組織全市鎮(區、街道)和部分機關部門黨組(黨委)中心組學習秘書赴浙江大學進行專題培訓,推動中心組學習規範化、制度化。

2.注重發揮黨校陣地作用,加強黨的理論教育培訓,舉辦主體班次6個、非主體班次9個,理論教育和黨性教育佔整個培訓課程比例不低於60%,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必學內容。強化“黨校選學”管理,緊緊圍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今年以來累計舉辦“黨校選學”13期,全市參學科級領導幹部達到1937人次。

3.廣泛開展紮實有效的理論宣講,制定下發《關於認真組織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三十講〉的通知》,5月份以來,先後組織開展“十九大精神進企業”“迎‘七一’市級機關學習‘十九大’精神知識競賽”比賽、“百姓名嘴”理論宣講比賽等活動;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市委宣講團、“百姓名嘴”宣講團和姚呈明理論武裝工作室宣講成員結合“送理論到基層、送黨課到支部”正常開展基層宣講,每月宣講場次200場以上。大力統籌理論、輿論,5月份以來,“如皋發佈”推送《“理論名嘴”宣講進網絡》13期、“雉水e評”6期、“理論大咖微講堂”1期,把理論和實踐上的創新創造宣傳好、闡釋好。

4.著力加強理論研究,圍繞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有針對性地加強研究闡釋,目前已經確定貫徹新發展理念、生態文明建設、鄉村振興等研究課題17項,正組織全市社科界力量開展認真研究。

5.持續聚焦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的時代要求,以黨章黨規和憲法修正案為重點,在全市黨員幹部中定期不定期集中開展常態化學習與測試。緊緊抓住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新錄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班等班次,把黨的基本理論知識測評成績作為學員結業的重要標準。藉助如皋市黨員幹部雉水在線學習平臺,引導全市黨員幹部在線學習、同步進行實時在線自我識記和測試,目前2736名在線學員累計學習逾19.66萬學時。

(二)關於“對標新要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還有差距,企業‘小而散’的特徵較為明顯,缺乏在國內外市場具有較高品牌效應和較強競爭力的大企業”問題的整改。

1.以思想大解放為引領,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一是多次召開企業座談會,研討當前國內外形勢對企業的影響,積極組織相關企業開展培訓、參加展覽會,拓展企業家視野,助力企業提升管理水平、業務水平,推動企業做新做優,做精做強。二是定期召開全市工業經濟運行分析會,總結、交流經驗,研究分析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部署下一步工作舉措,為全市經濟平穩運行群策群力。

2.推動企業由“小而散”向“大而強”轉變。一是圍繞特色產業打造、新舊動能轉換等方面,組織開展了研討會,通過對各鎮(區、街道)現有產業的梳理,初步確定了各鎮(區、街道)產業發展方向,各鎮(區、街道)產業集聚區逐步形成。二是強化資源利用率。進一步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研究出臺了《如皋市工業企業資源利用績效綜合評價辦法(試行)》,初步完成相關企業的土地調查,下一步將根據南通市統一部署開展相關工作。三是積極淘汰落後產能。今年以來已關停化工企業21家、淘汰印染落後設備企業5家10臺設備、關停印染企業2家、關停“五小行業”企業7家。

3.提升我市企業在國內外市場的競爭力。一是提升項目招引質態。召開如皋(深圳)投資環境說明會,圍繞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車、現代物流、軟件和信息服務等產業,有針對性地吸引了世界500強、央企國企、上市公司、知名民營企業。目前,儲備了一批重特大項目,正在抓緊洽談中。二是積極培育龍頭規模企業。繼續深入開展市四套班子領導掛鉤聯繫重點企業和市級機關部門、單位掛鉤服務規模企業制度,努力破解企業運行瓶頸,促進企業轉型升級;開展月度“暖心工程”,宣傳我市激勵政策,以“保姆式”、“智囊式”的優質服務,為企業解決實際問題,促進企業發展。三是培育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與時俱進做好國家、省市企業培育文件的宣傳貫徹,確保各類爭創企業能緊扣《中國製造2025江蘇行動綱要》,最大程度上吻合《工業“四基”發展目錄》,做到產業方向、細分領域的高度聚焦。在充分調研摸底基礎上,將80家有爭創基礎的企業納入培育庫,作為本級單打冠軍培育重點,積極做好引導指導;結合南通市科技小巨人培育意見,從培育庫中優選部分企業爭創南通市級小巨人、省科技小巨人。

(三)關於“產業結構總體處於中低端,133家高新技術企業中新興產業偏少。落實‘科技創新40條’成效不明顯。研發經費投入偏低,規模以上企業發明專利不多”問題的整改。

1.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優化升級產業結構。一是大力培育高新技術企業。推進“企業主動、鎮(區、街道)主抓,科技定點服務”工作機制,努力形成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梯隊。2018年,我市新入選“小升高”培育計劃27家,科技型企業入庫83家,累計組織申報高新技術企業三批共101家。二是注重培育創新型領軍企業,瞄準創新集聚度高、產業輻射效應大的龍頭企業、領軍企業,強化統籌銜接,精準培育行業領先力量。2018年,新培育省級創新型領軍企業1家。三是發展壯大高新技術產業。重點發展智能裝備、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車、電子信息等新興產業,著力推動化工新材料等產業轉型升級。2018年1月至7月,全市高新技術產業產值佔比46.5%,同比提高4.3個百分點。

2.加強政策引導,深化落實“科技創新40條”。一是大力宣傳政策。積極組織“科技創新40條”實務知識培訓,2018年共組織科技統計培訓、高企申報培訓、新四板及普惠政策等講座5次,累計培訓超1000人次。二是優化配套政策。出臺了《關於2018年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激勵意見》等相關配套政策,創新環境進一步優化。三是嚴格執行政策。全力抓好省“科技創新40條”和“知識產權18條”政策落實落地,2018年,已發放兌現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省級財政獎勵資金480.13萬元。

3.加大研發投入、提升企業自主創新水平。一是以創新平臺提升企業研發投入強度。強化研發平臺績效評估,對全市115家南通市級以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科技創新任務進行了細化分解,從人才引進培養、研發能力、研發成效、經濟效益等方面全面推進企業科技創新工作。二是以產學研對接增強企業研發投入力度。立足“走出去、引進來”,先後開展產學研對接高校行活動5次;高校產學研如皋行10餘次。2018年1月至7月份,共有45家企業與高校達成合作並支付費用,35家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正在洽談推進中。三是以市鎮聯動推動企業研發投入應統盡統。制定《2018年全市科技人才工作考核辦法》,將全社會研發投入作為重點考核指標,強化對鎮(區、街道)的過程考核。2018年上半年,全社會研發投入佔GDP比重達2.63%。

4.聚焦專利質量,增強企業專利創造能力。一是積極培育高質量高價值專利。以專利培育佈局為核心,大力提升規上企業發明專利創造質量。截至目前,我市新增25件專利獲省“高質量授權發明專利”資助,另有25件發明專利授權獲省重點及新興產業專利資助5萬元。二是紮實開展規上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鼓勵企業開展全產業鏈專利創新創造、提升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能力。截至目前,我市規上企業累計獲省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計劃立項7家,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提升至21.4件。三是全力開展企業知識產權標準化管理。以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為重點,大力推進《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範》國標、貫標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計培育規上企業貫標創建備案企業20家,新增省貫標績效評價合格企業11家。

(四)關於“招商引資注重追求數量,大項目、優質項目儲備較少,土地等要素資源利用率不高,建設用地畝均GDP僅達到全省平均水平的70%”問題的整改。

1.將項目招引作為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抓手,進一步增強經濟發展後勁。一是通過市場化手段招聘專業招商人員,形成專業化管理隊伍與市場化專業團隊相結合的管理模式,現已形成初步招聘方案。二是推進委託招商渠道開拓。圍繞全市的產業基礎、發展方向等,進行了有針對性地委託招商新渠道的篩選。三是推進重大項目決策機制。結合每月的重大項目建設會辦會,在項目彙報中進行全面細緻地評估和答疑,從項目的稅收貢獻、投資強度、產業方向等多角度、全方位進行綜合考量,突出招商引資項目研判的準確性、及時性、科學性、效益性,避免招引低效項目。

2.進一步提高建設用地畝均GDP水平。一是實施建設用地減量化工程。大力推進土地“雙整治”行動,加大農村宅基地退出、復墾力度,推動農村建設用地持續減量化。今年以來,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4725畝,計劃實施工礦廢棄地復墾1000畝。二是進一步提高土地資源配置效率。主動向上爭取土地指標,開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評估修改,合理配置新上項目規劃用地規模,優化建設用地結構和佈局。三是促進建設用地“提質增效”。大力推進城鎮低效產業用地再開發,完成再開發面積1200畝,處置批而未供用地304畝,出讓用地存量供應率達80%。

(五)關於“城鎮化率偏低,鄉村振興推進步伐還不夠快”問題的整改。

1.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市城鎮化率提高和鄉村振興工作推進領導小組,研究推進城鎮化建設的舉措,統籌協調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2.突出規劃引領。圍繞省委“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的目標和要求,對《如皋市城市總體規劃(2013~2030)》、《高鐵新城區功能提升規劃》以及各鎮(區、街道)總體規劃開展“回頭看”活動,與原規劃編制單位進行溝通銜接,著力提高規劃建設品位,提升城鎮建設定位,增加城鎮的承載力和吸引力。

