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田縣人民法院召開涉僑離婚公證對接機制新聞發佈會。會上,該縣人民法院、司法局、公證處進行了涉僑(家事)訴訟公證對接機制簽約儀式,併發放全國首份已公證的“人性化”設計離婚證明書。
“人性化”究竟體現在哪裡?
青田縣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家事團隊負責人周小敏告訴記者,“人性化”首先體現在簡化離婚公證手續,提高辦理效率,更好地服務海外華僑、歸僑和僑眷。為此,青田縣人民法院聯合司法局、公證處結合當地實際,建立了涉僑(家事)訴訟離婚公證對接機制,主要包括制定離婚證明書制度和建立訴訟公證對接。
不僅如此,一般的離婚證明書只是一份在民政局簽署的“離婚證明紙”。而法院發放的這份證明書除了可以證明當事人離婚的事實之外,裡面還標註了溫馨提示,告知當事人這份離婚證明書可以用於哪些地方。同時,證明書上還有一些法官寄語。
周小敏表示,判決或者調解離婚的案件,很多當事人會詢問法官有無離婚證明。為了便利當事人,該院製作發放離婚證明書,簡單記載離婚信息,上面附帶夾層用來存放裁判文書,既易於識別、一目瞭然,又便於保管、攜帶,也體現了保護當事人隱私和為民便民理念。
據瞭解,青田縣有33萬華僑遍佈世界120多個國家和地區, 可謂“家家有華僑、人人是僑眷”。近三年,青田縣人民法院年均受理涉僑案件1500餘件,佔民商事案件總數的24%。涉僑案件中家事案件佔比67%,其中離婚糾紛佔比90%。曾經,辦理公證的程序繁瑣,華僑想要辦理離婚證明公證需要奔波於各個部門之間,既費時又費力。
涉僑離婚公證對接機制的建立,使得當事人或其委託訴訟代理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按照公證規定告知當事人繳納公證費用並將相關申請公證材料連同離婚證明移至公證處。公證處在收到法院移交的相關申請公證材料後五日內完成審核並製作離婚證明或對法院出具的判決書、調解書的公證書。當事人或其委託訴訟代理人可選擇郵寄方式送達離婚證明公證書,無需再為此奔波。 (記者 葉江 通訊員 章一聰)
閱讀更多 麗水日報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