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4 “旅順櫻桃”“丹東草莓”…振連路應急車道成了“水果超市”?

“旅順櫻桃”“丹東草莓”…振連路應急車道成了“水果超市”?

振連路是我市一條重要的城市快速通道。最近,有網友連續多日在公共社交平臺上反映,“在振連路跨海大橋下的道路兩側聚集著很多賣水果的車。這些車輛佔用應急車道,形成了一定的安全隱患。”近日,本報記者來到該路段探訪,發現近2公里的道路,兩側應急車道上共有8輛水果車。“旅順大櫻桃”“丹東草莓”,應急道成了“水果超市”。

網友反映:振連路兩側有人佔應急車道賣水果

“振連路應急車道,每天都有。”“振連路,每天都有這樣賣東西的,佔用應急車道,沒人管嗎?”“應急道,快變成水果超市了。”這是一位網友連續多日在新浪微博上發佈的內容。從他拍攝的鏡頭裡,路邊的應急道上接連出現賣水果的車。振連路是一條連接大連市區與開發區的重要城市快速通道,車輛行駛在快速通道上的速度都很快,佔用快速路應急車道擺攤,確實讓人感到很詫異。該網友連續多日在網上發聲,也引發了本報記者的關注。“事情已經有很久了,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徹底清理一下。”在記者與之聯繫溝通後,該網友表達了自己的想法。

記者探訪:2公里的路段應急道上有8輛水果車

網友反映的位置在振連路出入口與跨海大橋橋口之間的路段。4月12日下午3點多,記者乘車從市內二十高中的位置駛入這裡探訪。

從中華路轉入振連路時,在振連路道口就出現了一輛賣水果的車。進入振連路之後,路兩側“丹東草莓”“旅順大櫻桃”的紅色招牌十分醒目。記者看到擺放在道路兩側應急道上的有普通私家轎車,還有微型麵包車及小型貨車。車輛後箱蓋打開,水果就放在裡面。

眼下是我市大櫻桃剛剛成熟的時節,但這種形式的銷售,著實讓人不敢嚐鮮。探訪當日,記者看到從振連路入口至大橋上下橋口有約2公里的距離,在兩側應急車道上共有8輛水果車。有的水果車甚至就停在“應急車道”的牌子底下。“應急車道”四個字似乎被攤主自動屏蔽掉了。

為何要佔用應急車道擺攤?買的人多嗎?

賣水果攤主:賣不了多少,就在這磨工夫

記者來到一輛水果車旁採訪了一位賣櫻桃的男子。對於為何要佔用應急車道擺攤的問題,男子告訴記者,雖然麵包車上的招牌寫著“旅順大櫻桃”,但事實上他家就住在附近。“上午在市場上擺攤,下午市場收攤了,沒事兒幹就坐在這裡繼續賣。”男子說,其實雖然在這裡擺攤,但停車買水果的人並不多。“賣不了多少,就在這磨工夫。”男子說。“佔用應急車道擺攤這樣不危險嗎?沒人管嗎?”對於記者的提問,男子說,自己也知道這樣是不對的,也是偷摸賣。為此也被交警處罰過,罰了款還扣了分。

這裡啥情況?真有人下車買東西嗎?

出租車司機:賣啥的都有,但沒見有人購買

出租車司機來往送客,對於這裡的情況比較瞭解。採訪時,一位出租車司機向記者介紹,這裡的“市場”形成已久,當下聚集的以賣水果的居多,但這裡還會根據時令更換種類。“冬天有人在這裡賣河蟹、賣海參,還見過有人在這裡賣兒童玩具,還有搖搖椅……”

真的有人下車買東西嗎?對於記者的疑惑,這位出租車司機表示,他在路上行駛時也沒有見到有人真的停車購買。但如果持久有人佔用應急車道賣東西,就肯定會有市場。

■相關法規

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行駛或停車罰款200元扣6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第四項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不得有下列行為: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第八十五條 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參照本節的規定執行。

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此外,據《公安部令第123號》規定,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的,一次記6分。半島晨報、39度視頻記者孫熳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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