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高鐵遇“座霸”,如乘警警告後仍不聽勸阻,乘警強制驅離交給下一站的公安處理,你怎麼看?

趣談野聊御風客


本來應該這樣啊,當場制止,對勸阻無效的採取強制措施,約束自由,下一站直接驅逐下去,交給警察處理,對態度惡劣的實行拘留措施,外加罰款2000元,不能罰款200沒有什麼震懾作用。

好像我們的乘警沒有執法權,很多時候霸座成了理所當然,面對強詞奪理的霸座也是無可奈何,為什麼不及時制止呢?像這個霸座女,說了一通廢話明顯是刷無賴,應該當場予以制止,讓她閉嘴 這種歪理絕對不能叫他講出來,赤裸裸的無恥。

現在強調和諧社會,並非警察沒有執法權,關鍵是這種行為只是品德問題,應該受到譴責,法律上無法制裁,如果她打人試試,警察立即控制她,這種人咱們雖然沒有辦法制裁她,可以驅逐下去,到下一站直接驅逐下去,不願意離開的直接趕下去,交給下一站公安人員處理。

這種人應該永久拉黑,納入失信黑名單,叫她終身不能翻身,給她一個血的教訓,不然這種人還會禍害其他人,嚴懲不能手軟,只是單純的罰款200元什麼作用起不了,霸座男開始也是罰款200,這個霸座女應該收斂啊,不是照樣為非作歹,無理取鬧嗎?嚴懲是唯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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