(六)關於“綠色發展理念樹立不牢,汙染防治工作不到位,市委對汙染防治未能從戰略高度去系統謀劃、合成推進,汙染防治措施不實,環境問題特別是水汙染依然突出。2017年地表水水質優於Ⅲ類僅為45.5%,與省高水平小康社會的標準相差22.1個百分點。全市企業汙染源臺賬尚未建成。畜禽養殖場、化工和‘散亂汙’企業等整治還不徹底。汙水管網建設滯後,鄉鎮汙水處理廠‘吃不飽、曬太陽’,汙水直排問題比較突出”問題的整改。

1.深入推進汙染防治攻堅。成立了市汙染防治攻堅指揮部,召開全市生態文明建設推進會暨汙染防治攻堅動員會,部署各項攻堅任務。制定並下發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全年工作目標,分解年度工作任務。建立了聯席會議、項目化推進、督查推進、輿論監督等5項制度,堅持每週一例會,重點督促進展滯後項目的推進。加大“市總督察、部門督查、專項督查、暗訪督查”督查力度,嚴格執行市對各鎮(區、街道)、各鎮(區、街道)對所轄村(社區)、市對14個末位村(社區)的考核。研究制定了《如皋市推進生態環境司法保護集成化改革工作實施方案》,設立如皋市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司法聯動中心,建立生態環境行政執法部門、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分工負責、各司其職、協調聯動的工作銜接機制和信息共享平臺,精準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

2.強化水環境綜合整治。嚴把項目入口關,嚴格執行“三同時”和排汙許可證制度,在去年核發15個行業排汙許可證的基礎上,今年又增加了6個行業。強化入河排汙口整治,已對所有排口進行調查摸底,規模以上排汙口都已登記完畢,製作了入河排汙口身份證。排汙口公示牌製作已掛網招標。治理農業汙染方面,規劃年內5家規模畜禽養殖場分別建設沼氣和大田循環系統,沼氣工程總規模1300立方米,大田循環共計600畝,正在序時推進中。推進生態活水方面,龍游河二期整治河道工程已竣工驗收,寶塔河整治河道工程已結束並進行了預驗收;大司馬河整治項目土建工程結束,正全面推進綠化工程。城鄉河道清淤疏浚方面,目前縣級河道已經落實方案,鎮級河道已完成12條(段),長27.98km,土方26.19萬方,改造建築物26座。如泰運河接通工程規劃在泰興、如皋兩市邊界連接段新建控制閘一座,設計流量110立方米/秒,同時開挖接通引河674米,該工程已正式開工建設。全面從嚴落實“河長制”和“斷面長制”,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水環境區域生態“雙向補償”,倒逼水域沿線各鎮(區、街道)切實擔負起環境保護的第一責任。截至目前,省考以上斷面水質達標率為28.6%。

3.完善全市汙染源臺賬。在如皋市“智慧環保”平臺建立企業汙染源一企一檔,已收錄企業汙染源信息1232家。依託平臺建立了移動執法系統,做到日常執法採集的汙染源數據實時上傳,現場執法實時定位,不斷完善汙染源數據庫。截至目前,移動執法平臺上現場執法記錄2467條,現場執法企業(個體或其他)1569家。第二次汙染源普查已完成前期清查階段入戶調查、數據錄入、比對彙總工作,目前正在進行正式普查階段準備工作。

4.強化畜禽養殖汙染治理。截至目前,1477家規模及小規模養殖場中,1381家已完成整治並通過市級驗收。通榆河一級保護區反彈復養102戶和列入去年關閉拆除範圍內反彈復養226戶,已全部完成整治。定量養殖及掛牌公示、養殖總量控減清理整頓方案已完成文件草擬。各鎮(區、街道)已基本建立巡查監管網絡,並已上報監管責任圖。

5.推進化工和“散亂汙”企業整治。將化工企業“四個一批”和“散亂汙”企業整治列入全市汙染防治攻堅任務清單,通過交辦單形式,將整治任務落實到具體鎮(區、街道),實行銷號管理制度,全力推進化工和“散亂汙”企業整治。加大現場督查推進力度,做到逐企一週一督查,傳遞壓力。截至目前,全市關停化工生產企業21家,完成“散亂汙”企業整治307家。

6.加強鄉鎮汙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目前,長江鎮生活汙水處理廠續建項目聯機調試基本結束,排口位置已獲得審批,排口施工圖設計中;九華鎮汙水處理廠EPC模式改建項目土建施工正全面推進,1、2#主反應池完成工程量35%;“河長制”明確的如泰運河流域汙水處理廠提標改造項目,東部汙水處理廠提標改造正在進行施工圖深度設計,同步開展環評工作;海鵬汙水處理廠提標改造施工隊伍已進場,正進行老舊設備改造;丁堰鎮汙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對3家專業公司設計方案進行了初評,丁堰鎮政府已與招標代理公司進行了對接,目前正準備招標文件,計劃近期掛網招投標。組織開展汙水管網現狀和“十個必接”排查,下發《關於推進“十個必接”截汙納管工作的通知》,堅持月梳理和季考核,“十個必接”截汙納管全面推進,截止目前,全市建成汙水管網約40公里。

(七)關於“中央與省環保督察交辦的105件事項中尚有22項未整改到位。解決群眾反映的環保問題不力,環保類信訪總量佔南通市1/3”問題的整改。

1.深入推進問題整改。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交辦問題整改工作。市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分別帶隊,深入一線實地督查交辦信訪問題,瞭解核實舉報問題,全面排查其他問題,要求各鎮(區、街道)、各涉訪企業(單位)高度重視,全面梳理,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舉措,明確時間表、任務書。截至目前,中央環保督察交辦信訪件39件,已完成整改37件。省環保督察交辦信訪件66件,已完成整改59件,剩餘7件在持續整改中。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交辦信訪件95件,目前已完成13件。2018年上半年共受理省級以上環境信訪件165件,同比下降8.3%。

2.完善基層監管網格。嚴格落實網格化監管責任,將環境保護網格化監管情況納入市汙染防治攻堅考核,配備專門巡查人員。目前各鎮(區、街道)、村(社區)網格化人員已到位,如皋市城鄉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平臺在建中。

3.強化環境執法監管。持續開展環保執法“亮劍行動”,保持執法高壓態勢。針對行業性、區域性、季節性的環境問題,有的放矢,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對於交叉互查執法交辦、群眾舉報的環境違法問題,開展點穴式執法,一查到底,決不手軟。今年以來,共立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222起,罰款金額2912萬元。設立如皋市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司法聯動中心,形成對破壞生態環境資源違法犯罪的打擊合力,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環境資源權益。加強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銜接,組織開展5次集中打擊環境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移送刑事案件7起。

4.建立長效考核機制。紮實推進中央、省環保督察交辦問題整改,將整改情況納入汙染防治攻堅考核,每月上報整改情況,實行動態管理。汙染防治攻堅考核情況及時在如皋日報等媒體進行公示。今年以來,已公開環境監管、行政處罰信息380條。加強日常督查,發現的問題及時在媒體上曝光,截至目前,在如皋電視臺、如皋日報等媒體曝光環境問題27期。

(八)關於“大局意識不夠強,化解債務風險措施不實,市委對債務風險認識不足”問題的整改。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切實防範債務風險。一是市委、市政府定期研判債務風險防控工作。市財政局7月份向市政府常務會議報告了全市上半年債務管理情況並研判當前的債務風險狀況。二是市債務管理領導小組再次統籌推進債務風險防控。8月16日,市債務管理領導小組召開到期債務資金備付能力動態分析會,掌握全市資金儲備情況,及時發現債務風險點並督促化解。三是加強全市債務風險防控和預警。8月底重新完善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辦法,按照預警指標開展對全市債務風險的預警和提示。

2.嚴格控制債務規模。一是嚴格控制政府投資項目。建立政府投資項目庫,落實項目資金來源及資金平衡方案,加強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二是細化化債方案。佈置鎮(區、街道)及部門對照化債目標,細化2018年8月至12月份化債措施,做到舉措紮實。

3.完善制度規範債務管理。一是8月底重新修訂政府性債務管理意見,制定債務風險管理辦法及債務風險應急基金使用辦法。二是8月底建立債務化解推進組。全市分三個組(分別由財政、審計、紀檢、金融辦、人行人員組成),每月25日前完成分工鎮(區、街道)及部門月度債務化解推進工作。

4.落實債務管理責任。在出臺的各項債務管理制度及債務考核文件中明確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及市相關主管部門對本地區和本部門及下屬融資平臺公司的政府性債務風險化解與防控負總責。

(九)關於“債務存量化解方案滿足於分解年度數據,化債措施不細不實,推進化債工作不夠積極主動”問題的整改。

1.增強債務化解主體責任。一是實行對鎮(區、街道)及部門債務管理工作全面考核,8月底補充制定市級部門債務考核辦法。二是增強債務主體化解責任感。市債務化解推進組從9月份開始按月指導和推進各鎮(區、街道)及部門債務化解工作,各鎮(區、街道)及部門切實增加債務化解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2.細化分解落實化債目標。對照全年化債目標,8月底前市債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佈置全市各債務主體認真細化2018年8月至12份化債措施,經黨政聯席會討論通過後上報債務辦。

