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 住著“豪宅”不還款 司法“拘”你沒商量

12月6日凌晨5時30分,當潘集區法院的執行法官走進“失信人”蘇某某住處,映入人們眼簾的一棟三層歐式風格大洋樓。

門前的每根柱子,以及屋裡富麗程度細節,豪氣十足。家中的主人,也就是本案的“失信人”蘇某某還在睡夢中“享受著”榮華生活時,被執行法官強制拘傳到潘集區法院。

2015年5月,被執行人蘇某某將承建的當地鋼筋、模板加工安裝承包工程轉包給當事人於某某,被執行人蘇某某與原告蘇某某等人簽訂了一份勞務合同。2016年2月6日,當事人於某某與蘇某某的會計對賬結算,扣除以給付的13.5萬元工程款,蘇某某尚欠於某某7萬餘元勞務費。

後經潘集區法院依法調解,蘇某某等願意將欠款7萬餘元分批償還。但被執行人蘇某某並未兌現調解書確定的還款義務,今天說還錢,明天說還錢,但就是屢屢失約沒有還款,於某某無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由於被執行人蘇某某有錢不還,過著豪華的生活,公然視法律與不顧,執行幹警依法將其傳喚至法院,在告知其不履行義務的嚴重後果,法院可以依法採取司法拘留措施,蘇某某立即聯繫家人送錢,當天下午履行了4萬元欠款 ,並達成和解。

無獨有偶。凌晨6時30分,執行幹警們來到華聲嘉苑“失信人”朱某與黃某的住處,用一紙拘傳票將二人從“美夢”拉回現實,表明執法幹警身份和來意後對兩位進行拘傳。

潘集法院於2019年1月17日就淮南淮河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淮南市達興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韓某輝、韓某日、朱某梅、朱某、黃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進行立案,朱某與黃某作為擔保人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剩餘60餘萬元應還款未執行到位。

執法幹警們環視一週發現朱某與黃某的住所是上下兩層的複式樓,還單獨設立了衣帽間,放滿了包和鞋子。在這樣的條件下還“欠錢不還”,實屬不該。

夫妻二人被拘傳到法院後,態度發生了180度的大轉變,積極聯繫新的擔保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失信人”們不按時履行還款就是在以身試法,法律就會讓他們付出相應的代價。

(潘集法院 楊穹瓊 汪其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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