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午間飲酒 “頂風作案” 南通如皋兩村幹部受處分

工作日午間飲酒,影響黨政機關正常工作效率,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危害較大。在“八項規定”實施六年以後,仍然有“酒幹部”敢“頂風作案”。他們或許是心存僥倖心理,認為喝一兩次並不會被查到,認為紀委無暇管這些“小事”。為此,如皋市紀委監委督查組近日在各村督查工作日中午飲酒情況。

工作日午間飲酒 “頂風作案” 南通如皋兩村幹部受處分

圖文無關


如皋市紀委監委督查組攜帶酒精測試儀對各村進行突擊檢查,對村幹部逐一進行酒精測試。面對鐵打的測試結果,飲酒的村幹部們無從狡辯。接到市紀委的督辦單後,下原鎮紀委立刻對飲酒的村幹部進行談話、立案、處分,真抓實管,嚴厲查處,兩名中午飲酒的村幹部分別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對於工作日午間飲酒的問題,很多村幹部覺得紀委“小題大做”,他們總覺得:中午喝酒,又不影響工作!但是,黨員幹部的一言一行都代表著黨和政府的形象。群眾來村裡辦事,聞到村幹部一身酒氣,讓他們很難全身心地信任村幹部、信任黨委政府。頭腦清醒是確保工作效率的必要前提,更何況,工作日午間飲酒違反工作紀律,必須嚴厲查處。作風問題無小事,抓早抓細是大事,只有這樣才能贏得群眾的信任,才是真正愛護基層幹部。(殷夢晨 葛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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