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安嶽:八旬老人無贍養 法律援助暖人心

  12月5日,記者從安嶽縣司法局獲悉,縣法律援助中心成功辦理了一起八旬老人贍養糾紛案,依法為其向五子女主張了贍養費每人每月400元,醫療費用在品迭農村醫療保險報銷剩餘部分由五子女平均承擔,切實保障了八旬老人“老有所養”。

  據悉,兩位老人年屆八旬,身體孱弱,疾病纏身,系農民,喪失勞動能力,除倚靠子女贍養外無其他收入來源,而其子女長時間不履行贍養義務。縣法律援助中心收到老人援助申請後,高度重視,開闢“綠色通道”,簡化手續、快速審查、優先受理、優先指派辦案經驗豐富的援助工作者參與此案。承辦人員收到案件指派後,一是及時聯繫受援人、當事人,瞭解案件情況。老人共育有子女五名,起初由子女輪流贍養,後因長子拒不履行贍養義務使子女間就老人贍養地點、費用開支等產生嚴重分歧,進而使得老人養老出現嚴重問題。二是積極與當事人進行協調,以和解方式維護老人權益。承辦人員多次與五名子女溝通,向其表明老人現實困難,從傳統道德到老年人權益保障相關法律規定出發,向子女講解其應盡義務、不履行後果。三是在和解無望後,第一時間收集案件相關證據材料,以五名子女為被告訴訟至安嶽縣人民法院,要求子女承履行贍養義務。最終,該案在人民法院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為老人成功向其子女主張了贍養費、醫療費。

  當兩位老人收到縣人民法院的調解書、子女給付的贍養費後,對辦案人員十分感謝,情緒激動地說:“在縣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幫助下,我們兩老口老了老了終於有人養了,再也不用擔心生活無人管、生病無人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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