3.多渠道化解存量債務。一是調整支出結構,從預算財力中安排不少於3%用於化債。二是積極有序出讓商業用地,土地出讓金的25%用於化債。三是積極推動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提高消化債務的能力。四是積極排查處置閒置資產,提高資產變現能力,變現收入用於化債。目前正積極推進以上措施,化債效果逐步體現。

4.嚴防政府隱性債務風險。一是按照財政部統一口徑梳理統計全市隱性債務,進一步鎖定債務規模和結構。二是完善政府性債務管理意見,明確嚴禁政府性平臺公司為平臺公司以外的企業融資提供擔保。三是制定被擔保企業經營狀況監控辦法,並從9月開始根據辦法按月對被擔保企業實施監控。四是敦促被擔保企業按時還本付息。

(十)關於“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夠,民生事業存在短板。精準脫貧缺乏有效措施,絕大多數貧困戶靠社會救助、社會互助及有關財政手段幫扶”問題的整改。

1.持續開展“走幫服”活動“雙聯雙助”工作。今年組織72家機關單位與90個經濟薄弱村進行結對幫扶,選派90名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到村擔任“雙聯雙助”書記,29名優秀年輕幹部到村任第一書記,充實幫扶力量。組織8200多名黨員幹部與1.6萬多戶“建檔立卡”低收入戶結對,實行市、鎮、村三級整體聯動,做到幫扶經濟薄弱村和“建檔立卡”低收入戶“兩個全覆蓋”。

2.對有勞力的貧困戶,實施開發式扶貧。實施“春風行動”,搭建用工供需平臺。今年以來組織舉辦各類重點群體專場招聘會53場,針對困難群體設置治安、市場管理、環境維護等公益性崗位240個,392名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舉辦晚霞行動專場招聘會13場次,促成1.3萬“5060”人員實現再就業。今年上半年有3490名“建檔立卡”低收入家庭學生受到資助。幫助17戶有借貸需求的建檔立卡低收入戶申請扶貧小額貸款34萬元。

3.對無勞力的符合五保、低保條件的幫助其落實五保、低保。上半年保障農村低保對象16226人,落實補助資金2719.6萬元;臨時救助2006人次,救助192.6萬元,落實殘疾人兩項補貼市級配套資金4240.1萬元。下半年農村低保補助標準從每人每月550元提高到620元,五保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7800元提高到8400元。對因病、因殘致貧的,重點落實好居民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補充商業保險、養老保險、助殘、社會救助等保障措施。今年已將為“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購買意外傷害、重大疾病等商業保險列為為民辦實事工程,目前此項工作正在推進。

(十一)關於“經濟薄弱村持續穩定增收的項目不多,自我發展能力較弱。2015-2017年黃橋老區項目強村資金共2334萬元全部存放在市交通投資平臺公司,未能充分發揮應有的幫扶作用”問題的整改。

1.加快推進經濟薄弱村項目建設。全市13個省定經濟薄弱村省級扶持村集體經濟發展試點項目在全部建成的基礎上確保持續穩定收益,上半年已有12個村完工,已撥付資金597.6萬元。加快實施20個南通扶持經濟薄弱村項目,今年上半年已有7個村辦理好不動產權證,8個村的項目基本洽談成功,5個村正在洽談中,取得收益的有4個村,上半年共收取租金25萬元。

2.實現高標準農田建設全覆蓋。大力推進經濟薄弱村農業綜合開發和高標準農田建設,優先保障項目在經濟薄弱村落地。目前32個省市定經濟薄弱村中已有29個村實現高標準農田建設全覆蓋,還有下原張莊、吳窯三元、吳窯大石等3個村(社區)正在落實,已編制實施方案並通過評審,市財政已落實專項資金1133萬元。

3.加快推進土地規模流轉。鼓勵經濟薄弱村加快土地流轉集體規模經營。出臺了《關於鼓勵經濟薄弱村脫貧攻堅的若干政策意見》,文件明確凡集體自主規模經營面積達500畝以上的,在享受原有農業激勵政策的基礎上,每年每畝再補助400元,其中市財政負擔80%、鎮財政負擔20%。目前,32個經濟薄弱村流轉土地17052畝,佔承包地面積的15.2%。

4.鞏固富民強村行動計劃成效。進一步整合資金,將第一輪到村資金及到戶結餘資金與第二輪黃橋老區財政補助資金整合使用,一併落實村級可持續增收項目。磨頭鎮對第一輪富民強村行動資金進行了整合使用,將8個村(社區)202萬元補助資金在鎮中心位置購買商業用房,已辦理產權證,由鎮財政兜底確保租金收入達8%以上,該項目已通過驗收,資金劃撥到位。

(十二)關於“民生與社會事業發展不充分,優秀教師流失較多,公共交通服務水平不高,市、鎮、村三級公立醫療保障體系尚未形成,基層衛技人員青黃不接”問題的整改。

1.穩步提升公共交通服務水平。一是通過優化新闢公交線路抓推進。4月新開遊1路、329路,新增9輛純電動公交車。二是將達標剩餘運力編入規劃。將2020年前我市萬人公交車擁有率任務數編入城鄉公交一體化三年規劃,堅持規劃引領,確保按時完成任務。

2.優化教師留才環境。一是堅持向一線傾斜的評價導向,服務人才、用好人才。在人才評選中,對在高考、對口高考、中考學科中有出色貢獻且本校教師公認的人員,經單位推薦,由教育局認定具備相應人才稱號。在年度考核中,對獲得南通市級以上表彰的,或參加省部級以上競賽獲得相應獎項的人員,可以直定優秀。在評選表彰中,規定管理幹部不得超過一定比例,將表彰向一線傾斜。在崗位聘用中,教師不在一線教學,不再聘用中高級崗位的最高級和次高級。長期在一線教學的優秀教師,優先聘用到中高級崗位的最高級和次高級,最大限度激發人才創造力。二是實行“縣管校聘、統分結合、計劃使用”的崗位管理政策,促進區域內教師均衡發展。三是完善保障機制,嚴格按規定足額保障教師培訓等經費。2018年財務預算已定,擬在2019年財政預算中予以傾斜。四是增加教育投入,提升教師待遇,增強教育職業吸引力。

3.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已形成《關於加快推進我市鎮(區、街道)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的意見》並經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市委常委會會議也對意見進行了初步研究。7月18日和19日,市政府主要領導帶隊至相關鎮(區、街道)和醫院調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8月份以來,市委主要領導牽頭召開了多個層面的系列座談會具體研究。根據會議精神及各鎮(區、街道)實際,完善相關實施方案,經市委常委會會議再行討論同意後加以實施。

4.強化基層衛技人才隊伍建設。一是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18年1-8月份已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人員25人、合同制人員58人。二是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向省衛計委爭取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今年已爭取五年制本科臨床醫學24名和三年制大專臨床醫學4名。三是農村醫學生定向培養。每年委託南通衛生高等職業技術學校培養農村醫學專業學生,今年已有30人錄取該專業。

(十三)關於“全市有3026套安置房,其中1/3以上因手續不全等原因不能交付使用,東郡麗水拆遷安置房問題久拖未決,群眾意見較大”問題的整改。

1.強化組織領導,統籌推進整改。成立由市長任組長的安置房空置及交付使用工作推進領導小組,統籌推進整改工作。

2.任務細化分解,落實主體責任。將整改任務分解到7個鎮(區、街道),由7個鎮(區、街道)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時限,確保整改工作有序推進。明確落實各市級部門責任,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規劃、土地及消防審查等手續辦理。

3.堅持問題導向,化解歷史難題。如皋工業園區(如城街道)成立“東郡麗水安置房B區拆遷安置問題化解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東郡麗水拆遷安置房問題。工程建設方面,掃尾工程中電梯、自來水外管網、燃氣室外管道、室外雨汙水管網、智能化工程(含停車場)等工程已施工結束;“三網合一”工程、有線電視、強電配套、小區道路、鋼結構雨棚、室內廚衛防水有望8月底施工結束。產權證辦理方面,目前該幅地塊漏缺的四塊土地已協議出讓到項目開發公司名下,正在辦理規劃許可證。

(十四)關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存在薄弱環節,部分基層黨委(黨組)主動擔當作為意識不強,意識形態工作隊伍建設薄弱,齊抓共管格局尚未形成”問題的整改。

1.全面落實各級黨委(黨組)抓意識形態工作的主體責任,市委常委會及時組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會議、紀念馬克思誕辰200週年大會等會議上的的重要講話精神,準確領會精神實質並切實用以指導工作;聽取2018年上半年全市意識形態工作情況彙報,向南通市委彙報全市意識形態工作情況;在市委十二屆七次全體(擴大)會議上總結今年來全市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情況,部署下一階段工作。各鎮(區、街道)黨(工)委今年來均將意識形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意識形態工作情況彙報,並召開專題分析研判會。

