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2 「支部书记应知应会」机关党支部如何设置?

「支部书记应知应会」机关党支部如何设置?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机关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l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5年。

(待续。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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