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高利貸這3種利息不受法律保護,借款人可不還!

有人把高利貸當做救命稻草,有人把高利貸視為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高利貸的奇葩之處在於利息高出天際,與日俱增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逼得人不得不傾家蕩產來還債。

借錢給別人,出借人不是看交情,就是圖有利息可賺。我們跟放貸者畢竟沒有什麼交情可言,只談利益。自己就像躺屍在砧板上的魚,任憑放高利貸的劊子手宰割。只怪他們下手太狠,利息太高,法律是不會保護的,以下3種利息就是如此。

砍頭息

砍頭息,就是從本金里扣除一部分錢,權當交了利息。這樣就造成,利息過高,本金不足。借款人白白被宰了幾刀,還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高利貸這3種利息不受法律保護,借款人可不還!

借款人向高利貸借款100萬,限期一個月,月息4分,他們只放款96萬,但借條上寫著借貸金額是100萬,那蒸發了的4萬就是砍頭息。你說虧不虧,誰借誰倒黴。

驢打滾

如果你以為砍頭息已經很黑,那麼驢打滾更是黑你沒商量。驢打滾就跟驢子在地上打滾一樣,塵土飛揚滿什麼黃泥越滾越多。

高利貸之所以有這麼接地氣的利息概念,就是因為驢打滾是放貸者和農民群眾中進行的。借款1萬,限期一個月,月息3到5分,逾期不還,就展開驢打滾式的利息翻幾番。

36%利息

不管是砍頭息還是驢打滾,都是一些“黑話”,現在我們看借款是不是高利貸利息,主要以年利率36%為準繩,超過36%則被認定為高利貸。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第二十六條規定: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了高利貸就要揹負無中生有的利息,誰來拯救?法律。法律保護合法利息,但不保護高利息。民間借貸中,債權人碰上借貸糾紛想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怎麼辦?可以找催催寶在全國各地的2萬多個催客幫忙催收。

高利貸利息高到爆表,誰之過?只能說沒有市場就沒有殺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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