2.大力加強全市黨員幹部意識形態工作能力建設,舉行市委中心組(擴大)學習會,邀請南通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劉浩來如作意識形態工作專題講座;組織全市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在9月底前開展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思想、重要論述學習;將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納入市委黨校科級領導幹部培訓班教學內容,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茅紅宇為全市科級領導幹部上意識形態專題黨課,推動全市黨員幹部深刻認識意識形態工作的極端重要性。

3.及時將意識形態工作納入市委巡察內容,從第八輪巡察開始,重點檢查被巡察單位是否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牢牢掌握黨對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今後每輪巡察,市委宣傳部派員參加,具體負責巡察意識形態工作方面內容。將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納入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每年年底由黨員市領導帶隊開展監督檢查。

4.嚴格落實黨管意識形態重要原則,要求全市各級領導班子和黨員領導幹部緊扣民主生活會主題,認真查擺在意識形態工作方面的問題。全面明確管黨述職中意識形態工作相關內容,推動黨組織書記認真履行意識形態“第一責任人”職責。建立意識形態工作檢查制度,結合書記管黨治黨“三單雙評”制度及每季度“四督查”暗訪活動,常態化開展監督和評議。

(十五)關於“陣地管理存在疏漏,各類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備案審批制度未嚴格執行”問題的整改。

制定下發《關於對舉辦各類講座、論壇、報告會等加強規範管理的通知》,對各級各類講壇陣地,強化備案管理,嚴格審批把關,確保堅持正確的政治導向,同時加強策劃主題、邀請專家學者、安排會議時間等方面的溝通協調,做到特色突出、優勢互補、資源共享。

(十六)關於“網絡輿情應對處置能力不強、反應不快,導致當地輿情事件被境外媒體炒作利用”問題的整改。

建強主流網絡宣傳陣地,全市14個鎮(區、街道)、27家市級部門開通政務新媒體,每月發佈政務微信排行榜,促進比學趕超、做優做強。加強網上輿論工作隊伍建設,各鎮(區、街道)宣傳委員、宣傳幹事等基層網絡隊伍全面到位,組織赴浙江大學進行專題培訓,有效提升業務能力水平。

(十七)關於“與‘法輪功’‘全能神’等邪教的鬥爭形勢依然嚴峻”問題的整改。

進一步加強反邪教宣傳工作。一是將反邪教宣傳教育納入2018-2019年黨員幹部冬訓,提高黨員幹部識別抵制邪教的意識和能力。二是加大社會面宣傳力度。年內擬在《如皋日報》刊文、通過網絡媒體宣傳各不少於4次,現已各完成3次;擬在人員密集場所開展宣傳4次,現已完成2次;擬於年底前在宗教場所開展宣傳1次;全市已有9個鎮(區、街道)建成反邪教“三位一體”警示教育基地,力爭年底前全部建成;反邪教文化主題公園已完成規劃、設計,力爭年底前建成。

(十八)關於“黨建工作抓而不實,市委未能牢固樹立‘抓好黨建是最大政績’的觀念,存在重經濟、輕黨建現象”問題的整改。

在思想上徹底消除“重經濟輕黨建”的慣性思維,市委十二屆七次全體(擴大)會議要求全市各級黨組織牢牢把握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堅決抓好省委巡視整改,為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障。在行動上強化“抓好黨建是最大政績”的認識,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後召開的第39、40、41、42次市委常委會會議中對組織建設、作風建設、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巡察工作等方面做具體研究部署,黨建工作議題佔全部議題的44.8%,其中第40次市委常委會會議專題研究黨建工作。

(十九)關於“黨內政治生活不夠嚴肅,民主生活會缺少辣味,批評與自我批評輕描淡寫,談業務工作多,剖析思想認識少”問題的整改。

1.7月5日,市委常委班子召開了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在相互批評中進一步深化了政治認識、明確了整改措施。針對巡視中指出的市公安局、政協機關民主生活會中存在的問題,8月份,市委分管常委專題約談公安局、政協機關相關負責同志予以提醒、交辦,市委組織部組織科、市級機關工委聯合深入兩個部門開展問題排查,指導制定了具體整改方案。

2.嚴格執行《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6月份制定下發了《關於提高基層黨支部組織生活質量的實施意見》。8月3日,在市委十二屆七次全體(擴大)會議上,市委書記陳曉東要求:“要嚴格執行黨內政治生活制度,突出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斷提高政治覺悟和政治能力。”會上,對落實黨內政治生活相關要求進行了重點強調和部署。

3.以開展“進一步解放思想,激勵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專題組織生活會為契機,要求各級黨組織努力營造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氛圍,做到敢批評、真批評、會批評。積極謀劃年底民主生活會,按系統、條線、部門類別等,從組織、紀檢及條線主管部門選調專人,實現對民主生活會的全程指導、全程跟蹤、全程留痕。

(二十)關於“雙重組織生活、‘三會一課’等制度執行不嚴格,有的支部名為‘記學習臺賬’實為‘造學習臺賬’”問題的整改。

1.針對巡視中指出的具體問題,7月份市委組織部會同市級機關工委,深入市交通運輸局、文廣傳媒集團、水務局、東陳鎮杭橋村等單位開展問題排查,對具體業務人員進行談話提醒和業務指導,督促相關單位制定並上報整改方案及下半年組織生活開展計劃。8月份,市委分管常委專題約談相關單位負責同志,當面進行提醒談話,聽取問題整改落實情況,並對重點工作進行交辦。

2.狠抓“關鍵少數”,嚴格落實雙重組織生活制度,在6月底開展的“進一步解放思想,激勵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專題組織生活會上,市委領導班子成員均帶頭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支部活動。結合全市基層黨建標準化建設,明確要求各級黨組織把提高組織生活質量納入基層黨建責任清單,作為年終述職考核的重要內容,督促黨組織書記切實履行直接責任人職責,嚴把組織生活質量。

3.以“四督查”暗訪為抓手,先後14次赴九華、搬經等鎮(區、街道)進行現場督查,聚焦各級黨組織開展組織生活的臺賬記錄本——《基層黨建工作紀實手冊》,重點檢查走形式、湊次數、造臺賬等問題,倒逼各級黨組織全面提高組織生活質量,對執行不力、落實不到位,按照有關規定嚴肅問責。

(二十一)關於“基層黨組織不健全,政治功能弱化。農村(社區)黨組織建設薄弱,班子成員年齡老化,後繼乏人,10%的村(社區)缺少後備幹部人選;黨員幹部化解矛盾的能力弱;支部黨員大會參會率較低”問題的整改。

1.7月底,督促搬經鎮、江安鎮、東陳鎮針對存在問題,制定了相應整改方案。制定下發《關於開展村(社區)黨組織標準化建設達標驗收的通知》,重點檢查黨員大會到會率不高的問題,同時針對年老體弱、長期臥床不能到村集中開展活動的黨員,組織開展送黨課、送精神到戶活動,組織生活的黨員吸引力和參與率逐步提高。

2.嚴格選人標準,拓寬選人視野,制定下發《關於實施村(社區)“群雁孵化工程”的通知》,目前吳窯、江安、石莊等鎮已建立村級後備幹部庫及中長期後備幹部庫,其餘各鎮(區、街道)正嚴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實部署,確保12月份所有村(社區)將至少配備1名“兩委”正職後備幹部(編制內)、2名編制外後備幹部。

3.以提升黨員幹部化解矛盾的能力為重點,市級層面舉辦“第二期村(社區)書記輪訓班”“第一書記培訓班”,督促各鎮(區、街道)嚴格落實村(社區)幹部全年培訓不少於32學時的要求,今年來累計開展村(社區)幹部培訓35個班次、1042人。以“六無”村(社區)建設為主題,召開“第五期村(社區)書記大講壇”,在全市進一步強化了工作導向、壓實了工作責任。今年“七一”表彰中,明確把“維護穩定”作為“雙強”型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標兵評選的必備條件。

(二十二)關於“國有企業黨組織建設推進力度不夠,多家國有企業未建立健全黨組織,開發區某國有企業有54名黨員,未成立黨組織”問題的整改。

1.迅速摸排全市國有企業基本情況,目前全市註冊資本100萬元以上國有參股企業共222家,實質運營78家,平臺公司118家,不實質運營的26家。實質運營企業中有3名以上黨員的共16家,其中如皋市通糧麥業有限公司3名黨員在如皋市糧食資產管理中心黨支部開展黨組織生活,如皋市順安車輛檢測有限公司及如皋市新安培訓服務有限公司由如皋市公安局代管,其餘已實現黨組織應建盡建。100人以上的11家國企,除3家為平臺公司外,其餘均已建立黨組織。如皋市經濟貿易開發總公司為平臺公司,不實質運營,54名黨員在經濟技術開發區各機關支部正常開展組織生活。

2.紮實推進國企黨建標準化建設,制定出臺《關於加強國有企業黨組織標準化建設的實施辦法》,要求各國企黨組織對照《如皋市國有企業黨組織標準化建設項目清單》,深入查找工作短板和薄弱環節,推行掛圖作戰,逐項對賬銷號。

3.規範國企組織設置,完善國企組織生活,提升國企組織戰鬥力。今年年底前,將對照國企黨建標準化建設清單,由市委組織部牽頭,各主管部門參與組織對國企黨建工作進行專項督查,提升國企組織生活質量。

