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 東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獨立董事任期屆滿辭職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東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近日收到公司獨立董事孟洛明先生提交的書面辭職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獨立董事連任時間不得超過六年。公司獨立董事孟洛明先生因任期屆滿六年向公司董事會提出辭職申請,申請辭去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職務及第六屆董事會相關專門委員會的職務。孟洛明先生辭職後,將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由於孟洛明先生的辭職將導致公司董事會成員中獨立董事人數低於《公司章程》的規定人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孟洛明先生的辭職報告將在公司股東大會選舉產生新任獨立董事後生效。在此期間,孟洛明先生將按有關規定繼續履行職責,同時公司將按相關規定儘快完成獨立董事的補選工作。

孟洛明先生在擔任公司獨立董事期間獨立公正、勤勉盡責,為公司的規範運作和健康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公司董事會對孟洛明先生在任職期間為公司及董事會所作出的貢獻表示衷心的感謝!

特此公告。

東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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