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5 雲南進一步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

10月15日,《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新聞發佈會在昆明海埂會堂召開。雲南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張憲偉就《意見》相關情況作新聞發佈。

2018年9月19日,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意見》,《意見》與國家保持高度一致,增加了準確把握和識別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內容,強化了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主體的要求,規範了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程序,強調了行政規範性文件統一登記編號公佈。《意見》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所屬部門、上級人民政府對下級人民政府、各部門對本部門制發的行政規範性文件要加強監督檢查,發現存在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損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要加大查處力度,對負有責任的領導幹部和直接責任人員,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張憲偉表示,《意見》的貫徹實施,必將進一步提升全省規範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水平,為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維護法制統一,推進全省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的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新聞背景:

2017年11月20日,為適應規範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推進全省法治政府建設,雲南省人民政府全面修訂129號令,公佈《雲南省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辦法》(雲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2號),並於2018年1月1日施行。

2018年5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這是國家層面首次出臺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性文件。《通知》明確指出,制發行政規範性文件是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能的重要方式,直接關係群眾切身利益,事關政府形象。提出嚴格依法行政,防止亂髮文件;規範制發程序,確保合法有效;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等要求。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