(二十三)關於“非公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覆蓋率偏低”問題的整改。

1.紮實開展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基本情況專項檢查行動,查漏補缺、完善數據。目前我市共有非公企業總數2700家,社會組織177個。

2.研究出臺《關於加強商圈市場黨建工作的實施意見》,制定下發了《關於在“兩新”組織中開展“雙單三提”行動的通知》,進一步強化黨建在“兩新”組織中的引領、凝聚和服務功能。截至8月初,我市非公企業單獨建立黨組織253個,建立聯合黨組織27個,覆蓋企業數99家,黨組織覆蓋率98.32%。社會組織單獨建立黨組織總數69個,聯合建立黨組織5個,社會組織黨組織覆蓋率80.19%。

3.大力推進“兩新”黨建“紅領”工程,8月份已培育5個“紅領黨務通工作室”,採取“帶徒”模式,招收“兩新”黨務工作者學員,“私人訂製”幫帶方案,促進區域內“兩新”黨務工作者快速成長。

(二十四)關於“發展黨員材料不完整、不規範。部分流動黨員長期遊離在組織之外”問題的整改。

1.開展發展黨員工作“回頭看”。制定下發《關於對發展黨員工作開展“回頭看”的通知》,從7月中旬開始,集中組織各基層黨(工)委對近三年來發展黨員材料進行自查,7月底前各黨(工)委已完成自查自糾,8月份進行集中整改和總結提升。8月下旬,市委組織部赴東陳鎮、搬經鎮重點督查雙群社區、透平公司具體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對相關人員進行業務指導和談話提醒。

2.完善發展黨員工作制度。今年以來,舉辦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3期(每期4天),累計培訓入黨積極分子489名。按照“三薦三審”要求,從嚴把好發展程序關,嚴格執行發展黨員材料預審制度,要求基層黨(工)委對每一名發展對象的材料預審把關後,及時報市委組織部審核,經市委組織部複審合格的,黨支部方可召開黨員大會討論接受預備黨員事宜。

3.加強流動黨員管理。7月份下發專門通知,指導全市各級黨組織動態更新流動黨員的流出地點、聯繫方式等臺賬資料。建立流出黨員定期聯繫制度,督促流動黨員主動與流入地黨組織對接。落實流動黨員“雙向”共管機制,引導基層黨組織探索利用網絡、手機等媒介開展網上組織生活,將黨員管理記實手冊和《流動黨員證》記載情況作為民主評議黨員和考評獎懲的重要依據。

(二十五)關於“選人用人不規範,幹部管理不嚴,職數預審制度執行不嚴”問題的整改。

認真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相關政策法規,嚴格履行幹部選拔任用程序。將職數預審作為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首要環節,今年6月份、8月份人事調整工作中,在啟動幹部人事調配工作前即上報職數預審,經簽字同意後再予以實施,做到了職數預審未批准前,不推薦不考察不討論。進一步規範明確職數預審崗位範圍,將市管學校班子成員納入職數預審範圍,在今年8月份以市管學校為主體的人事調整中,主動將班子職數核定情況、實際配備情況和擬配備情況向上級組織部門報批。

(二十六)關於“有的幹部提任時民主推薦票數偏低,群眾公認度不高。有的試用期制度執行不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制度不嚴,2015年以來有8名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科級幹部,在重新使用時未按規定徵求上一級組織部門意見”問題的整改。

1.完善海推結果和定向推薦的參考使用。在今年6月份、8月份人事調整工作中,確定考察對象時,充分發揮黨組織的領導和把關作用,注重民意基礎,同時綜合考慮幹部一貫表現和崗位匹配度等因素;在將海推結果作為重要參考的基礎上,對擬提拔重用人選均在一定範圍內認真履行會議推薦、談話推薦兩輪推薦程序,確保了考察對象民意集中,對缺乏民意基礎的堅決不列為考察對象。

2.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條例答覆意見》有關幹部試用期相關規定以及《黨政領導幹部任職試用期暫行規定》精神,進一步嚴格規範落實“幹部任職試用期間,一般不宜調整其工作崗位”要求,做到試用期內幹部一律不予調整。

3.嚴格規範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報告制度有關規定,將“對受處分人員提拔重用時徵求上級組織部門意見”現行做法調整為“受處分人員在提拔重用和交流使用時均徵求上級組織部門意見”(2018年起已自行糾正和調整)。強化對調整交流人員情況的審核把關,在今年6月份、8月份人事調整工作中,將所有調整崗位人員均納入徵求紀委監委意見對象,對發現曾受處分情況的嚴格按規定向上級組織部門報告和徵求意見,根據上級組織部門的答覆意見規範執行。

(二十七)關於“鼓勵幹部人才到基層一線工作的導向不明顯,鎮(區、街道)普遍缺編,市級機關超編較多”問題的整改。

1.根據“城區街道、滿編鄉鎮堅決不分,偏遠鄉鎮、缺編鄉鎮重點考慮”的原則,今年全市鄉鎮機關招錄的29名公務員和從外縣(市)調入我市的6名公務員全部分配到缺編率較高、缺編較數多的基層鄉鎮工作。與巡視前相比,截至8月份,各鎮(區、街道)共空編107人,空編率下降至10.8%,市直機關合計超編減少到284人。

2.持續開展新錄用公務員駐村任職鍛鍊工作,根據“崗能相宜,人崗相適”原則,2018年新錄用的84名公務員試用期內全部到村(社區)任職,其中是中共正式黨員的,任村(社區)黨組織副書記;是中共預備黨員、非中共黨員的,任村(社區)主任助理,在強化基層隊伍建設的同時,助推年輕公務員到基層一線、困難艱苦地方、關鍵吃勁崗位紮實歷練。

3.嚴格執行今年1月份出臺的《關於全市科級以下公務員調動(借調)的暫行規定》,對2015年及以後新考錄的鄉鎮公務員,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申請調動或參加公開遴選的,一律未予審批。嚴格執行編制規定,除軍轉幹部安置等政策性規定外,實行超編單位只出不進、滿編單位先出後進,空編單位優先從超編單位進,確保超編滿編單位人員只減不增。嚴格控制市級機關部門從鄉鎮補員,2018年暫不開展機關補員工作,切實保障鄉鎮幹部隊伍穩定性。

(二十八)關於“消化超職數幹部方式不規範,實行轉任非領導職務年齡‘一刀切’,對‘退二線’人員缺乏管理。有的幹部違規在企業兼職,退休幹部社團兼職清理不到位”問題的整改。

1.認真消化超配人員,嚴格按照核定職數配備幹部,以規範方式消化超職數幹部。加強“退二線”人員監督管理,7月份印發《關於加強“退二線”人員日常管理的通知》,督促各單位自查自糾,並簽訂加強“退二線”人員管理的承諾書,以紮實舉措杜絕“退二線”人員上自由班現象。

2.嚴格執行《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加強對領導幹部兼職行為的規範管理。7-8月份,組織全市各單位對幹部違規兼職情況再次進行“回頭看”,根據身份證號碼逐人進行排查和清理,確保無領導幹部在企業違規兼職情況。

3.嚴格執行《關於規範退(離)休領導幹部在社會團體兼職問題的通知》,加強對退(離)休領導幹部在社會團體兼職行為的規範管理。嚴格規範執行退(離)休領導幹部在社團兼職的年齡界限等要求,8月上旬已將4名已滿70週歲的兼職人員予以免職。

(二十九)關於“落實“兩個責任”不到位,從嚴治黨壓力未有效傳遞。市委管黨治黨的主體責任意識不夠強,未定期分析研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簡單化、形式化,滿足於層層簽訂責任狀,未形成有效的責任傳導機制”問題的整改。

1.進一步增強市委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制定出臺《關於市四套班子領導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置問題線索的實施辦法》,明確市四套班子領導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置問題線索的程序及具體方式,凡副科職以上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需要用“第一種形態”處置的,市紀委均以《“第一種形態”處置工作聯繫單》的形式提請分管、聯繫該板塊、部門的市四套班子領導進行談話,為其掌握情況、有效履責提供製度保障。同時要求各鎮(區、街道)、市級機關各部門黨委(黨組)及其班子成員參照履行好“第一種形態”責任。市委主要領導嚴格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經常督促提醒市委班子成員,從嚴履行分管領域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一崗雙責”責任。

2.以“三單機制”推進“同級監督”。推行“三單”機制,強化對市四套班子成員的同級監督,督促市四套班子成員知悉自身職責,切實履責盡責,進一步夯實主體責任,切實提升紀委“同級監督”質效。一是推行《責任明細單》,明晰年度責任。市紀委協助、督促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班子及其班子成員根據上級要求制定“體系完整、覆蓋全面、責任到人、任務到項,可序時督查、可按項目推進”的主體責任清單和個人責任清單,並切實按照清單既定舉措推進落實各項工作。二是推行《月度提醒單》,落實階段性任務。每月月初,由市四套班子成員所在部門派駐紀檢監察組和執紀監督室梳理本月履責具體任務,對所駐單位的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及班子成員月度履行責任所要落實的工作和任務制定書面提醒單;每月月底,對照清單逐項檢查,確保責任落到實處。今年上半年共發放《月度提醒單》80餘份。三是推行《工作聯繫單》,推動市四套班子成員履行好“第一種形態”責任。《工作聯繫單》主要填寫市四套班子成員落實“第一種形態”的具體人、具體事和時間要求,及時提醒相關領導履責盡責,避免追責。今年以來,共發放《工作聯繫單》5份。

