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7 胡耀邦婚前曾與妻子李昭“約法三章”

“李昭同志,我們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來到革命聖地延安,共同的理想和事業,是建立家庭的基礎,你說對嗎?”胡耀邦富於哲理的傾吐,打破了夜晚的沉寂。李昭沉默片刻,她才鼓起勇氣道出了自己的心聲

胡耀邦婚前曾與妻子李昭“約法三章”

胡耀邦全家福

胡耀邦和李昭相識、戀愛是在1942年,這一年,胡耀邦27 歲,李昭不滿21 歲。

一個月明風清的夜晚,胡耀邦和李昭在延安郊外暢談心曲。“李昭同志,我們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來到革命聖地延安,共同的理想和事業,是建立家庭的基礎,你說對嗎?”胡耀邦富於哲理的傾吐,打破了夜晚的沉寂。李昭沉默片刻,她才鼓起勇氣道出了自己的心聲:“耀邦,我瞭解你,你才華橫溢,作報告時生動感人,對事業執著追求,對黨無限忠誠,襟懷坦蕩,你是一名年輕有為的高級幹部,可我……”她的話似涓涓清泉,戛然而止。“你是一位有理想、有抱負的女大學生,來到延安,剛到入黨年齡,就成為黨的一員,在漫長的革命征途上,讓我們攜手共進吧!”胡耀邦坦誠的話語,在李昭心靈深處激起幸福的波瀾。

胡耀邦發自內心的表白,是為自己立下的海誓山盟,他一生都實踐著自己的誓言,始終堅貞不渝。

結婚前,兩個人約法三章:一、首先是志同道合的同志,然後才是生活的伴侶;二、建立小家庭後,不忘共同的事業,不忘為共產主義奮鬥終生的大方向;三、能經受住各種嚴峻的考驗,在任何情況下,都要互相幫助,互相鼓勵,攜手共進。

胡耀邦婚前曾與妻子李昭“約法三章”

1986年2月5日,胡耀邦總書記到貴州考察,與時任貴州省委書記胡錦濤(右二)、中央辦公廳主任溫家寶(

這三條約定,在他們以後漫長的、共同生活的48 年裡,自始至終都被非常完美地遵守著。

水到渠成,瓜熟蒂落。1942 年冬天,胡耀邦和李昭建立了自己的小家庭。不久,他們的大兒子就出生了。

在當時延安盛行的男女平等的風氣之中,為了表示夫妻相互間的尊重,他們約定,如果生了兒子就隨父親姓胡,而生了女兒則隨母親姓李。以後,他們也確實履行了這個約定。

胡耀邦婚前曾與妻子李昭“約法三章”

2005年11月18日,在紀念胡耀邦同志誕辰90週年座談會上,溫家寶總理親切問候胡耀邦夫人李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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