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通报多起典型案例,涉及村支书、支部书记、医院院长……

纪委通报多起典型案例,涉及村支书、支部书记、医院院长……

章丘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2018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督促全区各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纪律意识,严守纪律底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节日氛围,现将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章丘区供销社高官寨社党支部书记兼主任李传伟等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10月到2017年2月期间,章丘区供销社高官寨社党支部书记兼主任李传伟同副主任李福山、工作人员郑金伟违规使用公款到张家界、桂林等地旅游,并以去外地参观学习名义,列支会议费开具发票予以报销,共计20640元。2018年5月24日,李传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福山、郑金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退赔。

2.章丘区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党支部委员、监督三科科长赵洪胜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4月21日,章丘区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党支部委员、监督三科科长赵洪胜在章丘区某饭店内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共花费1843元。2018年7月18日,赵洪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章丘区绣惠街道办事处耿家村党支部书记刘爽过节走访问题。2015年2月至2016年6月期间,绣惠街道耿家村党支部书记刘爽以探望他人为名,通过虚开办公经费等方式使用村集体资金购买食品、土特产,用于过节走访,共计3991.3元。2018年7月28日,刘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退赔。

4.章丘区白云湖街道罗陵村党支部书记李文山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期间,罗陵村党支部书记李文山先后多次利用春节、中秋等节日,违规用村集体资金为村两委成员、党员发放食用油、香油等福利,共计14544元。2018年8月21日,李文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退赔。

5.章丘区曹范街道北邓村党支部委员、村会计于敦芬等2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期间,北邓村党支部委员、村会计于敦芬,党支部委员于动云两次接受北邓村荒山承包人的宴请,并收受其所赠礼品,折合价值每人共计600元。2018年8月15日,于敦芬、于动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聊城市纪委监委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聊城市光明眼科医院院长姜建德办公室面积超标问题。2010年至2018年4月,姜建德使用面积为44.47平方米的办公室,违反《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相关规定,超出使用面积26.47平方米。聊城市纪委给予姜建德党内警告处分。

临清市交通运输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之强收受购物卡问题。2015年2月和2016年1月,李之强任职期间,两次收受临清市先锋路街道什方院居委会时任党支部书记、主任刘某某所送价值共计0.4万元的超市购物卡,用于个人日常消费。临清市纪委给予李之强党内警告处分,上述款项已上缴国库。

阳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监站副站长张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10月,张华在操办其父亲丧葬事宜时,违规收取管理服务对象李某某等8人送予的礼金共计0.48万元。阳谷县纪委给予张华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款0.48万元。

东阿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原主任田振远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3月,田振远任职期间,东阿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违规发放岗位补贴、考勤费等各类补贴共计37.3万元。田振远对此负直接责任。东阿县纪委给予田振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上述款项已退回。

临港区纪工委通报3起典型问题

近日,临港区纪工委通报3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1起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团林镇李家桑园村党支部书记李德密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问题。李德密同志在任职期间,李家桑园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承包土地管理混乱、收取清算土地承包费不及时,致使李传纳违规领取占地补偿款66235元、失地保险9272.9元。2018年8月11日,李德密同志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团林镇党委问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区扶贫办项目管理组原组长吴业林挪用良种补贴推广项目经费等问题。2005年至2010年,吴业林任壮岗镇农技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不入账的方式违规将壮岗镇良种补贴推广项目经费共47557元长期存于个人名下,其中27282元用于其个人家庭支出。吴业林另有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6月21日,经区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吴业林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朱芦镇河西村党支部原书记孟庆代挪用占地赔偿款等问题。2014年3月,孟庆代在担任朱芦镇河西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为完成本村超生户的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安排村会计从本村占地赔偿款中支取13万元,用于垫付该村计划生育超生户的社会抚养费。孟庆代另有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8月21日,经区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孟庆代开除党籍处分。

威海市纪委监委通报1起打击黑恶势力履职不力典型问题

为全面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五督导组提出的打赢一场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山东战役”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监督执纪监察力度,迅速开展“四个一批”集中统一行动。

近期,市纪委监委会同文登区纪委监委查处了文登区海洋与渔业局在打击黑恶势力工作中履职不力及其原党委书记、局长曹玉胜等6名党员干部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工作失职渎职等问题。为进一步强化教育警示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近日,市纪委监委对该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2016年以来,以张某为首的黑恶势力,在文登区海域内承包养殖区并组成非法“护海大队”,通过扣押船只、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违法行为,称霸一方,非法获取经济利益,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严重危害海上社会治安,侵害渔民合法权益,破坏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时任文登区海洋与渔业局党委书记、局长曹玉胜,党委委员、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大队长吕文波,党委委员、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刚,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董远胜,海洋与渔业局副主任科员、海洋管理与环境保护科科长许修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渔业船舶检验科科长李晓明等人,明知张某恶势力犯罪集团使用“三无”船舶进行非法活动、拖欠海域使用金、擅自改变海域用途,以及实施暴力犯罪等,未及时依法处置,也未向有关部门移送报告,严重失职渎职,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滋生和壮大提供了机会和空间。曹玉胜同时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吕文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王刚、董远胜、许修强、李晓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文登区海洋与渔业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文登区委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纪委通报多起典型案例,涉及村支书、支部书记、医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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