3.嚴明規矩,嚴格考核。制定《2018年度如皋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任務分解及督查考核辦法》,分別明確了各鎮(區、街道)、市級機關各部門黨組織及主要負責人、班子成員的具體工作任務,要求其帶頭制定好責任清單,並明確要求基層村居和站所黨組織負責人也要制定責任清單。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實行季度考核與年終考評相結合,進一步強化日常督促檢查,加強對各鎮(區、街道)、市級機關各部門領導班子推進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的監督檢查,並將“兩個責任”檢查延伸到村(社區)和基層站所。由市紀委監委定期向市委常委會報告督查情況,季度考核督查情況納入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評結果。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交辦督辦、壓實責任,加強通報整改,嚴格責任追究。

4.專題研究、定期聽取彙報。將市委領導班子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一崗雙責的情況,納入市委常委會會議規定議題,每次市委常委會會議都聽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彙報分析、研究、部署、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解決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三十)關於“黨風廉政工作未定期佈置和督促檢查”問題的整改。

1.嚴格執紀問責,倒逼責任到人。制定了《關於加強黨內問責工作的實施方案》,進一步強化和規範黨內問責工作,對相關黨組織及黨員領導幹部履行主體責任或“一崗雙責”責任不力的問題,及時啟動問責調查程序,嚴肅追究責任,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南通市紀委已對該問題“具體人、具體事”中涉及的1名黨員領導幹部進行處分並通報。同時,在年度績效考核工作中,將問責與考核結果掛鉤,凡因履職不力導致下屬單位管理對象出了問題的,負有責任的領導幹部均要扣除相應的考核分值。今年以來,已對48名履行“一崗雙責”責任不力的領導幹部的進行問責,對1名領導幹部因履行黨風廉政主體責任不力,年終考核獎扣減10%的係數。

2.加強專項清理,嚴肅查糾問題。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專項治理,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嚴肅追責並督促整改到位。督促市公車辦對我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後的成效進行“回頭看”,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強化監督檢查,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嚴肅追究追責。加強對黨員幹部作風建設和廉潔自律教育,對違紀違規問題嚴肅查處並通報曝光,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

3.強化清單導航,推動責任落實。一是結合每個季度的“兩個責任”落實情況督查,圍繞清單明責、常態問責、督促盡責三個關鍵環節,強化對各鎮(區、街道)、市級機關各部門以“責任清單”為導航項目化推進各項目標任務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領導幹部嚴格履行“一崗雙責”。二是組建“兩個責任”督查組,將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履職不到位的單位列為季度考核的重點檢查對象,對發現的相關問題督促整改、嚴肅問責,將督查考核情況納入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四個全面”檢查考評結果。三是今年在對全市各單位落實“兩個責任”工作一季度考核督查中,對全市39個機關部門、14個鎮(區、街道)的責任清單和履責記實內容進行了督查,重點查工作是否到位,任務是否落實,對未能體現履行“一崗雙責”工作的單位均要求整改到位。

4.明確任務到項,落實責任到人。一是進一步細化市四套班子成員及各鎮(區、街道)、市級機關各部門領導幹部履行“一崗雙責”責任14項具體工作任務,督促將各項工作細化列入責任清單內容。二是加強對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要求由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各職能部門參與,形成整改工作合力,切實加強全市面上整改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查力度。三是通過日常檢查、季度督查、年度考核等措施,推動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定期研究、佈置、檢查和報告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每季度聽取一次分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彙報,通過會議傳達、監督檢查、開展廉政教育、廉政談話等方式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到分管業務工作中。

(三十一)關於“巡察工作不夠規範,巡察整改不到位”問題的整改。

1.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和書記專題會議得到進一步規範。按照要求,剛結束的市委第八輪巡察及時召開了領導小組會議,討論出臺貫徹落實江蘇省委《關於推進巡察工作向縱深發展的意見》的實施辦法,聽取各巡察組巡察情況彙報,嚴格按照省委巡視巡察工作要求確定召開書記專題會議相關議程。

2.落實“雙跟蹤、雙督責”機制,巡察反饋流程得到進一步規範。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已轉發《中共南通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關於做好巡察整改“後半篇”文章的意見〉的通知》,根據省委巡視巡察工作要求,從第六輪巡察開始,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履行反饋簽收手續已整改到位,被巡察單位的整改報告均正式發文已整改到位,黨內通報、網上公開工作已整改到位。

3.部署巡察“回頭看”,落實常態化跟蹤管理。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下發《關於對十二屆市委第一輪至第七輪巡察開展“回頭看”的通知》,已組建三個巡察組用一個月時間對23家單位落實省委第五巡視組交辦巡視整改要求情況、十二屆市委第一輪至第七輪被巡察單位落實整改情況進行集中“回頭看”。已落實市紀委監委執紀監督室、相關工作室和派駐紀檢組部門職責,對被巡察單位整改工作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4.強化問題移交、線索處置和加強幹部隊伍管理。召開了問題線索移交處置專題會議,對巡察中發現的問題線索歸口移送紀委監委、組織、宣傳和有關職能部門。與組織部門對接,完善了選調幹部參加市委巡察工作的選調方式、管理考核等事項,在第八輪巡察工作中選調四名新提拔科級幹部、三名審計幹部、七名工程方面專業人員全程參與巡察工作。

(三十二)關於“有的基層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清單不具體,結合實際不夠,主要負責人落實‘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嚴重缺位”問題的整改。

1.強化問責,嚴肅追究。對檢查考核中發現的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的各鎮(區、街道)、市級機關各部門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或班子成員和落實監督責任不力的紀檢監察組織負責人進行責任追究。己對該問題“具體人、具體事”中涉及的黨員幹部進行了調查處理,黨內嚴重警告3人,批評教育2人。

2.強化培訓,從嚴審核。一是召開“兩個責任”清單制定培訓會,從“找準依據、體系完整、覆蓋全面、責任到人、任務到項”等五個方面要求細化、明確黨委主體責任清單、領導班子成員個人清單、紀檢監察組織監督責任清單的制定要求和標準。二是全面貫徹落實南通市相關文件精神,重新修訂我市“兩個責任”意見,要求各項責任清單的體系和項目要與《考核辦法》所附《評分表》一致,清單的責任名稱、具體項目任務要與《評分表》所列項目、任務一一對應。三是對清單制定實行“兩級審核”,先由各鎮(區、街道)紀(工)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對本單位的責任清單進行初審,再由市紀委統一審核把關,對於質量不高、針對性不強、可操作性不高的清單一律退回重新制定。

3.履責紀實,全程留痕。一是紮實推進履責紀實工作,修訂完善併發放2018年度領導幹部落實“兩個責任”《如皋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紀實簿》800多本,進一步細化任務項目,具體化記載要求,切實提高履責紀實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督促全市黨員領導幹部履責盡責、全程留痕。二是圍繞“清單明責、常態問責、督促盡責”三個關鍵環節,強化對各鎮(區、街道)、市級機關各部門照單履責、全程留痕。認真做好省紀委履責紀實平臺信息錄入工作,加強履責記實信息平臺運用監督管理,設計《省紀委履責記實信息平臺紀委監督責任信息報送表》,全過程網上記實,有力促進“兩個責任”落實。三是召開省紀委履責記實信息平臺信息填報培訓會,督促市四套班子成員真實、及時、準確、規範地將履責情況上傳至履責記實信息平臺。

4.加強督查,通報整改。建立“季度考核、年終考評”的督查考核機制,按季明確督查重點,組建4個督查組常態化開展監督檢查。一季度專項督查53家單位,彙總分析督查情況向市委常委會專題彙報後進行書面通報,並下發《督辦函》53份,督辦交辦問題202個,督促相關單位限期落實整改。

(三十三)關於“紀委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工作不夠有力,對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監督不到位。派駐紀檢監察組、鎮級紀委履職不夠平衡,有的‘探頭’作用發揮不明顯”問題的整改。

1.嚴格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己對該問題“具體人、具體事”中涉及的黨員幹部進行調查處理,4名黨員領導幹部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黨內嚴重警告2人。充分發揮派駐紀檢監察組、鎮級紀委執紀監督作用,截至2018年8月,派駐紀檢監察組處置問題線索146件,其中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置115件,立案查處31件,各鎮(區、街道)紀(工)委處置問題線索475件,其中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置261件,立案查處214件。

2.強化“三轉”,迴歸主責主業。一是市紀委監委根據監察體制改革的相關要求,對內設機構進行改革和調整,釐清職責邊界,制訂《如皋市紀委、監委系統各機構主要職能一覽表》,積極探索明晰委相關職能科室及派駐紀檢監察組、鄉鎮紀委、部門單位黨組織和紀檢組織在執紀監督問責和調查處置方面的職責邊界、具體工作流程和協作配合機制。二是創新實施派駐協作工作模式,由派駐紀檢監察組“單打獨鬥”變為協作組“協同作戰”,使監督觸角更廣、更有力。整合全市18個派駐紀檢監察組和43個條管部門紀檢監察組織力量和資源,成立4個協作組。三是紮實推進“三轉”工作,督促鎮(區)紀(工)委派駐紀檢監察組深入開展“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工作,迴歸自己的主責主業,使各級紀檢監察組織,幹有所長、業有所專。對鎮紀(工)委和派駐紀檢監察組加強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督促切實履責。今年來,4個協作組共報送問題線索115件,立案88人次,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置160人次。

