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6 黃山任免21名幹部!伍春宏任市公安局局長!

4月16日黃山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一批人事任免,具體名單如下:

黃山任免21名幹部!伍春宏任市公安局局長!

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人事任免名單

(2019年4月16日黃山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1、黃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人員名單

一、任命:

王友生為黃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任;

汪國盛為黃山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主任;

方 劍為黃山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二、免去:

張德蘭的黃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任職務;

汪國盛的黃山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職務。

2、黃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免人員名單

一、決定任命:

伍春宏為黃山市公安局局長;

李 偉為黃山市商務局(政府口岸辦公室)局長(主任)。

二、決定免去:

王 革的黃山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吳旭東的黃山市商務局(政府口岸辦公室)局長(主任)職務。

3、黃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人員名單

一、任命:

朱繼全為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汪文捷為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嚴 明為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黃 徵為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狄志國為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劉 晨為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蔣 薇為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二、免去:

鄭璐蓀的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王海豔的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邵琦鷹的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陳二民的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許 喬的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黃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黃山市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規劃》的決議

(2019年4月16日黃山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黃山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聽取了市生態環境局局長程烈光受市人民政府委託所作的《關於編制情況的報告》,審查了市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審議的議案》,決定批准《黃山市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規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