3.廣泛開展廉政風險排查。在全市部署開展廉政風險排查防控工作。一是要求各單位結合監督檢查、專項督察、執紀審查、省委巡視如皋發現的問題,圍繞管事、管人、管財和執紀執法等權力運行過程,剖析每個工作崗位、工作環節存在的廉政風險,通過個人自查、同事互查、組織幫查和麵向服務對象、社會公眾徵集意見等方式,認真查找存在的廉政風險。二是根據權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權的大小、腐敗現象發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按照A(高級)、B(中級)、C(一般)三個級別,對每一項廉政風險逐一評估,確定風險等級,經黨委(組)會議集體審定後,將廉政風險、風險等級和防範措施登記彙總,建立廉政風險目錄,並在一定範圍內公示公開。

4.緊盯源頭預防。一是出臺《關於2018年度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教育的方案》,一月一主題、下發宣講提綱,一月一督查、檢查紀律教育效果。截至目前,全市已經開展了7個主題的遵守紀律教育活動,實現了全市黨支部、黨員紀律教育學習全覆蓋。二是市紀委監委結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每月對市級機關各部門、各鎮(區、街道)黨員進行遵守紀律教育的情況進行督查,督查組共開展督查檢查200餘次,發現問題21個,提出督查建議15條,對其中遵守紀律教育活動弄虛作假的問題進行了通報,責令其進行改正。三是對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方面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約談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

(三十四)關於“綜合運用‘四種形態’不足,未能有效抓早抓小。近三年來有多名科級幹部酒駕、賭博等至今尚未處理”問題的整改。

1.迅速落實相關人員查處。市紀委迅速對該問題“具體人、具體事”中涉及到的黨員幹部進行了查處,黨內嚴重警告4人,黨內警告1人。

2.規範問題線索排查移送。已制定《如皋市執紀執法機關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問題線索辦法》,各執紀執法機關發現黨員幹部和監察對象問題線索及時移送市紀委監委案件監督管理室。案件監督管理室收到移送問題線索後,快速流轉、限時辦結。2018年1月至8月,共辦結執紀執法機關移送問題線索133件。

3.夯實“兩個責任”、踐行“四種形態”。已初擬《鎮(區、街道)領導班子成員運用“四種形態”的實施辦法》。制定《2018年度紀律審查工作“四位一體”檢查考核實施辦法》,將綜合運用“四種形態”列入各級紀檢監察組織年度考核範圍,發現黨員幹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提醒、早教育、早處置。今年以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組織共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置問題線索484件,運第用二、三、四種形態處置問題線索269件。

(三十五)關於“未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自行制定政策,以各種名目發放獎勵性補貼和改革性補貼”問題的整改。

1.7月份,對照2017年獎勵性津貼補貼發放情況啟動對2018年涉及到獎勵性津貼補貼發放的文件進行全面梳理,並召集市級機關相關部門召開專題性會議,以全部取消為目標要求整改,目前各單位正在制定相關工作方案。

2.全面梳理2018年單項考核文件,並就單項考核工作等向周邊兄弟縣市學習,結合省、南通市高質量發展監測指標評價,己對2018年考核體系進行調整,取消單項考核獎勵,統一設立落實“四個全面”戰略佈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綜合考核激勵。

3.對該問題“具體人、具體事”中涉及的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對3名黨員紀律處分情況進行了重點檢查,確認處分執行到位。

(三十六)關於“公務接待、商務接待界限不清,管理不規範,公款吃喝屢禁不止”問題的整改。

1.加大問責整改力度。一是加強監督檢查,嚴肅執紀問責,對作風建設制度和要求貫徹不得力、措施不到位的,立即督促整改;發現黨員領導幹部違反規定的,嚴肅處理,並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相關規定對有關黨組織和領導幹部進行問責,對典型問題通報曝光,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推動作風建設持續好轉。二是對涉及違規招待的黨員幹部給予黨紀處理。對現有庫存酒水予以封存並登記造冊,不再使用。三是由市紀委監委牽頭對高新區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四是要求全市各鎮(區、街道)、各部門組織自查自糾,對《公務接待審批單》《公務接待清單》中信息不全的進行逐個說明,凡違反規定公款吃喝的,由接待組織者和相關人員承擔費用。

2.完善管理制度。一是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務接待、商務接待、工作餐等相關管理制度,規範接待手續,明確接待標準,完善《公務接待審批單》《公務接待清單》,將接待對象、接待事由、公函、電話記錄等作為報銷接待費用的必備附件,附件不全的不予報支。二是嚴格執行客情申報制、公務和商務接待審批制,對無來函來電的不安排接待。完善接待審批、報支的程序和手續,確保各項接待活動規範、有序、合規。三是結合每月南通市督查組對我市“兩個責任”落實情況督查,抽查相關單位的接待審批手續、財務賬冊、附件材料等,查閱是否手續齊全,對發現的問題堅決推進整改、問責。四是在我市“兩個責任”落實情況季度督查過程中將“三公”經費尤其是接待經費報支列為督查重點。今年一季度重點督查了14個鎮(區、街道)、39個機關部門“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對發現的問題進行督辦,嚴肅處理接待過程中的違紀違規問題。

3.加強財政審計。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對公務接待和商務接待活動的財政監督和審計監督,強化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對各類財政財務檢查、專項審計等工作中發現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線索嚴查快處。

(三十七)關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堅決,‘四風’問題時有發生。有的幹部違規領取電話補貼,有的公款旅遊或借公務之差旅之機旅遊,有的大操大辦婚喪喜慶從中收受禮金,有的接受服務對象宴請”問題的整改。

1.嚴明紀律,真抓實改。對該問題“具體人、具體事”進行調查處理,相關領導幹部違規領取電話補貼問題全部整改到位。己督促城管局黨組完善相關制度,嚴格控制參加外地培訓項目,嚴肅培訓紀律。對九華鎮1名黨員幹部給予黨內警告處分,收受的服務對象禮金予以退回。對開發區(城北街道)3名黨員幹部給予黨內警告處分並通報批評,發揮警示作用。實行鎮村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凡是有婚喪喜慶事項一律向鎮(區、街道)紀(工)委進行報告,從而確保其行為在監督和約束下進行,以減少或杜絕違規違紀現象的發生。

2.夯實基礎,改進作風。一是制定出臺關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的實施辦法,督促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鞏固和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二是強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宣傳教育力度,著力創新宣傳教育的平臺和手段,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三是督促全市黨員幹部從自身做起,帶頭堅決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加強對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持領導帶頭、以上率下、層層落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打好作風建設“持久戰“和“攻堅戰”。

3.嚴肅問責,通報曝光。堅決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組織開展各項專項治理工作,嚴肅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和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加大“一案雙查”力度,對典型問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今年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共74起,黨政紀處分74人,7名黨員領導幹部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被嚴肅問責,先後通報曝光2批次11個典型問題。

(三十八)關於“2016年至2017年,市城管局違規使用資金,用於發放專項考核獎178.56萬元、下屬單位辦公樓裝修160.86萬元”問題的整改。

(1)針對城管局被發現的問題,舉一反三,迅速落實對城管局的全面審計。

(2)關於“7315”專項考核、數字城管平臺考核、優秀城市管理獎等各類獎項,城管局正在與人社局、財政局進行對接,嚴肅認真落實整改。

(3)修正完善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目前已經進入徵求意見階段,即將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

(三十九)關於“有的領導工作作風不夠紮實,深入基層、聯繫群眾少。有些幹部精氣神不足,不擔當、不作為,遇到矛盾迴避退讓或推諉扯皮,2015年以來共有46名科級幹部申請辭去領導職務”問題的整改。

1.迅速處理涉事責任人。己對該問題“具體人、具體事”進行調查處理,根據調查結果製作作風效能建設專題片,在全市通報曝光,並向環保局發出作風效能交辦單。市環保局依據《南通市領導幹部“為官不為”問責辦法》和《如皋市作風效能建設問責辦法(試行)》,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調離工作崗位1人,通報批評1人,免職1人。

2.推進作風效能建設。一是強化主題引領,樹好“方向標”。召開全市作風效能建設大會,深入開展“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專題教育,曝光反面典型,宣傳先進模範,樹立鮮明導向。二是強化制度執行,繫好“安全帶”。堅持不懈抓好黨的十八大以來作風效能建設規定、禁令、制度的剛性執行,貫徹落實正向激勵機制、改革創新容錯免責機制,增進幹部自覺,鼓舞幹部鬥志,營造良好政治生態。三是強化監督檢查,打好“組合拳”。作風效能督查堅持常態化、科學化、高效化,組織開展專題督查月活動,全力配合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推進落實開展效能督查,發佈督查通報7期,發出整改反饋單51份,有力整治精氣神不足、不擔當、不作為等問題。

3.發揮巡察利劍作用。印發《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 深化政治巡視監督重點清單》,組織全體巡察人員對市縣板塊114條突出問題表現進行深入學習、研究,提高巡察組精準發現問題的能力,在第八輪巡察中,聚焦“六個圍繞”,著重發現和糾正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制訂黨內問責文書模板,編印《黨內問責工作文書彙編》,促進黨內問責規範開展。實施黨內問責41起,問責領導幹部41人。在運用通報、誡勉等方式問責的同時,靈活運用紀律處分、組織處理等手段,增強綜合效果,今年來通報11人,誡勉22人,紀律處分8人,有力釋放出“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

(四十)關於“考核多、會議多、會議長的問題依然存在”問題的整改。

1.成立了如皋市考核工作領導組,下發《關於成立如皋市考核工作領導組的通知》,負責各鎮(區、街道)落實“四個全面”戰略佈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綜合考核、市級機關綜合績效考核的組織領導、綜合協調等工作。

2.根據巡視整改要求,結合我市4月份下發的《關於貫徹落實和的實施辦法》精神,草擬了《關於落實巡視整改要求 進一步精簡各類會議的通知》,對從嚴落實文件精神進行了明確要求,將於近期下發到位,並按照要求督促落實到位。

(四十一)關於“群眾身邊的“微腐敗”問題仍比較突出,水利工程建設、衛計、民政、環保等領域相繼發生系統性違紀問題”的整改。

1.加強廉潔從政教育。召開全市黨員幹部警示教育大會,通報去年來執紀審查典型案例,市委主要領導作警示教育大會報告。組織開展第十五個黨風廉政宣傳教育月活動。更新市黨風廉政教育館展陳內容,136批4200多名公職人員進館參觀學習。制定《關於進一步完善專責監督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完善研究問題、推進整改、成效評價、監督問責的專責監督閉環。對農村中小河流整治工程系列腐敗案例、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案例進行綜合分析、形成專題報告。

2.構建政府投資工程陽光防範體系。印發《中共如皋市委如皋市人民政府關於在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領域構建陽光防範體系的實施意見》,著力加強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領域全流程公開、全過程監管,構建建管分離、預警及時、監管有力、配套完備、科學有效的廉政風險防控體系。印發《如皋市招標投標不良行為認定及處理辦法》,規範招標投標各方主體行為,提高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水平。印發《如皋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動態考評管理暫行辦法》,規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的從事行為,提高招標代理機構的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印發《如皋市公共資源交易評標專家動態考核管理暫行辦法》,規範評標專家評標行為,促進評標活動公平、公正進行。印發《如皋市人民政府全市政府財政性資金投資建設項目集中代建、統一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政府投資項目集中代建工作機制,確保代建工作陽光運行。水利、衛生、民政、環保等發生系統生違紀問題部門形成專門剖析整改報告,完善預防和糾治舉措。

3.優化完善監督體系。整合全市18個派駐紀檢監察組和43個條管部門紀檢監察組織力量和資源,成立4個協作組,由各協作組牽頭統籌轄區部門和聯繫條管部門統一開展執紀工作。創新機制,建立4個巡察組,4個紀檢監察室,4個協作組串聯式工作指導機制。各協作組與相結對的巡察組聯動,推動所轄機關部門開展單位內部巡察,牽頭組織對所轄機關部門下屬單位開展延伸巡察,著力發現問題。各協作組與相結對的紀檢監察室聯動,採用信息比對手段,收集整理協作組聯繫條管單位黨員和所有被監督單位監察對象詳細信息,進行比對,著力發現問題線索。建立協作組週報告和月例會制度,及時會商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4.保持懲腐高壓態勢。正確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教育、早提醒,今年以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組織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置問題線索484件。圍繞黨中央重大戰略部署以及群眾關注的重點熱點問題,加大紀律審查力度。已辦結留置案件3件,3名被留置對象分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已解除留置調查措施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今年以來,累計立案316人,其中科級幹部36人,267人受到相應黨紀政務處分。

(四十二)關於“農村‘三資’管理中優親厚友、套取私分、截留挪用等腐敗問題易發多發。有的農村幹部在分配生產資料時向關係戶過度傾斜,有的通過虛列工程款或虛增用工等方式套取資金用於發放津補貼、支出招待費,有的違規套取糧食直補和農資綜合補貼資金”問題的整改。

1.嚴肅查處涉案人員。己對該問題“具體人、具體事”中涉及的黨員幹部及其他人員依紀給予處分,黨內警告處分23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1人。

2.加強農村“三資”管理。一是嚴格執行相關財務管理制度。嚴格《關於進一步加強村級財務管理的意見》《關於開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專項治理的實施方案》《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財務審計的意見》等文件要求,持之以恆的抓好農村三資管理。二是全面啟動“陽光行動”。根據省及南通的要求,全面啟用以“互聯網+”為手段的“三資”監管系統,在全市全面推開“陽光行動”。通過建立手機微信公眾號、APP等平臺,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利用平臺,向每個農戶家庭提供一個智能手機號,及時主動推送村集體“三資”情況、一家一戶應獲補貼、應繳費用等事項,並隨時接受和反饋農戶的意見建議。三是全面啟用“村務卡”結算。村務卡統一使用借記卡,以村集體名義辦理,實行實名制管理。村務支出中原需現金支付的有關商品和服務費用均用“村務卡”結算,不得存取現金。截止目前,我市332個涉農村居已全部推行“村務卡”日常結算。四是加強審計監督。推動對村級財務進行年度審計,及時通報相關情況並督促整改,發現違規違紀問題根據相關規定立即落實查處。五是加強業務培訓。在市技工學校舉辦全市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系統業務操作培訓班。全市所有“村賬鎮代理”記賬員、涉農村全體會計共計500多人分六批參加了培訓,截止目前,全市已有近三分之一的村配備了現金會計,推行“村賬村記”工作。

3.推進延伸巡察全覆蓋。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出臺《關於推動如皋市委巡察工作向基層延伸的實施意見(試行)》,組建專項機動巡察組,由紀律審查工作協作組、工作室牽頭,開展對全市各機關部門下屬單位延伸巡察、對村(社區)巡察全覆蓋,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及時發現和推動解決村(社區)損害群眾利益、脫離群眾等問題,精心細化村級巡察綱目,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截至8月中旬,已對19個機關部門下屬單位開展延伸巡察,其中8個單位巡察已完成,共計發現問題178條。已對40個村(社區)開展延伸巡察,其中33個村(社區)巡察已完成,共計發現問題530條。

4.開展面向全體黨員的紀律教育。出臺《關於2018年度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教育的方案》,一月一主題、下發宣講提綱。宣教室牽頭組建3個督查組,對各鎮(區、街道)村(社區)、各單位上個月學習情況、本月學習安排開展督查,發現問題及時通報,堅決防止遵守紀律教育走過場、搞形式。積極引導基層黨組織書記帶頭接受教育,主動學習紀律、遵守紀律、維護紀律,著力實現紀律教育全覆蓋,切實增強黨員幹部尊崇黨章、嚴守紀律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巡視既是對我市各項工作的全面檢閱,更是對如皋今後發展的精準指導,我們將進一步增強政治自覺,持續深入做好巡視整改工作,切實鞏固和擴大巡視成果。

一是鍥而不捨,持續抓好後續整改工作。堅決落實省委要求,進一步增強抓好巡視整改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堅持目標不變、尺度不松、力度不減,紮實深入地推進巡視整改落實工作,堅決維護好省委政治巡視權威。下一步,我們將嚴格對照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對之前工作認真進行“回頭看”,對已整改完成的問題,強化督查,鞏固成效,確保不反彈變異。對正在推進整改的問題,抓住關鍵,精準發力,確保進度,直至見到成效。對需要長期整改的問題,思想不松、常抓不懈、不打折扣,確保按序時推進,全力以赴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加強督查,深化政治巡視成果。建立市委常委督查彙報制度,由各市委常委牽頭,市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協助,對各常委分管範圍內的整改事項進行檢查、督查並形成報告,定期向市委常委會報告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市委主要領導對整改工作進行點評。深入推進巡視巡察聯動監督檢查,將巡視整改情況列入巡察工作重點檢查內容。強力推進“三大攻堅戰”專項督查,對在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推諉扯皮、成效不明顯的,通過約談主要負責人、下達督辦通知書等方式,責成限期整改。對弄虛作假,甚至拒不整改的,按有關規定嚴肅問責,公開曝光,使監督問責常態化、長效化,確保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落地落實。

三是常抓不懈,助推高質量發展。在狠抓整改落實的同時,注重深挖問題根源,並將整改過程中的好經驗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形成長效機制,同時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制度得到嚴格執行。注重標本兼治,努力把巡視成果轉化為推動如皋改革發展的強勁動力,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緊扣江蘇省委十三屆四次全會新要求,堅持走高質量發展之路,實現資源效益最優化,提高區域核心競爭力。通過正風肅紀,持續放大巡視整改效應,把巡視整改成果體現在深化改革、推動發展、維護穩定上,以整改落實的新成效助力高質量發展的新突破。

歡迎廣大幹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繫方式:0513-87658635;郵政信箱:如皋市行政中心市委辦公室;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如皋市委員會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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